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期货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 )。 A.变更名称、公司章程 B.作出终止业务等重大决议 C.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发生变更 D.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风险监管指标与上月相比变动超过20%的,期货公司应当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董事和全体股东书面报告。( )
2.某期货公司的期未风险监管报表显示,2008年7月未的净资本为7000万元,2008年8月未的净资本为8500万元。针对风险监管指标的变化,该公司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 。A、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董事提交书面报告 B、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券业协会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董事提交书面报告 C、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董事提交书面报告 D、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券业协会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董事提交书面报告
3.某期货公司的期末风险监管报表显示,2008年7月末的净资本为7000万元,2008年8月末的净资本为8500万元。针对监管指标的变化,该公司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A、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董事提交书面报告 B、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券业协会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董事提交书面报告 C、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董事提交书面报告 D、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券业协会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董事提交书面报告
4.期货公司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期货公司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向其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 A.3B.5C.10D.30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