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6题:
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的,不得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7题:
以下()人员,可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8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十年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9题:
2年
3年
5年
6年
第10题:
因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负责人,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已逾5年
因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开除之日起已逾5年
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自被开除之日起已逾5年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人员,自被认定之日起未逾2年
第11题:
1
3
5
10
第12题:
3
5
7
10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被开除之日起未逾()的,不得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18题:
《保险法》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19题:
我国《保险法》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20题:
3年
5年
6年
8年
第21题:
1
3
5
10
第22题:
1
2
3
5
第23题:
1
2
3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