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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民法总则》规定,涉及( )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A.人格尊严

    B.行为能力

    C.遗产继承

    D.接受赠与


    参考答案:CD

  • 第2题:

    21、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A

  • 第3题:

    《民法总则》第16条规定:涉及()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A

  • 第4题: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胎儿(  )。

    A.属于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人
    B.属于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
    C.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D.可以享有部分民事权利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尚未出生,当然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权利的前提,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胎儿也就不享有任何民事权利。

  • 第5题:

    《民法总则》第14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