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关于社会契约的思想有哪些主要内容?

题目

霍布斯关于社会契约的思想有哪些主要内容?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

每个人都放弃自己全部的权力并把它交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使他(们)担当起他们的人格,并且承认他在公共和平与安全领域所作的一切都是大家同意的。契约的宗旨是保护和平与安全。这样国家就产生了。被授予权力的人或会议是主权者,其他的一切人都是主权者的臣民。霍布斯契约论的特点:第一,人们在订立契约时交出的是他们全部的权力和权利,自己一个不保留,但霍布斯又认为人们为保卫自己的生命而抵抗他人侵害的权利是不能转让的。第二,人们把转让出去的权利交给了主权者,主权者没有参加契约,不是契约的订立者,因而不受契约内容约束,主权者的权力是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只要是为了维护个人的生命和安全,主权者甚至可以剥夺某些人的生命。但主权者要受契约宗旨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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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霍布斯社会契约论的特点。


    参考答案:

    第一,人民订立契约时,自愿交出他们的全部权利(生命权除外)。“自愿”就是交出自己的权利和权力时没有其它附加条件;“全部”是指自己全部的权利和权力,除了生命权。
    第二,主权者没有参加契约,因而不受契约的约束,他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不受限制,不可分割的。


  • 第2题:

    近代主张社会契约论的学者主要包括()。

    • A、霍布斯
    • B、洛克
    • C、智者派
    • D、卢梭

    正确答案:A,B,D

  • 第3题:

    试述霍布斯与洛克社会契约论的异同,并指出社会契约论的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 ⑴相同点:霍布斯与洛克社会契约论的产生都是自然状态下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来裁决人们之间的纠纷,又缺少一个公共裁判者和公共权力来保证裁决得意执行。于是,人们为了克服自然状态的欠缺,彼此共同约定:大家放弃自己的权力,交给一个人或一些人组成的议会,按照社会全体成员或他们授权的代表所同意的规定行使。
    ⑵不同点:①、霍布斯为人民订立契约时应交出他们的全部权利,权力,而洛克认为自由权财产权都是订立时不可放弃不可转让的权力。②、洛克认为人们交出的权利只是保护自己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而不是任意伤害他人的权利,而霍布斯要求人们交出的实际上是人们运用一切手段惩罚伤害他人的权利,权力,从而实现自我的保存。③、洛克认为被授予权力的人也是契约的参加者,必须受契约内容的限制,按照社和全体成员的委托行使他们的权力,而霍布斯认为主权者没有参加契约,因而不受契约的约束,她的权力和权利是至高无上不受限制的。
    ⑶历史意义:①、奠定了欧洲自由主义的基本模式-自由主义理论的基本问题:个人自由与民选政府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个人自由与国王专制统治的关系②、奠定了欧洲古典主义的传统和基础:个人自由与权利是根本的,政府必须为维护人们的自由和权利而存在③、确立了人民主权论:人民委托认可的政府才是合法的政府,人民服从政府是有条件的,人民是政府权力的最高和最终所有者,是制约政府权力的主导性力量。

  • 第4题:

    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有哪些?


    正确答案: 马克思主义美学思想,主要是指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美学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关于人的全面发展问题。马克思指出,在私有制条件下,不仅使劳动发生异化,也使人发生异化,人失去了原来的本质,人的才能被扼杀,人的全面发展遭到破坏。要想恢复人的本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根本的出路在于彻底消灭私有制,根除异化劳动,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只有共产主义社会,人们的审美活动才能更加丰富多样,人们的审美能力才能随之大为提高,人的感性和理性、物质和精神生活才能得到协调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和谐才能得到实现。
    (2)关于人的审美能力的培养问题。强调社会实践在人的生成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强调生产劳动对人的审美活动和审美意识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肢体和器官得到发展,“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人的手也达到高度的完善,才能按照美的规律欣赏美、创造美。
    (3)关于艺术的审美教育作用问题。马克思把艺术看做是掌握世界的一种方式,它是一种精神的掌握方式,它具有意识形态和物质生产的双重属性。艺术掌握世界的突出特点是它的情感性。优秀的艺术作品对人们有着认识价值、教育作用和审美功能。强调对艺术的欣赏和艺术创作需要较高的审美修养,审美教育是提高审美修养的重要途径。

  • 第5题:

