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出远门访亲,恰逢暴风雨,其承包的果园里的苹果都掉到地上,邻居李某将掉到地上的苹果捡起来并妥善保管,李某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题目
张某出远门访亲,恰逢暴风雨,其承包的果园里的苹果都掉到地上,邻居李某将掉到地上的苹果捡起来并妥善保管,李某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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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就付给酬金200元。该行为属于( )。 A.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C.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D.犯罪行为


    正确答案:B
    根据《民通意见》(修改稿)第七十五条,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该民事行为无效。萧某要求李某偷小狗的行为明显违背法律相关规定,因此李某的承诺行为无效。故选B。

  • 第2题:

    李某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张某书面约定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给张某2万元,但没有进行登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B.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C.如果李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D.如果张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则善意的受让人有权拒绝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


    正确答案:A

  • 第3题:

    张某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李某书面约定在李某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张某通行,但没有进行登记。关于该约定性质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通过该合同,张某获得了一种担保物权
    B:如果李某将其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可以不让张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
    C:张某所获得的物权尚未设立
    D:如果张某将其承包的土地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李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

    答案:D
    解析:

  • 第4题:

    李某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张某书面约定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给张某2万元,但没有进行登记。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B.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C.如果李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D.如果张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则善意的受让人有权拒绝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


    正确答案:A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因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地役权一般是约定的,而相邻关系是法定的,另外根据合同性质,可知李某与张某的书面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故C项正确。《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张某和李某之间的地役权合同没有进行登记,因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D项正确。所以,选择A项。

  • 第5题:

    李某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人不便,遂与张某书面约定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给张某2万元,但没有进行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B.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C.如果李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D.如果张某将其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则善意的受让人有权拒绝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


    答案:B,C,D
    解析:
    B、C、D
    考点:地役权
    讲解:相邻关系属于法定关系,无需约定,李某与张某约定的是通行地役权,故A项错误,B项正确。地役权具有从属性,随着需役地的转让而转让。就此,《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C项正确。《物权法》第167条规定:“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据此,供役地转让时,受让人需要承受原有的地役负担。同时,《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地役权并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