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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抗日民主政权刑罚制度中的“从刑”有()。

    • A、没收
    • B、罚金
    • C、训诫
    • D、苦役
    • E、褫夺公权

    正确答案:A,E

  • 第2题:

    简述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为挽救民主危亡,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并于1937年8月25日发布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据此,各根据地抗日民主政权先后制定了施政纲领。这些纲领总的来看,其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他们的基本内容有:
    第一,规定了抗日民主政权的总任务。各边区《施政纲领》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全国一切人力、物力、财力,为保卫边区、保卫中国、驱逐日本帝国主义而战。
    第二,确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三三制”原则。所谓“三三制”,即在边区政府和参议会人员的组成上,共产党人占三分之一,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党外进步人士占三分之一,代表农民和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该原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主统一战线政策。它的实施既保证了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又团结了其他抗日力量,有利于调动更广泛的力量进行抗日。
    第三,规定了抗日民主政权的经济政策。各边区《施政纲领》都规定了保护抗日人民土地财产所有权;实行减租减息、交租交息;调和劳资关系,改善工人生活,也维护资本家的利益;大力发展农业、林牧业、手工业生产等。
    第四,保障抗日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各边区施政纲领规定的权利,主要有:选举权,实行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制度;自由权,保障一切抗日党派、团体、人民的人权、财权及言论、出版、结社、集会、居住迁徙、信仰自由等权利;诉愿权,人民有以任何方式对公务人员的非法行为进行控告的权利。

  • 第3题:

    简述工农民主政权、抗日民主政权和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刑罚制度。


    正确答案:(1)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的刑罚制度有:死刑、监禁、拘役及强制劳动、褫夺公权、没收财物、驱逐出境和罚金。
    (2)抗日民主政权的刑罚制度中的主刑有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教育释放和当庭训诫;从刑有褫夺公权、没收财产和罚金。
    (3)解放战争时期的刑罚制度在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刑罚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管制刑。

  • 第4题:

    人民调解制度形成于()。

    • A、工农民主政权时期
    • B、抗日战争时期
    • C、解放战争时期
    • D、建国后

    正确答案:A

  • 第5题:

    试述抗日民主政权的特点。


    正确答案: 抗日战争时期,各敌后根据地没有建立统一的中央政权,而只有地方性政权,其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在政治组织形式上采取参议会制度。
    1.抗日民主政权性质
    随着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和第二次国共合作的确立,原陕甘宁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政府改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完成了苏维埃政权向抗日民主政权的过渡。此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深入敌后开辟抗日根据地。
    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所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在形式上属于中华民国的地方政权。但在其性质上,则既不同于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专政,也不同于苏维埃工农民主专政,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抗日民主政权的基本力量是工人、农民和小资产阶级,主力是工人和农民。
    2.抗日民主政权组织形式
    抗日民族政权的组织形式是参议会制度。参议会制度是在第二次国共合作条件下由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过渡而来的。这一制度在陕甘宁苏维埃政府向抗日民主政权转变的初期,曾称议会制度。1938年7月,第一届国民参政会作出了在各省、市召开参政会的决定。
    参议会制度的基础原则。抗日民主政权的参议会制度虽然名称与国民政府的参议会制度保持一致,但在其组织指导原则上,却更多地保留了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某些特点。如它继续采取民主集中制、党的领导、议行合一等原则,并在发展过程中,实行三三制与精兵精政的原则。
    第一,党的领导原则。共产党领导在苏维埃时期就是一条实际的政权组织原则,到抗日战争后期,这一原则更加明确地提了出来。
    第二,议行合一原则。在各抗日根据地颁布的参议会组织法规中,都明确规定乡参议会实行议行合一制,乡参议会既为立法机构,又为行政机构。
    第三,“三三制”原则。“三三制”是毛泽东1940年3月提出的。
    第四,“精兵简政”原则。这是党外人士李鼎明在1941年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上提出的提案。

  • 第6题:

    汉奸罪(抗日民主政权)


    正确答案: (1)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设立的主要罪名。
    (2)是指以破坏抗日运动为目的的各种犯罪。

  • 第7题:

