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因泄私愤到孙家持炸药相威胁,民警接报后到达现场,发现赵某正欲点燃炸药引爆。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可以不经警告即使用武器。()

题目

赵某因泄私愤到孙家持炸药相威胁,民警接报后到达现场,发现赵某正欲点燃炸药引爆。在这种情况下,民警可以不经警告即使用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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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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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孙某、李某有权监督赵某、钱某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B.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C.如赵某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孙某可以对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某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某、李某、钱某有权决定撤销对赵某的委托

    答案:C
    解析:
    ( 1)选项 ACD: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孙某、李某)有监督权、撤销委托权、查阅账簿权,但无异议权;( 2)选项 B:当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某)可以对其他合伙人(赵某)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 第2题:

    2016年的一天夜里11时许,张某(男,22岁)在公路上持刀拦截一辆货车,强行将驾驶员王某拖下车进行搜身,遭王某反抗,张某持刀将王某捅伤,并劫走其身上现金3000元。正在货车车厢睡觉的李某听到动静后,下车与张某搏斗,110民警赵某和孙某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赵某拔枪击伤张某腿部后将其抓获。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民警赵某开枪前应先予警告张某,警告无效再开枪
    B.民警赵某不应使用武器
    C.民警赵某应开枪打张某持刀的手,不应打其大腿
    D.民警赵某应该使用制服性警械来制服张某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故民警赵某在警告无效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器,因此选择A项。

  • 第3题:

    2、孙某与赵某签订了商铺转让合同,孙某将其位于华贸商厦的一间商铺转让给赵某,因孙某未按约定向赵某交付商铺,赵某诉至甲区法院,要求孙某交付商铺,并办理商铺过户手续。在本案诉讼中,蔡某主张自己是商铺的所有权人,商铺交于孙某使用,申请参加诉讼。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蔡某参加诉讼后,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B.蔡某参加诉讼后,本案形成两个独立之诉的合并

    C.蔡某参加诉讼后,赵某即无权申请撤诉

    D.赵某申请撤诉的,甲区法院应告知蔡某另行起诉


    B

  • 第4题:

    甲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民警贾某、李某正在办理一起治安案件,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赵某到县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下列编号内容是办案民警在传唤中的有关做法:①出示人民警察证②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赵某③赵某拒绝在传唤证上签名,民警李某代为签字④因赵某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故使用手铐强制传唤⑤询问笔录中注明赵某到案经过和到案时间⑥通知赵某家属。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民警在传唤中的做法正确的是: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⑤
    C.①②④⑥
    D.①③④⑤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因此①正确、⑤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因此②、⑥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和离开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民警李某代为签字是错误的,因此③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故④正确。因此选择C选项。

  • 第5题:

    某市公安局民警赵某下班后着警服与亲友相聚,其间饮酒数杯,并不听亲友劝阻执意驾车回家,行至某商场地下停车场内将前来取车的钱某撞倒。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指派民警孙某和同事赶至事故现场处置。
    孙某到现场后发现钱某浑身是血,重伤昏迷,尚有呼吸,并闻到赵某身上带有酒气。依据法律规定,孙某认为赵某涉嫌的罪名是:( )。(单选)

    A.交通肇事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危险驾驶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答案:A
    解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赵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钱某重伤昏迷,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规定。因此,选择A选项。
    B项: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C项: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D项: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