    霍布斯关于社会契约的思想有哪些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每个人都放弃自己全部的权力并把它交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使他(们)担当起他们的人格,并且承认他在公共和平与安全领域所作的一切都是大家同意的。契约的宗旨是保护和平与安全。这样国家就产生了。被授予权力的人或会议是主权者,其他的一切人都是主权者的臣民。霍布斯契约论的特点:第一,人们在订立契约时交出的是他们全部的权力和权利,自己一个不保留,但霍布斯又认为人们为保卫自己的生命而抵抗他人侵害的权利是不能转让的。第二,人们把转让出去的权利交给了主权者,主权者没有参加契约,不是契约的订立者,因而不受契约内容约束,主权者的权力是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只要是为了维护个人的生命和安全,主权者甚至可以剥夺某些人的生命。但主权者要受契约宗旨的限制。

  • 第6题:

    近代社会契约论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 A、洛克
    • B、霍布斯
    • C、伏尔泰
    • D、卢梭

    正确答案:A,B,D

  • 第7题:

    英国启蒙思想家霍布斯说:“不带剑的契约不过是一纸空文,它毫无力量去保障任何人的安全。”法国思想家卢梭提出:社会秩序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神圣权利,这项权利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对此理解准确的是()

    • A、霍布斯与卢梭主张的重点均是建立“社会契约”
    • B、霍布斯与卢梭主张的重点均是保障“人权”
    • C、霍布斯的观点强调必须保障“契约”的绝对权威
    • D、霍布斯与卢梭的“契约”都是反专制的

    正确答案:C

  • 第8题:

    问答题
    霍布斯与洛克社会契约论之比较。

    正确答案: 霍布斯认为,在国家和社会产生之前,人们处于“自然状态”中,人人都是平等的,但是由于人性利己,而不断发生冲突,“自然状态”不能维持,普遍战争状态出现,必然要使人们饱受苦难。为了摆脱这种丑恶、野蛮、可怕的状态,人们终于认识到必须通过订立契约,放弃个人的,建立起公共权力以谋取和平。那么人们必须共同协商订立契约,这就产生了国家。这一点与洛克相同。洛克与霍布斯不同的一点是认为在订立契约时,人们并没把全部自然权力都转让给君主,而是还保留了一些,如生命、自由、平等、私有财产权等。统治者如果不能保障人们的天赋人权,人们有权推翻它。而霍布斯断言,在人们订立契约时,就把自己的全部权力永远转让给国家统治者,而转让出来的权力是不能收回的,国家统治者的权力是绝对的,对君主的任何反抗都是“违反正义”的,人们应该无条件地服从国家。
    霍布斯认为君主制或军事独裁是最好的政体。而洛克认为“三权分立”的议会制的君主立宪政体是最好的。他和霍布斯不同,认为君主也是参加订立契约的人,君主专制是违反契约的,它不能保障人们的生命、自由、平等、私有财产等权力,因而人们推翻君主专制是完全正当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集契约说之大成的社会契约论的提出者是()
    A

    卢梭

    B

    杜林

    C

    洛克

    D

    霍布斯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英国启蒙思想家霍布斯说:“不带剑的契约不过是一纸空文,它毫无力量去保障任何人的安全。”法国思想家卢梭提出:社会秩序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神圣权利,这项权利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对此理解准确的是()
    A

    霍布斯与卢梭主张的重点均是建立“社会契约”

    B

    霍布斯与卢梭主张的重点均是保障“人权”

    C

    霍布斯的观点强调必须保障“契约”的绝对权威

    D

    霍布斯与卢梭的“契约”都是反专制的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是()。
    A

    霍布斯

    B

    马克思

    C

    卢梭

    D

    列宁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霍布斯和洛克思想比较(关于社会契约方面)。

    正确答案: (1)关于自然状态与自然法。
    ①霍布斯与洛克相同,同样认为人类在进入政治社会前曾处于一种自然状态。
    ②但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下,人们由于人性恶的特点以及为了自身利益和追求平等,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状态。
    ③洛克认为自然状态还具有自由、有序特点,在自然状态下人们都受着自然法的约束,人们不能为所欲为,更不能毁灭自身,所以自然状态是有序的。
    ④同时,洛克在强调人们具有自由平等权利的同时,还强调自然状态下的私有财产权利。
    (2)关于社会契约。
    ①一方面,霍布斯认为须有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缔结契约时需要交出全部权利,而主权者不受契
    约限制,拥有绝对权力。但洛克认为,人们的基本权利,生命、自由、财产权利是不可转让的,只可以转让充当自然法执行人和受害人享有迫使侵害者赔偿损失的权利。
    ②另一方面,关于建立社会契约的目的,霍布斯简单的认为是为了解决人类和平的需求以及时人们的安全得到保障。但洛克认为是为了目的是保障人们的根本利益,保障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3)关于国家政权理论。
    ①霍布斯认为主权者应该拥有全部的国家主权,主权者进行君主专制,推崇君主制国家。
    ②但洛克反对君主制,认为权利不应该过分集中,而应该让立法权,行政权,对外权三权分立,相对于行政权和对外权,立法权最高。他认为民主制,寡头制,和君主制都不适合英国,最适合的政体是共和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霍布斯和洛克思想比较(关于社会契约方面)。


