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将会计主管刘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题目

该企业将会计主管刘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相似考题

1.2009年1月,西京市财政局派出审计组对国有大型企业华夏集团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1) 2008年2月,该厂会计人员钱某脱产学习半年,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某指定出纳员孙某临时兼管钱某的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未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2) 2008年3月,会计人员赵某调离该厂,在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某的监交下,赵某将自己负责的会计账簿移交给会计人员李某。但李某在交接中因疏忽未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3) 2008年4月,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某调离该厂,该厂厂长夏某任命自己的爱人刘某为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某又任命自己的弟弟刘小某在该厂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由刘小某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4) 2008年7月,夏某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议,解聘了总会计师王某,并任命会计人员宋某担任该厂的总会计师。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相关法规,回答以下问题:(1) 会计人员钱某脱产学习6个月,是否需要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并说明理由。(2) 出纳孙某临时兼管钱某的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3) 会计人员赵某对于所移交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能否以会计资料已移交为由推脱责任?并说明理由。(4) 接替人员李某因疏忽未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是否对该会计资料负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5) 夏某任命自己的爱人刘某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6) 刘某任命自己的弟弟刘小某在该厂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由刘小某兼管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7) 夏某解聘总会计师王某,并任命会计人员宋某担任该厂总会计师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更多“该企业将会计主管刘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相关问题
  • 第1题:

    该企业聘用一名应届会计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6.【参考答案】该企业聘用一名应届会计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的做法不正确,违反了《会计法》对会计主管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 第2题:

    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的做法不正确,违反了《会计法》关于“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规定。

  • 第3题:

    某小型企业员工数量较少,仅有1名会计人员负责记账和编制报表。出于成本效益原则的考虑,企业指定该会计人员兼任出纳工作。该小型企业的做法是否恰当,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该小型企业的做法恰当。理由:根据制衡性原则,会计和出纳应当相互分离。但是,考虑到企业规模较小的实际情况,从节约运营成本和促进企业经营效率最大化的角度出发,企业可以这样做,但是,企业管理层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上述人员的工作进行独立的监督检查(即采取替代性控制措施)。(对于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例外)

  • 第4题:

    2009年5月,南京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8年10月,新厂长李某上任后,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原会计科科长冯某调到计划科任科长,提拔会计刘某任科长,并将厂长李某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陈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2008年11月,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判断以上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中,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①厂长李某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会计科科长冯某调任计划科科长,提拔会计刘某任会计科科长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会计法》规定,对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的同意。②厂长将其战友的女儿陈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A)《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B)《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2)中,会计张某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即调动离职不符合规定。理由:《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 第5题:

    该企业将会计主管小刘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该企业负责人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小刘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做法不正确,违反了《会计法》关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