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法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商品经济越发展,就越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调整 B.法的部门越多,对商品经济的决定作用就越大 C.简单商品经济的繁荣是罗马法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D.法的发展程度受商品经济对法的需求程度的制约

题目
(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法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商品经济越发展,就越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调整
B.法的部门越多,对商品经济的决定作用就越大
C.简单商品经济的繁荣是罗马法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D.法的发展程度受商品经济对法的需求程度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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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信用的表述错误的是()。

    A:信用关系是在商品货币关系基础上产生的
    B:信用是一般的借贷行为
    C:信用是与商品经济和货币紧密联系的经济范畴
    D:信用关系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信用。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

  • 第2题: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法的价值影响人们的法律实践活动
    B.法律的各种主要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C.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更能体现法的价值
    D.除了正义、自由和秩序外,不存在其他法的价值


    答案:A,B
    解析:
    【详解】
    法的价值是在人们对于法律的需要和法律实践活动中体现出来的积极的意义和有用性,直接决定社会法律主体的思维方式与法律实践活动。法的各主要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协调好这些基本价值之间的冲突,是一项重要课题。无论是法律原则还是法律规则,都能体现法的价值,不存在谁体现价值多谁体现价值少的问题。除了正义、自由、秩序外,还存在平等、人权、效率等其他基本价值。

  • 第3题:

    (2005年真题)关于法的分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解决一般法与特别法冲突的原则是一般法优于特别法
    B.实体法与程序法是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律所作的划分
    C.英美法系法律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
    D.从一定意义上讲,法的历史类型、法的渊源和法系等都可以看作是对法的分类


    答案:D
    解析:
    解析:解决一般法与特别法冲突的原则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而不是相反,选项A错误。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律所作的划分是一般法与特别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是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的分类。因此,选项B错误。公法和私法是大陆法系法律的基本分类,英美法系法律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与衡平法。因此,选项c错误。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人类社会的法所作的分类。法的渊源是根据法的法律效力和地位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法系是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等方面所具有的共性而进行的对法律的一种分类,它是这些具有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的总称。因此,选项D成立。

  • 第4题:

    (2008年真题)在法的本质问题上,下列表述中能够成立的是(  )。
    A.霍布斯主张神意论
    B.格劳秀斯坚持理性论
    C.卢梭强调社会控制论
    D.庞德提出民族精神论


    答案:B
    解析:
    解析:霍布斯主张理性论,故A错误;格劳秀斯是理性论的代表人物,故B正确;卢梭是意志论的代表人物,C错误;庞德是社会控制论的代表人物,D错误。

  • 第5题:

    (2006年真题)下列诸项表述中,能够成立的有(  )。
    A.立法体制是国家权力分立与制衡的体制
    B.司法具有被动性、中立性与终极性
    C.执法的内容具有广泛性,而执法活动具有单向性
    D.守法是与违法相对的一种状态


    答案:B,C,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运行的各环节。立法体制实际上是划分立法权限而形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划分的目的在于明确不同主体具有不同的立法权力,因此立法体制只是对立法权的划分,而国家权力划分与制衡的体制是政治体制。司法具有被动性、中立性与终极性是正确的,是司法的基本特点。执法的内容具有广泛性是由其特点决定的,但是由于执法是一种行政行为,不要求相对方的合意,因此执法活动具有单向性,守法是相对于违法而言的一种状态,故D项正确。

  • 第6题:

    (201O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法律应使人知晓,不知者不为罪
    B.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C.在现代社会,法律完全不具有溯及力
    D.法的效力高低取决于其强制性程度


    答案:B
    解析:
    解析: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但不意味着不知法者不为罪。因为是否知法是个体问题,法律公布后不知法也要适用法律。在现代社会,法律以不具有溯及力为原则,以有溯及力为例外。法的效力高低不取决于其强制性程度,而是取决于其制定主体。

  • 第7题:

    (2010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监督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法律监督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B.法律监督是平行主体之间的监督
    C.法律监督是自上而下的监督
    D.行政监督属于外部法律监督


    答案:A
    解析:
    解析:我国的法律监督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监督的主体具有多样性,对特定的被监督者而言,既包括来自上级的监督,也有同级权力机关、专门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监督,还有社会监督,因此既不能说法律监督是平行主体之间的监督,也不能说法律监督是自上而下的监督,B、C选项表述错误。行政监督既有外部法律监督,也有内部监督,因此D选项表述错误。

