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海关负责人周某,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周某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周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A.放纵走私罪B.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C.受贿罪D.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题目

某海关负责人周某,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周某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周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

A.放纵走私罪

B.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C.受贿罪

D.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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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刘某的重婚行为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A.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B.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要考查刘某是否具有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节

    D.要看刘某的认罪态度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对重婚罪中关于主观方面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从刑法规定来看,本罪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而本题中,刘某对蒙某已有配偶的情形并不知晓,缺乏构成重婚罪所要求的主观要件,不构成重婚罪,所以对刘某的重婚行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第2题:

    对周某、刘某应否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应当追究周某的刑事责任,因其是幼儿教师,负有职业上的救助义务。不应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因其是路人,仅负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而无法律上的救助义务。

  • 第3题:

    洪某,1990年7月生。2004年9月,洪某将邻居王某小孩(1周岁)抱出并杀害,向王某勒索5万元。后因恐惧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一审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洪某属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刑法》第17条规定的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由于洪某的杀人行为应被绑架行为吸收,而绑架罪不在8种罪名之列,因此,对洪某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B:《刑法》第17条规定的是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而不是经法院审理后具体确定的罪名,洪某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对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洪某的刑事责任
    D: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

    答案:B,C,D
    解析:
    【考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详解: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8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这8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本题中,洪某将婴儿抱出是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是《刑法》第239条第1款的绑架行为。由于绑架罪并不是上述规定的8种犯罪之一,因此对其绑架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其将邻居王某小孩杀害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所以A选项错误,BC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因此对洪某不能适用死缓,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所以D选项正确。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 第4题:

    :海关负责人陈某,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陈某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陈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

    A.已构成受贿罪

    B.已构成放纵走私罪

    C.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D

  • 第5题:

    交警贾某在负责查处一起交通事故时,本应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由于贾某接受了行为人贿赂的人民币2.5 万元,他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本案例中,贾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A、已构成放纵走私罪
    B、已构成受贿罪
    C、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
    A 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 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题干中贾某是交警,故 不构成放纵走私罪。
    B、C 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 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 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题干中的贾某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 取利益,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 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贾某在受贿后,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构成了徇私舞弊不移交刑 事案件罪,B、C 项的罪名均正确但不全面。
    D 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受贿罪和渎职犯罪数罪并罚。”贾某同时构成了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故应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