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三: 被告洪振快在《炎黄春秋》杂志上发表《“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文章与历史事实不符,在没有经过认真考证和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文章多处作出似是而非、模棱两可、毫无根据的推测、质疑乃至评价,通过强调与主要事实无关或者关联不大的细节,引导读者对“狼牙山五壮士”这一英雄人物群体及其事迹的细节产生怀疑,从而否定主要事实的真实性,进而贬低“狼牙山五壮士”的英勇形象和精神价值。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洪振快的行为构成侵权,立即停止侵害葛振林、宋学义名誉、荣誉的行为,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被告洪振快在媒体上刊登公告

题目

阅读材料三: 被告洪振快在《炎黄春秋》杂志上发表《“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文章与历史事实不符,在没有经过认真考证和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文章多处作出似是而非、模棱两可、毫无根据的推测、质疑乃至评价,通过强调与主要事实无关或者关联不大的细节,引导读者对“狼牙山五壮士”这一英雄人物群体及其事迹的细节产生怀疑,从而否定主要事实的真实性,进而贬低“狼牙山五壮士”的英勇形象和精神价值。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洪振快的行为构成侵权,立即停止侵害葛振林、宋学义名誉、荣誉的行为,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被告洪振快在媒体上刊登公告,向原告葛长生、宋福保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被告洪振快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洪振快上诉,维持原判。“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

239、 狼牙山五壮士包括:

A.葛振林

B.宋福保

C.宋福保

D.宋学义

240、本案的被告是:

A.《炎黄春秋》

B.狼牙山五壮士

C.葛长生、宋福保

D.洪振快

241、从客观方面分析该案,被告洪振快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社会危害,侵犯了以下合法权益:

A.侵犯了“狼牙山五壮士”的名誉和荣誉

B.侵犯了“狼牙山五壮士”后人葛长生、宋福保的个人利益

C.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

D.侵犯了“狼牙山五壮士”的生命权

242、本案中被告应该向原告:

A.赔偿损失

B.恢复名誉

C.赔礼道歉

D.赔偿精神损害

243、本案被告侵犯的是革命先烈的:

A.英勇形象

B.精神价值

C.荣誉

D.名誉


相似考题
更多“阅读材料三: 被告洪振快在《炎黄春秋》杂志上发表《“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文章与历史事实不符,在没有经过认真考证和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文章多处作出似是而非、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在《电脑与编程》杂志上看到张某发表的一组程序,颇为欣赏,就复印了一百份作为程序设计辅导材料发给了学生。李某又将这组程序逐段加以评析,写成评论文章后投到《电脑编程技巧》杂志上发表。李某的行为( )。

    A.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因为其未经许可,擅自复印张某的程序
    B.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因为在评论文章中全文引用了发表的程序
    C.不侵犯张某的著作权,其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D.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因为其擅自复印,又在其发表的文章中全文引用了张某的程序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根据一件已有的作品,利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演绎方式而创作的派生作品称之为演绎作品。演绎是一种创作,因而演绎作品是一种新创作的作品。演绎作者对其演绎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本题中李某将《电脑与编程》杂志上看到张某发表的一组程序逐段加以评析,写成评论文章后投到《电脑编程技巧》杂志上发表,故李某的“评论文章”属于演绎作品,其行为不侵犯张某的著作权,其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 第2题:

    国外某实验探讨了青年与老年被试阅读自然科学类与社会科学类文章的阅读速度是否存在差异。结果表明:阅读速度受材料类型和年龄因素影响,青年被试阅读自然科学类文章的速度较快,老年被试阅读社会科学类文章的速度较快。 能够推断出“青年被试阅读自然科学类文章的速度较快,老年被试阅读社会科学类文章的速度校快”这一结论的统计依据是

    A.材料类型和年龄的主效应均显著
    B.材料类型和年龄的交互作用显著
    C.材料类型和年龄的交互作用不显著
    D.材料类型、年龄和阅读速度的交互作用显著

    答案:B
    解析:
    在本题中,只涉及材料类型和年龄两个自变量。由于一个变量在另一个变量的不同水平上有不同的表现,这 一定是出现了交互作用。本题中提到的能够推断出“青年被试阅读自然科学类文章的速度较快,老年被试阅 读社会科学类文章的速度较怏”这一结论的统计依据是材料类型和年龄的交互作用显著。

  • 第3题:

    读报刊杂志时,没有必要逐字逐句地念。阅读报纸杂志上的文章标题,有助于了解文章内容。


    é”™

  • 第4题:

    李某在《电脑与编程》杂志上看到张某发表的一组程序,颇为欣赏,就复印了一百份作为程序设计辅导材料发给了学生。李某又将这组程序逐段加以评析,写成评论文章后投到《电脑编程技巧》杂志上发表。李某的行为 ( ) 。

    A.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因为其未经许可,擅自复印张某的程序
    B.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因为在评论文章中全文引用了发表的程序
    C.不侵犯张某的著作权,其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D.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因为其擅自复印,又在其发表的文章中全文引用了张某的程序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根据一件已有的作品,利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演绎方式而创作的派生作品称之为演绎作品。演绎是一种创作,因而演绎作品是一种新创作的作品。演绎作者对其演绎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本题中李某将《电脑与编程》杂志上看到张某发表的一组程序逐段加以评析,写成评论文章后投到《电脑编程技巧》杂志上发表,故李某的“评论文章”属于演绎作品,其行为不侵犯张某的著作权,其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 第5题:

    28、1968年在《科学》杂志上发表题为《公地的悲剧》 的文章的作者是()

    A.凯恩斯

    B.哈丁

    C.庇古

    D.皮考克


    哈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