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公司持有某图形商标。被告某信息公司在其经营的某网站上发布信息,以人民币9.9元/支的价格组织消费者团购“原价38元的完美芦荟胶”,该商品使用了与原告商标相同的标识。经鉴别,该商品包装粗糙、防伪标签与原告生产的产品完全不一致,属于侵权商品。普通消费者在被告的网站页面上订制购买产品,然后通过支付宝等方式向收款方显示为被告名称的帐户支付货款,对外的出卖方实为被告。而且被告与商家签订协议约定商家所销售的金额中还有15%的提成。你认为A、被告只是第三方网购平台,并非销售商及生产商,原告属于错告主体B、被告与商

题目

原告某公司持有某图形商标。被告某信息公司在其经营的某网站上发布信息,以人民币9.9元/支的价格组织消费者团购“原价38元的完美芦荟胶”,该商品使用了与原告商标相同的标识。经鉴别,该商品包装粗糙、防伪标签与原告生产的产品完全不一致,属于侵权商品。普通消费者在被告的网站页面上订制购买产品,然后通过支付宝等方式向收款方显示为被告名称的帐户支付货款,对外的出卖方实为被告。而且被告与商家签订协议约定商家所销售的金额中还有15%的提成。你认为

A、被告只是第三方网购平台,并非销售商及生产商,原告属于错告主体

B、被告与商家签订协议约定商家所销售的金额中还有15%的提成,也就是说被告在商家的销售行为中是有获利的,其与商家应属于共同销售的合作关系

C、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D、被告的行为未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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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原告王某享有第1249845号“格调+TA、STE”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5类,包括“推销(替)他人”。被告某超在经营的超市店铺招牌、商品标签、店内告示牌、购物袋、销售小票、网络宣传、广告牌上使用了“TA、STe”标识,原告王某认为该使用行为侵犯了其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故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

    A、被告与原告在服务内容、地理位置、服务对象等方面均不相同,不构成近似服务

    B、被告与原告在服务内容、地理位置、服务对象等方面均相同,构成近似服务

    C、被告在其超市服务中使用的“TA、STe”标识与原告权利商标既不相同亦不近似,不会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服务有特定的联系

    D、被告在其超市服务中使用的“TA、STe”标识与原告权利商标近似,会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服务有特定的联系


    参考答案:C

  • 第2题:

    本案参加诉讼的人在诉讼中的正确地位是:

    A.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张某是被告

    B.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C.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和张某是被告

    D.小龙是原告,李某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寰宇公司是被告


    正确答案:D

  • 第3题:

    张某因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孙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也在其中,买方是某公司。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侵害了孙某的身份权

    B.张某侵害了孙某的名誉权

    C.张某侵害了孙某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民事权益

    D.某公司无须对孙某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选项 A 错误。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享有的民事权利。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张某非法出售孙某个人信息的行为未侵犯孙某的身份权。选项 B 错误。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人格尊严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侵犯名誉权的表现主要为以侮辱、诽谤的方式使得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张某仅是非法出售孙某的个人信息,并没有因此使得孙某的社会评价降低,因此未侵害孙某的名誉权。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张某和某公司非法买卖孙某的个人信息,侵害了孙某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第4题:

    人民法院受理周某、吴某诉乙市某运输公司案件后,一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A.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B.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C.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向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A

  • 第5题:

    杨某在某房地产经纪机构网站上以100万元的价格发布其一套房屋的出售信息,这个价格是(  )。

    A.心理价
    B.成交价
    C.挂牌价
    D.贷款评估价

    答案:C
    解析:
    挂牌价是存量房中特有的价格,指业主在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地产媒介挂牌时定下的房屋价格。挂牌价一般在专门的房地产网站、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网站中发布,由于存在议价空间,一般略高于真实成交价。本题中,杨某是在某房地产经纪机构网站上发布出售信息的,则100万元是挂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