    正确答案: (1)关于自然状态与自然法。
    ①霍布斯与洛克相同,同样认为人类在进入政治社会前曾处于一种自然状态。
    ②但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下,人们由于人性恶的特点以及为了自身利益和追求平等,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状态。
    ③洛克认为自然状态还具有自由、有序特点,在自然状态下人们都受着自然法的约束,人们不能为所欲为,更不能毁灭自身,所以自然状态是有序的。
    ④同时,洛克在强调人们具有自由平等权利的同时,还强调自然状态下的私有财产权利。
    (2)关于社会契约。
    ①一方面,霍布斯认为须有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缔结契约时需要交出全部权利,而主权者不受契
    约限制,拥有绝对权力。但洛克认为,人们的基本权利,生命、自由、财产权利是不可转让的,只可以转让充当自然法执行人和受害人享有迫使侵害者赔偿损失的权利。
    ②另一方面,关于建立社会契约的目的,霍布斯简单的认为是为了解决人类和平的需求以及时人们的安全得到保障。但洛克认为是为了目的是保障人们的根本利益,保障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3)关于国家政权理论。
    ①霍布斯认为主权者应该拥有全部的国家主权,主权者进行君主专制,推崇君主制国家。
    ②但洛克反对君主制,认为权利不应该过分集中,而应该让立法权,行政权,对外权三权分立,相对于行政权和对外权,立法权最高。他认为民主制,寡头制,和君主制都不适合英国,最适合的政体是共和制。

  • 第14题:

    集契约说之大成的社会契约论的提出者是()

    • A、卢梭
    • B、杜林
    • C、洛克
    • D、霍布斯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试比较霍布斯与洛克在社会契约论方面的差异性与连续性。


    正确答案: (1)在“自然状态”下,霍布斯认为人们处于“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使得“人对人就像狼一样”;洛克认为人们处于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和平状态,人与人之间充满了善意和友爱。
    (2)在“自然权利”方面,霍布斯认为,人们根据自然法而享有天赋的自然权利;洛克认为,每个人都天然享有各种“自然权利”。
    (3)在订立契约方面,霍布斯认为,为了使人们免于相互残杀,人们通过订立契约而把自己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一个“第三者”的个人或议会,这个“第三者”体现着全体订约者的人格,并对他们进行治理,这样就产生了国家;洛克认为,为了进一步保证“舒适、安全和平的生活”,人们处于理性的考虑而放弃自然状态下由自己执行裁决的权利,通过契约的方式共同将裁决权交给一个委托人,以此结成政治社会,组成了国家和政府。
    (4)在约束力方面,霍布斯认为,由于这个“第三者”并没有参与契约的订立,因此他不受契约的约束,他做任何事都不存在违法的问题,并且,第三者的权力是订约者自愿地赋予他的,人们不能违背诺言从他那里收回权力,所以他的权力是不受限制的、绝对的;洛克认为,当政府违背了人们订立契约的目的,对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形成威胁时,人民就有权利起来推翻政府,重建能够保障人民基本权利的政府,并且,政府首脑不过是人民自然权利的托管人,人民订立契约的时候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自然权利,这些权利、特别是私有财产权是不可剥夺和不可侵犯的。
    (5)在表达的政治思想方面,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表达了君主专制的思想;洛克的社会契约论则表达了社会革命和君主立宪的政治主张。

  • 第16题:

    洛克关于社会契约的思想有哪些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正是因为自然状态存在种种不便,所以人们愿意放弃单独行使的惩罚权力,交给他们中间被指定的人,按照社会全体成员或他们授权的代表所一致同意的规定来行使。这就是立法和行政权力的原始权利和这两者之所以产生的缘由,政府和社会本身的起源也在于此。

  • 第17题:

    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是()。

    • A、霍布斯
    • B、马克思
    • C、卢梭
    • D、列宁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社会契约论》(1762)是谁的著作()

    • A、孟德斯鸠
    • B、霍布斯
    • C、约翰·洛克
    • D、让-雅克·卢梭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多选题
    近代主张社会契约论的学者主要包括()。
    A