  • 第8题:

    (2008年真题)下列关于政权组织形式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政权组织形式决定国家性质
    B.政权组织形式是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
    C.政权组织形式是形成全民意志的方式
    D.没有适当的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管理就无法有效进行


    答案:B,D
    解析:
    解析:政权组织形成(政体)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政权体制,没有适当的政权组织形式,就无法管理国家。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作用于国体。

  • 第9题: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与国家的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法律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
    B.法律决定国家的性质
    C.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
    D.法律确认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答案:C,D
    解析:
    解析: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影响着法的形式。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法律确认和宣告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组织和完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法律制约和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

  • 第10题: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法律解释一般由待处理的案件引起
    B.法律解释是一个客观的过程,不具有价值取向性
    C.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解释都具有法律效力
    D.法律解释有时可以起到弥补立法不足的作用


    答案:A,C,D
    解析:
    解析: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法律解释往往由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法律解释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某一特定的法律事实是否有意义,也就是对一项对应于一个待裁判或处理的事实的法律规定加以解释。A正确。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这是指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B错误’。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解释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正式解释即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才具有法律效力。C表述正确。法律解释是弥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手段,法律解释是调节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的发展变化之关系的媒介,D表述正确。

  • 第11题:

    多选题
    常用的商品盘存方法主要有定期盘存法和永续盘存法,与定期盘存法相比,永续盘存法的优点有(  )。[2011年真题]
    A

    有利于加强对商品的管理

    B

    商品明细记录前的工作量较小

    C

    能够随时反映商品结存的状态

    D

    能够随时反映商品购入和销售的状态

    E

    可以通过账簿记录反映商品过多或不足


    正确答案: A,C,D,E
    解析:
    永续盘存法的优点包括:①永续盘存法有利于加强对商品的管理;②在各种商品明细记录中,可以随时反映每一商品购入、销售和结存的状态;③通过账簿记录中的账面结存数,结合不定期的实地盘点,将实际盘存数与账存数相核对,可以查明溢余或短缺的原因;④可以通过账簿记录反映商品的过多或不足,以便及时合理地组织货源,加速资金周转。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表述正确的是()
    A

    经济法调整所有经济关系

    B

    经济法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

    C

    经济法只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

    D

    经济法只调整横向经济关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

    A.法的价值影响人们的法律实践活动
    B.法律的各种主要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
    C.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更能体现法的价值
    D.除了正义、自由与秩序外,不存在其他法的价值

    答案:A,B
    解析:
    法的价值是法存在的理论正当性依据,它构成一个社会的法律主体尤其是法律职业人的精神存在的核心部分,直接决定了社会的法律主体的法律思维方式与法律实践,故A项正确。法律价值体系之间是协调统一的,有些价值之间可能本身存在冲突,但价值体系可以实现价值之间的协调,故B项正确。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一样能体现法的价值,但原则更体现法的价值,故C项错误。法的价值的主要价值包括秩序、自由、平等、人权、正义、效率等,故D项错误。

  • 第14题:

    下列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道德与法律的内容互相渗透
    B、道德因素影响执法与司法
    C、道德水平高低影响法的遵守
    D、法律是道德的价值基础

    答案:A,B,C
    解析:
    道德与法律在内容上,都蕴含和体现一定的社会价值,总体精神和内容相互重叠渗透。比如,尊老爱幼,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要求。故选项A正确。在具体的法律运作过程中,人们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水平的高低,特别是法官、律师、检察官、警察的道德信念、原则、水平的状态,直接影响法律的实施和实现。故选项B正确。法律权威、力量、合法性的发挥和实现是建立在道德这一基石之上的。法治的形成和实现都离不开道德信念的支持,人们的道德水平越高,守法的程度也越高,选择法律所认可的合法行为的程度也越高。故选项C说法正确。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基础,是判断、评价法律的价值尺度。道德是衡量良法与恶法的标准,是引导人们进行法律制度、法律秩序建设和改革的指针。没有道德及价值观念体系作为基础,法律缺乏内在支柱,它的合法性将最终失去。故选项D将二者关系说反了,错误。

  • 第15题: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英美法系又可以称为法典法系
    B.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属于英美法系
    C.英美法系国家中,有些国家实行不成文宪法制
    D.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源于罗马法


