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该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第1题:
(6)该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6) 公司董事会做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第2题:
该公司董事长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公司董事长做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1分)。根据《会计法》第21条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1分)。
第3题:
(6)该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6)该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公司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第4题:
该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该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符合有关法律规定(1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收支业务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2分)。
第5题:
(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