    问答题
    试述抗日民主政权的人民调解制度。

    正确答案: (1)为边区司法诉讼审判制度的重要补充。是抗日民主政权司法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对以后的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大影响。
    (2)调解的方式有:民间、群众团体、政府、司法调解等。
    (3)调解的原则主要有:自愿原则、须按法律并照顾当地习惯、并非诉讼必经程序。
    (4)调解的范围:民事纠纷及一般民间轻微刑事案件。
    (5)调解的处理方式: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赔偿损失、支付抚慰金。
    (6)调解书与判决有同等效力窗体底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政策和立法内容。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试述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调解制度。

    正确答案: 调解制度是抗日民主政权司法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调解一般有民间调解、群众调解、政府调解、司法调解等,以村、区公所设立的民政委员会或调解委员会进行的调解方式最为重要。调解的原则主要由:自愿原则;必须按照法律并照顾到当地民间习惯;调解并非诉讼必经程序。调解的范围包括:民事纠纷、一般的民间轻微刑事案件。调解的处理方式一般有: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赔偿损失、支付抚慰金等。调解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工农民主政权、抗日民主政权和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的变化。

    正确答案: (1)工农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主要有:中央设立临时最高法庭,省、县、区设各级裁判部;检察机关附设于同级司法机关内,实行“审检合一”。
    (2)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包括:边区设高等法院,高等法院设分庭,县设司法处,边区政府设审怕委员会,高等法院设检察机关,实行“审检合一”。
    (3)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发生了变化,各解放区均设立了大区、省、县三级司法机关,一律改称为人民法院;县以下基层设立了人民法庭,目的是保卫土改的顺利进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的主要内容。

    正确答案: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为挽救民主危亡,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方针,并于1937年8月25日发布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据此,各根据地抗日民主政权先后制定了施政纲领。这些纲领总的来看,其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他们的基本内容有:
    第一,规定了抗日民主政权的总任务。各边区《施政纲领》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全国一切人力、物力、财力,为保卫边区、保卫中国、驱逐日本帝国主义而战。
    第二,确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三三制”原则。所谓“三三制”,即在边区政府和参议会人员的组成上,共产党人占三分之一,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党外进步人士占三分之一,代表农民和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占三分之一,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该原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主统一战线政策。它的实施既保证了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又团结了其他抗日力量,有利于调动更广泛的力量进行抗日。
    第三,规定了抗日民主政权的经济政策。各边区《施政纲领》都规定了保护抗日人民土地财产所有权;实行减租减息、交租交息;调和劳资关系,改善工人生活,也维护资本家的利益;大力发展农业、林牧业、手工业生产等。
    第四,保障抗日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各边区施政纲领规定的权利,主要有:选举权,实行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制度;自由权,保障一切抗日党派、团体、人民的人权、财权及言论、出版、结社、集会、居住迁徙、信仰自由等权利;诉愿权,人民有以任何方式对公务人员的非法行为进行控告的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人民调解制度形成于()。
    A

    工农民主政权时期

    B

    抗日战争时期

    C

    解放战争时期

    D

    建国后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抗日民主政权的人民调解制度中的调解原则有()。

    • A、协商原则
    • B、自愿原则
    • C、合法原则
    • D、以原告为主原则
    • E、不是诉讼必经程序原则

    正确答案:B,C,E

  • 第14题:

    试述抗日民主政权的人民调解制度。


    正确答案: (1)为边区司法诉讼审判制度的重要补充。是抗日民主政权司法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对以后的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大影响。
    (2)调解的方式有:民间、群众团体、政府、司法调解等。
    (3)调解的原则主要有:自愿原则、须按法律并照顾当地习惯、并非诉讼必经程序。
    (4)调解的范围:民事纠纷及一般民间轻微刑事案件。
    (5)调解的处理方式: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赔偿损失、支付抚慰金。
    (6)调解书与判决有同等效力窗体底端。

  • 第15题:

    简述工农民主政权、抗日民主政权和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的变化。


    正确答案:(1)工农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主要有:中央设立临时最高法庭,省、县、区设各级裁判部;检察机关附设于同级司法机关内,实行“审检合一”。
    (2)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包括:边区设高等法院,高等法院设分庭,县设司法处,边区政府设审怕委员会,高等法院设检察机关,实行“审检合一”。
    (3)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发生了变化,各解放区均设立了大区、省、县三级司法机关,一律改称为人民法院;县以下基层设立了人民法庭,目的是保卫土改的顺利进行。

  • 第16题:

    简述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权性质?


