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赵某,男,35岁,农民。在2008年换届选举中,赵某先向两个带笔的选民索要选票,遭到拒绝后,他又向其他选民索要选票。有些选民以为他要为自己代笔,便把选票交给他。他就这样拿到33张选票,违背选举人的意志,擅自在两个候选人的名字上打了“×”,而在候选人栏内填上他自己的名字。由于赵的破坏,致使两个候选人的票都没有超过半数,造成选举无效。某人民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
问:
制裁赵某的宪法和法律根据是什么?
第2题:
构成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必须具备以下( )条件。
A.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对选举活动造成的影响不大
B.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对选举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C.破坏选举秩序在客观上表现为以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破坏的选举活动必须是依法进行的选举活动
第3题:
公民应如何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态度上()参加选举,认真行使这一权利,不断增强()意识和()意识,增强自己的参与感和责任感。
积极;公民意;主人翁意识
略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