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能够制定宪法吗?

题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能够制定宪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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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改变或者撤销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规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权撤销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但可以直接改变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对最高人民法院的错误判决进行宪法监督,但不能改变或者撤销判决

    答案:A,B,C
    解析:
    《立法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 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C两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做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A项错误。但是,全国人大可以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故选ABC。

  • 第2题:

    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撤销属于事后监督
    B、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以附带性审查为主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属于事先监督

    答案:A,C,D
    解析:
    《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第(7)、(8)项如下:(7)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8)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第116条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事先监督和事后监督是以审查监督的时间为标准进行区分的,宪法监督机关在法律等规范性文件颁布以前进行审查的为事先监督,反之为事后监督。自治条例只有经批准后才能颁布生效,对它的监督是事先监督,而对撤销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则是在其生效之后进行的,为事后监督,并且我国对这些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以抽象审查为主。

  • 第3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撤销属于事后监督
    B、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以附带性审查为主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属于事先监督

    答案:A,C,D
    解析:
    《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第116条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宪法监督机关在法律等规范性文件颁布以前进行审查的为事先监督,反之为事后监督。自治条例只有经批准后才能颁布生效,对它的监督是事先监督,而对撤销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则是在其生效之后进行的,为事后监督,并且我国对这些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以抽象审查为主。

  • 第4题: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都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A. 制定宪法
    B. 监督宪法的实施
    C. 修改宪法
    D. 解释宪法


    答案:B
    解析:
    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可知,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可以行使的职权是监督宪法的实施,所以选择B选项

  • 第5题:

    共用题干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撤销属于事后监督
    B、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以附带性审查为主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属于事先监督

    答案:A,C,D
    解析:
    《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根据该法第116条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事先监督和事后监督是:以审查监督的时间为标准进行区分的,宪法监督;机关在法律等规范性文件颁布以前进行审查的为事先监督,反之为事后监督。自治条例只有经批准后才能颁布生效,对它的监督是事先监督,而对撤销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则是在其生效之后进行的,为事后监督,并且我国对这些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以抽象审查为主c由此可知,答案为A、C、D项。


    撤销有关机关的违宪决定,是我国宪法监督的违宪制裁措施之一。根据《宪法》第62条第1款第(十一)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该法第67条第(七)项、第(八)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是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的,而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因此选项A应选;自治区的自治条例是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事后发现批准错误的,自然可以撤销,因此选项B应选;行政机关无权监督权力机关的行为,因此选项C不应选;自治区的自治条例是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无权监督自治区人大,因此选项D也不应选。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如果发现有违宪怀疑的法律、法规时,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请求有权处理的机关作出相应处理,无权自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判决。故选项C错误。


    根据《立法法》第88条第(七)项,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深圳经济特区法规是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制定的,故全国人大有权撤销。故仅A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