房屋开发公司与建材公司签订一份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后因该批装饰材料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建材公司退还货款。建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上诉请求不成立,判决维持原判决。该判决产生的法律效力有()。A、双方的购销合同解除 B、双方的装饰材料质量争议消灭 C、人民法院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不得撤销该判决 D、建材公司不履行义务时,房屋开发公司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二审法院审理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题目
房屋开发公司与建材公司签订一份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后因该批装饰材料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建材公司退还货款。建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上诉请求不成立,判决维持原判决。该判决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A、双方的购销合同解除
B、双方的装饰材料质量争议消灭
C、人民法院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不得撤销该判决
D、建材公司不履行义务时,房屋开发公司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二审法院审理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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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公司以B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由B公司偿还债务及利息、违约金等共计570万元。B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此时应当依法( )

    A.裁定驳回起诉

    B.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C.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D.判决驳回上诉,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的是裁判的种类及其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本案应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 第2题:

    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因货款争议发生纠纷,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材公司应当在调解书生效后7日内向水泥公司支付所拖欠的货款210万元。该调解书经过双方签收后,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

    A.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之间的货款争议消灭

    B.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的买卖关系消灭

    C.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反悔再就该货款争议进行起诉

    D.双方当事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AC
    解析:法院调解的法律效力体现:(1)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C正确;(2)该案的诉讼法律关系消灭,A正确;(3)对调解书不得上诉,D错误;(4)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消灭;但是,这里需注意,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并不能因此而消灭,B错误。

  • 第3题:

    A公司以B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由B公司偿还债务及利息、违约金共计570万元。B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此时应当依法( )

    A.裁定驳回上诉

    B.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C.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D.判决驳回上诉,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B
    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裁决的种类及其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本案应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 第4题:

    2013年9月,G市T区法院对盛唐公司诉吴天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吴天公司败诉。在判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的第二天,T区人民法院发现了原判决有错误,盛唐公司与吴天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实际上是一份无效合同。在此情况下,T区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立即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决
    B:立即作出裁定,补正原判决
    C:等待当事人是否上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的,由T区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D: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T区人民法院即将案卷材料报送G市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不用提出任何意见

    答案:C
    解析:
    【考点】上诉的受理。详解:《民诉法解释》第242条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 第5题:

    建达公司与广嘉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后,建达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上诉法院认为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则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A:对于上诉不予受理
    B:告知建达公司撤回上诉
    C:不开庭审理此案
    D: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答案:C
    解析:
    【考点】上诉案件的审理方式。详解:依据《民诉法解释》第3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所以,答案为C项。

  • 第6题:

    某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经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建设单位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错误,应作出的判决为( )。

    A.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B.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C.裁定一审人民法院再审
    D.依法改判

    答案:A
    解析:

  • 第7题:

    房屋开发公司与建材公司签订一份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后因该批装饰材料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建材公司退还货款。建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上诉请求不成立,判决维持原判决。该判决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A.双方的购销合同解除
    B.双方的装饰材料质量争议消灭
    C.人民法院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不得撤销该判决
    D.建材公司不履行义务时,房屋开发公司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二审法院审理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答案:B,C,D,E
    解析:
    2020版教材P323页
    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案件经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的判决、裁定,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 第8题:

    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一直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受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清偿原告运杂费3.5万元。原告永安运输公司不服该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永安公司仍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复查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原一审人民法院决定仍由原合议庭组成人员审理本案。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时能否同时撤销原判决?


    正确答案: 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时不能同时撤销原判决。本案中生效的判决不是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而且高级人民法院在决定再审时未对案件进行审理,其无法确定原判决是否确有错误,因此裁定撤销原判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9条的规定,正确的做法是高级人民法院在指定二审人民法院再审的同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只有经过再审发现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才能撤销原判决,作出新的裁判

  •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要求分析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正确答案: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 第10题:

    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一直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受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清偿原告运杂费3.5万元。原告永安运输公司不服该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永安公司仍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复查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原一审人民法院决定仍由原合议庭组成人员审理本案。如果一审判决后,原告永安运输公司没有上诉,而是等到上诉期满以后申请再审,在此种情况下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依何种程序处理?


    正确答案: 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提审。指定原一审人民法院再审的,按照一审程序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出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

  • 第11题:

    多选题
    房屋开发公司与建材公司签订一份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后因该批装饰材料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建材公司退还货款。建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上诉请求不成立,判决维持原判决。该判决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A

    双方的购销合同解除

    B

    双方的装饰材料质量争议消灭

    C

    人民法院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不得撤销该判决

    D

    建材公司不履行义务时,房屋开发公司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

    二审法院审理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正确答案: E,C
    解析: 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案件经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的判决、裁定,诉讼程序即告终结,故B、C、D、E选项正确。

  • 第12题:

    单选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
    A

    依法改判

    B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C

    查清事实后改判

    D

    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房屋开发公司与建材公司签订一份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后因该批装饰材料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建材公司退还货款。建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请求不成立,判决维持原判决。该判决产生的法律效力( )。

