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领导要求本单位出纳员石某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1万元另行存放不入账。石某没有按照该领导的要求执行,而是按规定作为零星收入人账,致使该领导很不高兴。财务科长王某知道后对石某进行了批评,他提出作为会计人员应该服从领导安捧,领导让干啥就干啥。请问财务科长王某的做法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的( )。
A.客观公正
B.坚持准则
C.爱岗敬业
D.强化服务
第1题:
王某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一块奇石,误认为其父所有,遂将其雕刻成石雕,其好友刘某见后十分喜欢,以价格5万元购买之。后张某向王某索要该石时,方知道该石系其父借用观赏。该石当时价值8000元,双方就返还该石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石雕的所有权应归谁?( )
A.张某
B.王某
C.刘某
D.张某和刘某
第2题:
某单位领导要求本单位出纳员石某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10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石某没有按照该领导的要求执行,而是按规定作为零星收入入账,致使该领导很不高兴。财务科长王某知道后对石某进行了批评,他提出作为会计人员应该服从领导安排,领导让干啥就干啥。请问财务科长王某的做法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的( )。
A.客观公正
B.坚持准则
C.爱岗敬业
D.强化服务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2012年2月14日,新联电子厂长要求本单位出纳员邢某,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3万元另行存放不入账。邢某没有按照厂长的要求执行,而是按规定作为零星收入入账,致使厂长很不高兴。他要求会计部门负责人张亮召开会议予以整顿。会上,张亮说,《会计法》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作为会计人员应该服从领导安排,领导让干啥就干啥。4月份,厂长召开办公会,以邢某不适合会计工作为由,将其某调出会计部门,安排到企业看大门。对张亮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第6题:
2012年2月14日,新联电子厂长要求本单位出纳员邢某,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3万元另行存放不入账。邢某没有按照厂长的要求执行,而是按规定作为零星收入入账,致使厂长很不高兴。他要求会计部门负责人张亮召开会议予以整顿。会上,张亮说,《会计法》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作为会计人员应该服从领导安排,领导让干啥就干啥。4月份,厂长召开办公会,以邢某不适合会计工作为由,将其某调出会计部门,安排到企业看大门。会计职业道德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有()
第7题:
张某
王某
刘某
张某和刘某
第8题:
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在发生道德冲突时应该坚持单位利益至上
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王某的说法不符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王某不是直接责任人,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王某作为会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9题:
客观公正
坚持准则
廉洁自律
诚实守信
第10题:
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厂长的行为构成了对李某的打击报复
厂长有人事权,可以自由决定李某的职务
尚不构成犯罪的,应进行民事赔偿
第11题:
客观公正
坚持准则
爱岗敬业
强化服务
第12题:
熟悉准则
遵循准则
坚持准则
保持独立性
第13题:
2007年3月5日,某国有企业经理要求本单位出纳员李某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40 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李某没有按照经理的要求执行,而是按规定作为零星收入入账,致使经理很不高兴。他要求会计部门负责人孙某召开会议予以整顿。会上,孙某说,《会计法》中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作为会计人员应该服从领导安排,领导让干啥就于啥。2007年6月,经理召开办公会,以李某不适合会计工作为由,将李某调出会计部门,安排到企业车间当检验工。
根据上述资料,按照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和有关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出纳员李某的做法是否符合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简要说明理由。
(2)会计部门负责人孙某的说法是否符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简要说明理由。
(3)该企业经理的做法是否违反有关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如违反,请指出具体违反什么规定?应如何处理?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本题21分)
案情
张某——某国企副总经理
石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某——张某的朋友
姜某——石某公司出纳
石某请张某帮助融资,允诺事成后给张某好处,被张某拒绝。石某请出杨某帮忙说服张某,允诺事成后各给张某、杨某400万股的股份。后经杨某多次撮合,2006年3月6日,张某指令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人石某公司账户,用于股权收购项目。 2006年5月10日,杨某因石某允诺的400万股未兑现,遂将石某诉至法院,并提交了张某出具的书面证明作为重要证据,证明石某曾有给杨某股份的允诺。石某因此对张某大为不满,即向某区检察院揭发了张某收受贿赂的行为。检察院立案侦查,查得证据及事实如下:
——石某称:2006年3月14日,在张某办公室将1 5万元现金交给张某。同年4月17日,在杨某催促下,让姜某与杨某一起给张某送去40万元。因担心杨某私吞,特别告诉姜某一定与杨某同到张某处(石某讲述了张某办公室桌椅、沙发等摆放的具体位置)。
——姜某称:取出40万元后与杨某约好见面时间和地点,但杨某称堵车迟到很久。自己因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就将钱交杨某送与张某。
——杨某称:确曾介绍张某与石某认识,并积极撮合张某为石某融资。与姜某见面时因堵车迟到,姜某将钱交给他后匆匆离开。他随后在自己车上将钱交给张某,张某拿出10万元给他,说是辛苦费(案发后,杨某将10万元交检察院)。
——张某称:帮助石某公司融资,是受杨某所托(检察院共对张某讯问六次,每次都否认收受过任何贿赂)。
