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和规章在实施一段时间后,对其实施的实际效果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对该法规或规章是否应当继续执行,或是否需要修改、解释、废止作出判断,并相应地及时调整立法工作,我们称之为( )。A:立法后评估B:立法后监督C:立法后修改D:立法后评论

题目

法规和规章在实施一段时间后,对其实施的实际效果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对该法规或规章是否应当继续执行,或是否需要修改、解释、废止作出判断,并相应地及时调整立法工作,我们称之为( )。

A:立法后评估

B:立法后监督

C:立法后修改

D:立法后评论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更多“法规和规章在实施一段时间后,对其实施的实际效果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对该法规或规章是否 ”相关问题
  • 第1题:

    实施文件的办法属于法规或政府规章,管理办法属于普通规章。()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 第2题:

    2003年某省政府为实施省人大的地方性规定出台一部规章,2006年省人大对该地方性法规进行修订,但未对该规章废止与否作出规定。2008年某省行政机关依据该规章对甲作出处罚。甲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提出不应适用该规章。关于法院是否应适用该规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因地方性法规已修改,规章失效,不予适用
    B.因修改后的地方性法规未明确废止该规章,应予适用
    C.如规章与修改后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不予适用
    D.如因地方性法规的修改,相应规章丧失依据不能单独实施的,不予适用

    答案: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指出,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修改后,其实施性规定未被明文废止的,人民法院在适用时应当区分下列情形:实施性规定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不予适用;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修改,相应的实施性规定丧失依据而不能单独施行的,不予适用;实施性规定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的,可以适用。

  • 第3题:

    ★ 2003年某省政府为实施省人大的地方性规定出台一部规章,2006年省人大对该地方性法规进行修订,但未对该规章废止与否作出规定。2008年某省行政机关依据该规章对甲作出处罚。甲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提出不应适用该规章。关于法院是否应适用该规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因地方性法规已修改,规章失效,不予适用
    B.因修改后的地方性法规未明确废止该规章,应予适用
    C.如规章与修改后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不予适用
    D.如因地方性法规的修改,相应规章丧失依据不能单独实施的,不予适用


    答案: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指出,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修改后,其实施性规定未被明文废止的,人民法院在适用时应当区分下列情形:实施性规定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不予适用;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修改,相应的实施性规定丧失依据而不能单独施行的,不予适用;实施性规定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的,可以适用。

  • 第4题: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A.法律

    B.法律、行政法规

    C.地方政府法规

    D.行政规章


    正确答案:B

  • 第5题:

    在《道路运输条例》实施之后,交通部准备制定一部规章来具体实施该条例。对此,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该规章的制定应当及时报告党中央或者同级党委(党组)
    B.没有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C.国务院部门可以组织对有关规章或者规章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
    D.该规章的制定,既可以由法制机构提请交通部部务会议审议,也可以采取传批方式

    答案:C
    解析:
    (1)只有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规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或者同级党委(党组);而制定重大经济社会方面的规章,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党组)。《道路运输条例》属于经济社会类的规章,不需要及时报告党中央,所以,A选项错误。 (2)如果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所以,B选项错误。也就是说,规章不仅可以对地方性法规作出具体规定,也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作出具体规定,进行细化。如果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三者中的一个为依据,地方政府规章即可以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类比如下,在古代,知县应当奉皇帝、宰相、知府等命令行事,但是,宰相、知府等就某个问题没有交代应该怎么办,知县能够直接拿着皇帝的圣旨去做事吗 当然可以。那能说没有宰相、知府等的命令,知县什么事情都不敢做、不能做吗 自然不能这么表达了,否则把皇帝放到了何处呢 同理,《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条规定:“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如果选项表述为“没有法律依据,部门规章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则也是错误的,因为部门规章除了依据法律,还可以依据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3)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对有关规章或者规章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所以,C选项正确。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省部级机关自己对自己的规章进行评估,而不是由省部级机关的法制机构或内设机构组织评估。 (4)部门规章应当由部门的部务会议(如公安部、司法部)或者委员会会议(如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规章没有传批的审议决定方式,所以,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