    A.双方的购销合同解除

    B.二审法院的判决即是终审的判决

    C.二审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D.建材公司不履行义务时,房屋开发公司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二审法院审理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正确答案:BCDE

  • 第14题:

    三江贸易公司因南湖钢铁公司长期拖欠其原材料货款,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南湖钢铁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经过审理后,做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南湖钢铁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向三江贸易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一审民事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甲区人民法院发现该判决有错误。此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由甲区人民法院收回已做出的判决后,重新做出判决 B.如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甲区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二审人民法院,由二审人民法院按二审程序审理 C.由甲区人民法院就原判决中的错误做一份补充判决 D.如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正确答案:B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的处理方式。一审判决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D。

  • 第1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约定如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后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甲公司遂向某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又应诉答辩。一审判决后,乙公司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根据上述情况,二审法院( )。

    A.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应判决撤销原判,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

    C.应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应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正确答案:B

  • 第16题:

    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贷款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材公司应当在调解书生效后7日内向水泥公司支付所拖欠的货款210万元,其余责任互相不再追究。该调解书经过双方签收后,即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A: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之间的货款争议消灭
    B: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的买卖关系消灭
    C: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反悔,就该货款争议再行起诉
    D:建材公司拒绝支付210万元货款时,水泥公司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A,C,D
    解析:
    【考点】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详解:调解书生效后,就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货款争议得以解决,但是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消灭。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不正确。由于民事诉讼实行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故选项C是正确的。此外,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效力,故选项D是正确的。

  • 第17题:

    根据民事诉讼相关理论,下列关于判决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作出的判决,只有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
    B: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并于2006年4月12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甲公司14日提出上诉后,于17日因双方和解申请撤诉并获得法院许可,则该A区法院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C:基层人民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作出的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D:丙公司与丁公司信用证纠纷一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原判决存在错误.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最后决定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作出的判决是生效的判决

    答案:C
    解析:
    【考点】生效判决。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审理第一审的案件,其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裁判,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存在上诉期经过才生效的问题,故A选项错误。B选项中,在二审中,因和解而撤诉,撤回的是起诉,而不是上诉,已经撤回了起诉,一审判决就当然无效了。B选项错误。在我国,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公示催告程序的判决作出即生效。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生效判决是第一审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其再审适用的是第一审程序,也就是说,其再审作出的判决当事人仍可上诉。D选项错误。

  • 第1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则下列关于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说法正确的有( )。

    A.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B.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
    C.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D.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答案:A,B,C,D
    解析:
    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AC表述正确。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判决后:甲乙间的合同纠纷消灭。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CD表述正确。

  • 第19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

    • A、依法改判
    • B、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 C、查清事实后改判
    • D、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一直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受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清偿原告运杂费3.5万元。原告永安运输公司不服该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永安公司仍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复查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原一审人民法院决定仍由原合议庭组成人员审理本案。再审程序中原一审人民法院的合议庭组成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再审中原一审人民法院的合议庭组成不合法。《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第21题:

    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为振邦物资公司运输货物。从2003年5月到2004年4月,产生运杂费35万余元,振邦公司已支付28万元,尚欠7.8万元。永安运输公司多次向振邦公司催要一直无果,于2004年9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振邦公司支付剩余运杂费。受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清偿原告运杂费3.5万元。原告永安运输公司不服该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永安公司仍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复查认为原一审、二审判决确有错误,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审。原一审人民法院决定仍由原合议庭组成人员审理本案。本案中再审人民法院能否指令原一审人民法院再审?


    正确答案: 本案中再审人民法院不能指定原一审人民法院再审。《民诉意见》第202条规定,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需要指令再审的,应当指令第二审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判决是最终的生效判决,这一判决是由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因此,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应当指令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 第22题:

    多选题
    房屋开发公司与建材公司签定一份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后因该批装饰材料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建材公司退还货款。建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请求不成立,判决维持原判决。该判决产生的法律效力是( )。
    A

    双方的购销合同解除

    B

    双方的装饰材料质量争议消灭

    C

    人民法院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不得撤销该判决

    D

    建材公司不履行义务时,房屋开发公司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

    二审法院审理后,诉讼程序即告终结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相关理论,关于以下判决,表述正确的是(  )。
    A

    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作出的判决,只有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

    B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区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并于2016年4月12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甲公司14日提出上诉后,于17日因双方和解申请撤诉并获得法院许可,则该A区法院的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C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作出的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D

    丙公司与丁公司信用证纠纷一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原判决存在错误,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最后决定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作出的判决是生效的判决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审理第一审的案件,其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裁判,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存在上诉期经过才生效的问题。
    B项,在二审中,因和解而撤诉,撤回的是起诉,而不是上诉,已经撤回了起诉,一审判决当然无效
    C项,在我国,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公示催告程序的判决作出即生效。
    D项,《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生效判决是第一审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其再审适用的是第一审程序,也就是说,其再审作出的判决当事人仍可上诉。

  • 第24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要求分析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正确答案: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