    答案:C
    解析:
    解析: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中国香港地区的法律也属于英美法系,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基本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包括英国法系和美国法系。英国法系采取不成文宪法制,美国法系采用成文宪法制,因此c选项正确。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英美法系是以英国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D选项错误。

  • 第16题:

    (2010年真题)下列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道德与法律的内容互相渗透
    B.道德因素影响执法与司法
    C.道德水平高低影响法的遵守
    D.法律是道德的价值基础


    答案:A,B,C
    解析:
    解析: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A选项正确。道德是法律运作的社会基础,法律权威、力量、合法性的发挥和实现是建立在道德这一基石之上的。法治的形成和实现都离不开道德信念的支持,人们的道德水平越高,守法的程度也越高,选择法律所认可的合法行为的程度也越高。在具体的法律运作过程中,人们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水平的高低,特别是法官、律师、检察官、警察的道德信念、原则、水平的状态,直接影响法律的实施和实现,B、C选项正确。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基础,是判断、评价法律的价值尺度。D选项错误。

  • 第17题:

    (2009年真题)法律与道德相比较而言,下列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法律的要求更高
    B.法律规范的产生更早
    C.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更广
    D.法律规范的内容更加具体和明确


    答案:D
    解析:
    解析: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因此,法律与道德相比较而言,道德的要求更高,A项错误。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的产生必须以阶级的分化和国家的建立为前提;道德是人们在交往中自然演进形成的,只要人们结成社会进行生产和生活,道德就必然会出现并发挥作用。因此,从起源上看,法律的出现晚于道德。法律与道德的适用范围有交叉,但不完全重叠,但整体来说,道德调整的范围远大于法律。法律规范具有明确性、具体性、统一性,在现代社会中,通常以成文的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规范的要求往往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故D项正确。

  • 第18题:

    (2007年真题)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从法律分类的角度而言,该法应当属于公法
    B.从效力范围的角度而言,该法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
    C.从法系的角度而言,该法属于英美法系中的普通法
    D.从法律渊源的角度而言,该法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


    答案:A,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分类、效力范围、法系、法律渊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从法律分类的角度而言,应当属于公法,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经济、文件、教育等社会制度的规定。A、D项正确。虽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关于香港社会制度的规定只能在香港这个区域实施,而不能在其他区域实施,但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为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是全国性法律,应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全国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必须遵守。从效力范围的角度而言,该法不只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B错误。

  • 第19题:

    (2010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制裁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罚金与罚款没有性质上的区别
    B.行政处分不属于法律制裁
    C.民事制裁都是财产制裁
    D.法人可以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


    答案:D
    解析:
    解析:罚款、行政处分都是行政制裁的主要方式,罚金是刑事制裁的方式,与罚款有性质上的区别,A、B选项错误。民事制裁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方式,因此并不都是财产制裁,C选项错误。法人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如果实行双罚制,则法人就是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D选项正确。

  • 第20题:

    (2009年真题)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B.法理学为部门法学的研究提供了立场、观点和方法
    C.法理学属于应用法学和国内法学
    D.法理学只研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


    答案:A,B
    解析:
    解析:法理学是法学体系中一门重要的理论学科。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所有法律现象中的一般特点、法律现象的本质和客观规律,即一般法、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这里的一般法既指法的整个领域也指古今中外的一切法。‘因此C、D表述错误。法理学是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法理学的材料来源,是通过对所有部门法材料进行高度抽象概括获得的。法理学既提供了研究部门法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同时它所阐述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对部门法学的研究又有指导意义。

  • 第21题:

    (201O年真题)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特征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
    B.承袭罗马法传统,不制定法典
    C.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
    D.诉讼不采用对抗制,法官是双方争议的裁决者


    答案:C
    解析:
    解析:将法分为公法和私法是大陆法系的主要分类,A选项错误。英美法系通常不制定法典,但不是承袭罗马法传统,因为承袭罗马法传统的是大陆法系,B选项错误。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C选项正确。英美法系诉讼采用对抗制,法官居于中心地位,D选项错误。

  • 第22题:

    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表述正确的是()

    • A、经济法调整所有经济关系
    • B、经济法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
    • C、经济法只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
    • D、经济法只调整横向经济关系

    正确答案:B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表述,错误的是(  )。(2018真题)
    A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结束

    B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C

    生效的合同一定成立

    D

    成立的合同一定生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