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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的承包经营草原的程序是什么?


    参考答案:《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承包经营草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法拟定承包方案;
    (三)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并公示;
    (四)依照承包方案公开发包;
    (五)签订承包合同。

  • 第2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规定草原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并接受怎样的处罚?


    参考答案:草原使用者或者承包经营者超过核定的载畜量放牧的,由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并限期出栏:
    (一)超载10-30%的,每个超载羊单位罚款十元;
    (二)超载31-50%的,每个超载羊单位罚款二十元;
    (三)超载50%以上的,每个超载羊单位罚款三十元。

  • 第3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对征用或者使用草原有何规定?


    参考答案: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向草原所有者和承包经营者支付安置补助费和补偿费,并向草原监督管理机构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

  • 第4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对无证采集、未按采集证规定采集或者未经审批收购、出售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的,将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无证采集、未按采集证规定采集或者未经审批收购、出售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的,由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草原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应当收回采集证。

  • 第5题:

    《甘肃省草原条例》明确规定哪些草原应当纳入国土治理建设规划实施专项治理?


    参考答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将退化、沙化、盐碱化、荒漠化的草原纳入国土治理建设规划,划定治理区,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