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该证明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 90天
B. 30天
C. 60天
D. 180天
第1题: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
第2题: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持税务登记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
第3题:
第4题: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持税务登记本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