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国际申请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如果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部分纸页在()以上,申请人可以只提交符合规定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序列表。A.100页B.200页C.300页D.400页

题目

PCT国际申请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如果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部分纸页在()以上,申请人可以只提交符合规定的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序列表。

A.100页

B.200页

C.300页

D.4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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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人在办理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时,以下哪项不符合要求? ( )

    A、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

    B、在进入声明中写明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C、PCT申请以外文提出的,提交摘要的中文译文

    D、在国际阶段向国际局已办理申请人变更手续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著录项目变更请求


    参考答案:D

  • 第2题:

    一件国际申请日为2016年3月23日的PCT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提出了多项优先权要求,经审查合格后确定的优先权信息(优先权日为2015年2月23日)记载在该申请国际公布文本的扉页上,该PCT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声明中写明的在先申请信息应当与该申请国际公布文本扉页中的记载一致,除非国际局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传送通知书以表明所涉及的优先权要求已经失去效力
    B.申请人认为国际阶段的优先权书面声明中某一事项存在书写错误的,可以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同时或自进入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改正请求
    C.在国际阶段中,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填写符合规定,但由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缴足优先权要求费,而使其中要求的一项优先权被视为未要求,申请人可以在进入国家阶段后请求恢复该项优先权
    D.申请人在国际阶段没有提供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的,应当在进入声明中写明

    答案:A,B,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三部分第一章第5.2.1节中规定,申请人应当在进入声明中准确地写明其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及原受理机构名称。除下段所述情况外,写明的内容应当与国际公布文本扉页中的记载一致。审查员发现不一致时,可以以国际公布文本扉页中记载的内容为依据,依职权改正进入声明中的不符之处,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国际局曾经向专利局传送的“撤回优先权要求通知书”或“优先权要求被认为未提出通知书”中所涉及的优先权要求应认为已经失去效力,不应写入进入声明中。因此选项A正确。申请人认为在国际阶段提出的优先权书面声明中某一事项有书写错误,可以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的同时或者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提出改正请求。故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申请人在国际阶段没有提供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的,应当在进入声明中写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期满未答复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针对该项优先权要求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故选项D正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三部分第一章第5.2.5节中规定,国际申请在进入国家阶段后,由于下述情形之一导致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的,可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请求恢复要求优先权的权利:……(4)要求优先权声明填写符合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缴足优先权要求费。选项C符合此规定,但是还需要注意的是,该国际申请的国际申请日2016年3月23日在2015年2月23日这一优先权日起的12个月至14个月之间,《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三部分第一章第5.2.1节中明确指出,中国对《专利合作条约》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出保留,相应的优先权在中国不发生效力。因此C错误,不能进行优先权的恢复。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 第3题:

    3、由哪些国际检索单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PCT国际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只需要缴纳80%的实质审查费

    A.中国、美国、日本

    B.美国、日本、俄罗斯

    C.日本、欧洲、瑞典

    D.日本、欧洲、瑞士


    确定该案子的分类;考虑该申请是否满足发明的单一性要求;考虑摘要和题目是否合适;作出检索报告;作出书面意见

  • 第4题:

    国际专利申请特点有()。

    A.已通过PCT国际申请程序的专利申请,不可以再次修改

    B.简化了提出申请的手续

    C.推迟决策时间

    D.可以准确地投入进入国家阶段的资金

    E.获得PCT国际检索报告,初步评估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与创造性

    答案:B,C,D,E
    解析:
    1. 简化了提出申请的手续,更加简单迅捷,为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更方便的途径;

    2. 推迟决策时间,向外国提出普通专利申请时,专利申请人必须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十二个月内向每一个国家的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而通过PCT专利申请,可以在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后的三十个月内办理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每一个国家的手续;

    3. 准确投入资金,由于可以推迟决策时间,因此可以准确地投入进入国家阶段的资金;

    4. 完善申请文件,通过PCT国际申请程序,可以具备两次修改PCT国际申请文件的机会,达到完善专利申请文件的效果,A选项错误。

    5. 获得PCT国际检索报告,初步评估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与创造性。

  • 第5题:

    如果国际检索单位认为一件PCT国际申请没有满足发明单一性的要求,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附加检索费的,则国际检索单位仅对该国际申请权利要求中首先提到的发明部分作出国际检索报告
    B.该申请提出国际初审的,国际初审单位对于没有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权利要求也需进行国际初步审查
    C.由于申请人未按国际单位的要求缴纳附加检索费或附加审查费,而导致该PCT申请部分权利要求未经国际检索或国际初步审查时,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申请人要求将所述部分作为审查基础的,专利审查部门认为国际检索单位或者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对发明单一性的判断正确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缴纳单一性恢复费
    D.在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专利审查部门经审查认定申请人提出的作为审查基础的申请文件中要求保护的主题不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但是与国际单位所作出的结论不一致的,则应当对所有要求保护的主题进行审查

    答案:B
    解析:
    《专利合作条约》第17条第3款(a)项规定,如果国际检索单位认为国际申请不符合细则中规定的发明单一性的要求,该检索单位应要求申请人缴纳附加费。国际检索单位应对国际申请的权利要求中首先提到的发明(“主要发明”)部分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在规定期限内付清要求的附加费后,再对国际申请中已经缴纳该项费用的发明部分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第66条与第67条规定了不作国际初步审查的情况。其中,对由于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附加检索费,而导致没有作出国际检索报告的发明的权利要求不进行国际初步审查;或者如果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认为国际申请不符合细则所规定的单一性要求,可以要求申请人选择对权利要求加以限制,以符合该要求,或缴纳附加费。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前述要求,国际初步审查应就国际申请中看来是主要发明的那些部分作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并在该报告中说明有关的事实。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国际阶段,国际检索单位或者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认为国际申请不符合《专利合作条约》规定的单一性要求时,申请人未按照规定缴纳附加费,导致国际申请某些部分未经国际检索或者未经国际初步审查,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申请人要求将所述部分作为审查基础,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国际检索单位或者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对发明单一性的判断正确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缴纳单一性恢复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国际申请中未经检索或者未经国际初步审查的部分视为撤回。《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三部分第二章第5.5节中规定,对于缺乏单一性的多项发明,需要核实以下内容:是否包含了在国际阶段由于申请人没有应审查员要求缴纳因缺乏单一性所需的附加检索费或附加审查费,而导致未做国际检索或国际初步审查的发明,或由于未缴纳附加检索费或附加审查费而表示放弃的发明,存在上述情况时,需要核实国际单位作出的发明缺乏单一性的结论是否正确。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三部分第二章第5.5节中规定,经审查认定申请人提出的作为审查基础的申请文件中要求保护的主题不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但是与国际单位所作出的结论不一致的,则应当对所有要求保护的主题进行审查。因此选项D的说法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