    霍布斯

    B

    洛克

    C

    智者派

    D

    卢梭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试述霍布斯与洛克社会契约论的异同,并指出社会契约论的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 ⑴相同点:霍布斯与洛克社会契约论的产生都是自然状态下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来裁决人们之间的纠纷,又缺少一个公共裁判者和公共权力来保证裁决得意执行。于是,人们为了克服自然状态的欠缺,彼此共同约定:大家放弃自己的权力,交给一个人或一些人组成的议会,按照社会全体成员或他们授权的代表所同意的规定行使。
    ⑵不同点:①、霍布斯为人民订立契约时应交出他们的全部权利,权力,而洛克认为自由权财产权都是订立时不可放弃不可转让的权力。②、洛克认为人们交出的权利只是保护自己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而不是任意伤害他人的权利,而霍布斯要求人们交出的实际上是人们运用一切手段惩罚伤害他人的权利,权力,从而实现自我的保存。③、洛克认为被授予权力的人也是契约的参加者,必须受契约内容的限制,按照社和全体成员的委托行使他们的权力,而霍布斯认为主权者没有参加契约,因而不受契约的约束,她的权力和权利是至高无上不受限制的。
    ⑶历史意义:①、奠定了欧洲自由主义的基本模式-自由主义理论的基本问题:个人自由与民选政府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个人自由与国王专制统治的关系②、奠定了欧洲古典主义的传统和基础:个人自由与权利是根本的,政府必须为维护人们的自由和权利而存在③、确立了人民主权论:人民委托认可的政府才是合法的政府,人民服从政府是有条件的,人民是政府权力的最高和最终所有者,是制约政府权力的主导性力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洛克关于社会契约的思想有哪些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正是因为自然状态存在种种不便,所以人们愿意放弃单独行使的惩罚权力,交给他们中间被指定的人,按照社会全体成员或他们授权的代表所一致同意的规定来行使。这就是立法和行政权力的原始权利和这两者之所以产生的缘由,政府和社会本身的起源也在于此。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霍布斯社会契约论的特点。

    正确答案: 第一,人民订立契约时,自愿交出他们的全部权利(生命权除外)。“自愿”就是交出自己的权利和权力时没有其它附加条件;“全部”是指自己全部的权利和权力,除了生命权。
    第二,主权者没有参加契约,因而不受契约的约束,他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不受限制,不可分割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洛克的分权思想有哪些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分权学说;洛克把国家权力分为三种: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立法权:指导如何运用国家的力量以保障这个社会及其成员的权力,执行权:负责执行被制定的和继续有效的法律的权力,对外权:负责决定战争与和平、联合与联盟以及同国外进行一切事务的权力。立法权是最高权力,但不是专断的权力,它基于人民的同意和授权,受一定限制,这种限制表现在:
    第一,最高权力对于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不是、并且也不可能是专断的,
    第二,最高权力不能以临时的专断命令来进行统治,而必须以颁布过的经常有效的法律并由有资格的著名法官来执行司法和判断臣民的权利,
    第三,最高权力未经本人同意不能取去任何人的财产的任何部分,
    第四,立法机关不能把制定法律的权力转让给任何他人,或把它放在不是人民所安排的其他任何地方三种权力之间的关系:
    首先,立法权最高,执行权和对外权从属于立法权,两权应合在一起,由君主掌握;
    其次,立法权和执行权必须分开,再次,虽然执行权从属于立法权,但执行权也享有一些特权,主要是召集和解散立法机关的权力属于执行机关洛克的权力分立,实际上是两权分立,即立法权和执行权的分立,对外权和执行权是联系在一起的。洛克提出分权的目的在于限制王权,为资产阶级争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霍布斯关于社会契约的思想有哪些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每个人都放弃自己全部的权力并把它交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使他(们)担当起他们的人格,并且承认他在公共和平与安全领域所作的一切都是大家同意的。契约的宗旨是保护和平与安全。这样国家就产生了。被授予权力的人或会议是主权者,其他的一切人都是主权者的臣民。霍布斯契约论的特点:第一,人们在订立契约时交出的是他们全部的权力和权利,自己一个不保留,但霍布斯又认为人们为保卫自己的生命而抵抗他人侵害的权利是不能转让的。第二,人们把转让出去的权利交给了主权者,主权者没有参加契约,不是契约的订立者,因而不受契约内容约束,主权者的权力是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只要是为了维护个人的生命和安全,主权者甚至可以剥夺某些人的生命。但主权者要受契约宗旨的限制。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