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后,拒不召回的,处应召回药品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拒不配合召回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1题:
A.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B.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C.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D.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2题: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负责药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是
A、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召回药品的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省卫生行政部门
D、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药品经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