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溯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溯期限也是10年。这是甲罪的追诉期限应( )。A.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2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5年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10年

题目

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溯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溯期限也是10年。这是甲罪的追诉期限应( )。

A.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2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

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

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5年

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10年


相似考题
更多“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溯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溯期限也是10年。这 ”相关问题
  • 第1题:

    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结合犯的典型情形是

    A.甲罪+乙罪=丙罪
    B.甲罪+乙罪=甲罪
    C.甲罪+乙罪=乙罪
    D.甲罪+甲罪=甲罪

    答案:A
    解析:
    结合犯是指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将本来是数种独立罪名结合规定为另一个新罪名的犯罪,结合犯的结构是:甲罪+乙罪=丙罪。结合犯有三个特征:(1)结合犯中的犯罪行为,是根据数个可以分别构成其他犯罪的行为结合而来的;(2)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3)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是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举个例子,日本刑法规定,行为人实施强盗之际又强奸了受害人,不是分别成立强盗罪和强奸罪,而是构成强盗强奸罪。

  • 第2题:

    张某1998年犯甲罪,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该罪一直没被发现), 2004年犯乙罪,该罪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则关于甲罪与乙罪的追诉问题,说法正确的有:( )

    A.甲罪的追诉时效与乙罪的追诉时效分别是15年和10年
    B.至2019年之前,依法还可对甲罪进行追诉
    C. 2014年之前,既可以对甲罪也可以对乙罪进行追诉
    D.由于在法定的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故甲罪的追诉不受时效的限制


    答案:A,B,C
    解析:
    A、B、C
    考点:追诉时效
    讲解:根据我国《刑法》第87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其 追诉时效应该是15年。因此,张某于1998年所犯甲罪的追诉时效应该是15年,即在2013 年之前,都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追诉。但由于张某在2004年又犯了乙罪,因此,其前罪(甲 罪)的追诉时效应该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即应该从2004年重新计算15年,即在2019年之前,都可以对甲罪进行追诉。
    此外,张某于2004年所犯乙罪的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第87 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徒刑的,其追诉时效应该是10年。因此,在 2014年之前都可以对乙罪进行追诉。
    综上,甲罪的追诉时效和乙罪的追诉时效分别是15年和10年,在2019年之前,都可 以对甲罪进行追诉。由于在法定的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故甲罪的追诉时效应该从犯乙罪之 曰起计算,而非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前者是追诉时效的中断,后者则是追诉时效的延长。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该是ABC。

  • 第3题:

    (2006年真题)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诉期限也是10年.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  ).
    A.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2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
    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
    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5年
    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10年


    答案: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追诉时效的起算.根据《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故D选项正确.

  • 第4题:

    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通说的结合犯特征的有

    A.甲罪+乙罪=丙罪
    B.甲罪+乙罪=甲乙罪
    C.甲罪+乙罪=甲罪
    D.甲罪+乙罪=乙罪

    答案:A,B
    解析:
    结合犯是指两个以上各独立成罪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另一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的方式是,甲罪+乙罪=丙罪或者甲乙罪。我国通说认为甲罪+乙罪=甲罪或乙罪不属于结合犯。

  • 第5题:

    张某1998年犯甲罪,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该罪一直没被发现), 2004年犯乙罪,该罪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则关于甲罪与乙罪的追诉问题,说法正 确的有:( )
    A.甲罪的追诉时效与乙罪的追诉时效分别是15年和10年
    B.至2019年之前,依法还可对甲罪进行追诉
    C. 2014年之前,既可以对甲罪也可以对乙罪进行追诉
    D.由于在法定的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故曱罪的追诉不受时效的限制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87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其追诉时效应该是15年。因此,张某于1998年所犯甲罪的追诉时效应该是15年,即在2013 年之前,都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追诉。但由于张某在2004年又犯了乙罪,因此,其前罪(甲罪)的追诉时效应该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即应该从2004年重新计算15年,即在2019年之前,都可以对甲罪进行追诉。
    此外,张某于2004年所犯乙罪的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第87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徒刑的,其追诉时效应该是10年。因此,在 2014年之前都可以对乙罪进行追诉。
    综上,甲罪的追诉时效和乙罪的追诉时效分别是15年和10年,在2019年之前,都可以对甲罪进行追诉。由于在法定的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故甲罪的追诉时效应该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而非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前者是追诉时效的中断,后者则是追诉时效的延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该是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