据石某公司日记账、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记载,2006年3月6日张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户。同年3月14日和4月17日,分别有15万元和40万元现金被提出。
问题
依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和刑事证明理论,运用本案现有证据,分析能否认定张某构成受贿罪,请说明理由。
答题要求
①能够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及对刑事证明理论的理解,运用本案证据作出能否认定犯罪的判断,指出法院依法应当作出何种判决。
②观点明确,分析有据,逻辑清晰,文字通畅。
(本题21分)
1.判断。
不能认定张某收受贿赂。
2.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 95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4条、第241条规定的证明标准。《刑事诉讼法》证中的“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3.分析。
——从犯罪行为是否存在角度看,在证明张某收受两笔款项问题上,均为“一对一”证据,既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没有收受贿赂,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收受了贿赂。
——从本案涉案人员情况看,石某、杨某均为本案利害关系人,有可能为了推脱罪责陷害张某。现有证据不足以排除这种可能性。
4.处理。
本案证据在证明张某收受这两笔钱这一关键问题上没有排除其他可能性,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考点】
证据的审查判断;证明标准
【详解】
本题综合考查了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和对证明标准的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据此,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4条规定: “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八)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九)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十)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对被告人从重处罚,应当适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就本案被告人是否犯罪而言,需要证明的待证事实是受贿罪的犯罪构成事实,即需要以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受贿的犯罪事实清楚。在刑事证明理论中,我国所确立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认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据以定罪的每个证据都已查证属实;证据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犯罪事实各部分有相应证据证明并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全案证据排除了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唯一。从本案犯罪行为是否存在角度看,在证明张某分别收受15万和40万两笔款项上,均为“一对一”证据,既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没有收受贿赂,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他收受了贿赂。而从本案涉案人员情况看,石某、杨某均为本案利害关系人,有可能为了推脱罪责陷害张某,现有证据不足以排除这种可能性。至于石某公司日记账、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等证据均为间接证据,并不能单独证明张某的受贿行为。直接证据缺乏,已有直接证据又不可靠,间接证据又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因而本案就张某是否有罪问题上无法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结论,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17题:
2012年2月14日,新联电子厂长要求本单位出纳员邢某,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3万元另行存放不入账。邢某没有按照厂长的要求执行,而是按规定作为零星收入入账,致使厂长很不高兴。他要求会计部门负责人张亮召开会议予以整顿。会上,张亮说,《会计法》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作为会计人员应该服从领导安排,领导让干啥就干啥。4月份,厂长召开办公会,以邢某不适合会计工作为由,将其某调出会计部门,安排到企业看大门。邢某的行为坚持了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有()
第18题:
某日,大学生石某在淘宝网购买了两条打底裤。第二天,石某收到了打底裤并确认收货。可一小时后,石某却接到一个自称是卖家的电话,称石某的付款出现了问题,货款没到账,需要石某提供银行卡号,先把钱退给石某,要求石某重新支付。石某爽快答应并把卡号在电话里报给了对方,这时所谓的卖家又称马上会有一个验证码发到石某手机上,要石某收到后立即报给她。石某收到信息后根本没看内容,就把验证码直接报给了对方,此时手机收到了银行成功扣款700元的信息。惊讶之余,石某才发现自己报给对方的是建行发来的消费扣款700元的验证信息。此时,却无法联系上对方,于是报警。下面哪一项操作最直接导致石某现金被骗()
第19题:
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度要公正
会计资料要真实、可靠
执行会计准则、制度的人员要做到公正
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鉴证时应做到公正
第20题:
客观公正
坚持准则
提高技能
强化服务
第21题:
会计资料要真实、可靠
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度要公正
执行会计准则、制度的人员要做到公正
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鉴证时应做到公正
第22题:
厂长有人事权,可以自由决定李某的职务
厂长的行为构成了对李某的打击报复
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尚不构成犯罪的,应进行民事赔偿
第23题:
张某作为会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王某的说法不符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在发生道德冲突时应该坚持单位利益至上
张某不是直接责任人,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