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业总公司,在一起经济合同纠纷案中被诉欠款80万元。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由该公司支付原告贷款及利息等123.7万元。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到该企业执行判决时,强行将企业工会(已登记为基层工会法人)账面上的23.7万元划走,抵作偿债款项。
问: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
第1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对
第2题:
第3题: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