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到A市大酒店进行餐饮消费,该酒店在醒目位置贴有“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示,该告示的说法错误的是()。A.属于酒店服务合同的合法条款B.属于无效条款C.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D.消费者可请求法院确认该条款无效

题目

小明到A市大酒店进行餐饮消费,该酒店在醒目位置贴有“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示,该告示的说法错误的是()。

A.属于酒店服务合同的合法条款

B.属于无效条款

C.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D.消费者可请求法院确认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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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机场内张贴告示:“小心地滑,滑倒摔伤,责任自负”,( )。

    A、该告示无效

    B、该告示属于霸王条款

    C、该告示免除了机场的义务

    D、该告示不能免除机场的义务


    参考答案:ABD

  • 第2题:

    如果宾馆在店堂内醒目位置贴有告示称:旅客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宾馆可否以此为理由免责?

    A、有言在先,可以免责

    B、不论有无告示,均不可免责

    C、如果丁先生注意到此告示,则酒店可以免责

    D、该告示内容不合法,但若旅客接受其内容亦会有效


    正确答案:B
    B【解析】店堂告示属单方免责条款,不能说明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而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告示内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始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有如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第3题:

    餐饮企业“谢绝自带酒水”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吗?谈谈你的看法。


    “谢绝自带酒水”在餐饮、酒店行业比较多见,这是一个涉及到经营者正当经营权与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博弈的问题。一方面,酒水是餐饮业主要的盈利业务,消费者就餐实际上享受了经营者提供的环境、服务等,若强制性限制或削减经营者的酒水经营利润,无疑损害了经营者正当营利的权利。另一方面,消费者当然有权自主选择酒水饮料的品牌、价位和销售者,由于就餐地点是在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内,餐饮企业应在显著位置事先将“谢绝自带酒水”和“开瓶费”等信息公布,以帮助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进入餐馆就餐、是否自带酒水。我个人认为“谢绝自带酒水”本质上是一个市场行为。在充分竞争的餐饮市场中,消费者有权挑选有优惠政策的餐馆,这导致很多餐馆为了吸引消费者而自动取消“谢绝自带酒水”的限制。若消费者事前知晓并接受了经营者“谢绝自带酒水”的要求,那么不应简单认定为这一做法侵犯了自主选择权。

  • 第4题:

    酒店谢绝客人自带酒水违反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A、知情权

    B、安全权

    C、选择权

    D、求偿权


    参考答案:C

  • 第5题:

    下列店堂告示不属于无效格式条款的是()。

    A.本酒店谢绝自带酒水
    B.偷盗超市物品罚款十倍
    C.商店售出7日内包退包换
    D.干洗衣物损坏只退还干洗费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A、D两项属于排除对方主要权利,B项属于加重对方责任,都属于无效条款。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