    正确答案: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权,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政权,是一种新民主主义国家形式,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形式。“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度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形式”。

  • 第17题:

    试述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调解制度。


    正确答案: 调解制度是抗日民主政权司法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调解一般有民间调解、群众调解、政府调解、司法调解等,以村、区公所设立的民政委员会或调解委员会进行的调解方式最为重要。调解的原则主要由:自愿原则;必须按照法律并照顾到当地民间习惯;调解并非诉讼必经程序。调解的范围包括:民事纠纷、一般的民间轻微刑事案件。调解的处理方式一般有: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赔偿损失、支付抚慰金等。调解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 第18题:

    多选题
    抗日民主政权的人民调解制度中的调解原则有()。
    A

    协商原则

    B

    自愿原则

    C

    合法原则

    D

    以原告为主原则

    E

    不是诉讼必经程序原则


    正确答案: E,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抗日民主政权诉讼审判制度的发展变化。

    正确答案: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及时打击一切破坏抗日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抗日战争的胜利,在诉讼审判制度方面出现了如下一些变化:
    第一,在管辖方面:公安机关对于汉奸罪、盗匪罪、烟毒罪、破坏坚壁清野财物罪等特种刑事犯罪,行使侦查、逮捕、预审和起诉权,在紧急情况下对武装敌特分子的处决权;检察机关仍负责对普通刑事案件的侦查、预审和起诉。审判由法院和司法处、科负责。关于军民诉讼案件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军事案件归军法机关审理,其他案件一律归地方司法机关审理。
    第二,起诉方面:抗日战争期间,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及其亲属可以提起自诉;对通奸、重婚等妨害婚姻家庭的行为,以及略诱妇女意图与自己或他人结婚或为猥亵、奸淫等妨害自由行为,只有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才有告诉权,告诉才处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人无论在判决前后均可撤回告诉,其诉讼有效期间为自知道事实之日起一年内,逾期不予受理。此外,群众也可以代原告人起诉。
    第三,在审判方面:审级上抗日民主政权一般采用三级三审制。县一级所设司法机关为第一审级,第二审级在有的根据地为专署司法机构,有些边区为省级司法机构,第三审级在有些根据地为边区(省)级司法机构或边区政府,在有的根据地则在名义上为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审判一律采取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制,对于典型的民事案件和重大的刑事案件进行有广泛的群众参加的审判方式,即人民公审。普遍建立巡回审判和就地审判制度,推广马锡伍审判方式。死刑复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各根据地的法律都规定,除战时特殊情况外,对死刑判决,不论被告人是否上诉,都须报经上级司法机关复核批准后才能执行。人民调解制度从组织形式到内容、程序都进一步完善,实现了人民调解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述抗日民主政权的行政决策?

    正确答案: (1)中国共产党不仅是抗日民主政权的组织者,而且也是其行政决策的领导者;
    (2)抗日民主政权自身的行政决策活动,采取集体决策的方式进行,凡属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而不能由个人决断。在边区和县级政府中,均设有进行集体决策的机关-----政府委员会。
    (3)为了保证行政决策的正确性,减少失误,抗日政权在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十分重视征询和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内容和意义。

    正确答案: (1)保护土地所有权的规定;
    (2)减轻地租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及保护佃权的规定;
    (3)减轻债务利息的规定;
    意义:调整了农村中的阶级关系,加强了民族的团结,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简述抗日民主政权的人民调解制度。

    正确答案: (1)为边区司法诉讼审判制度的重要补充。是抗日民主政权司法制度的重要特点之一。对以后的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大影响。
    (2)调解的方式有:民间、群众团体、政府、司法调解等。
    (3)调解的原则主要有:自愿原则、须按法律并照顾当地习惯、并非诉讼必经程序。
    (4)调解的范围:民事纠纷及一般民间轻微刑事案件。
    (5)调解的处理方式: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赔偿损失、支付抚慰金。
    (6)调解书与判决有同等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工农民主政权、抗日民主政权和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刑罚制度。

    正确答案: (1)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的刑罚制度有:死刑、监禁、拘役及强制劳动、褫夺公权、没收财物、驱逐出境和罚金。
    (2)抗日民主政权的刑罚制度中的主刑有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教育释放和当庭训诫;从刑有褫夺公权、没收财产和罚金。
    (3)解放战争时期的刑罚制度在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刑罚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管制刑。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