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判断对错

题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判断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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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该财物的,以贪污论。

    A、公开财产

    B、国有财产

    C、公益财产

    D、公共财物


    参考答案:B

  • 第2题: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 )

    A.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但不包括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B.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C.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D.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A选项错误。

  • 第3题:

    贪污罪的主体包括:

    A.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B.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C.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D.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正确

  • 第4题: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该财物的,以贪污论。


    A. 公开财产
    B. 公共财物
    C. 国有财物
    D. 国有财产

    答案:D
    解析:
    解题指导: 《刑法》第382条:“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故答案为D。

  • 第5题:

    下列属于贪污罪的主体的有(  )。
    A.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B.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C.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D.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


    答案:A,B,C,D
    解析:
    解析: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依据《刑法》第93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据《刑法》第382条的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视为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