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中,法律是由()制定的。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国务院C.国务院所属的部委D.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

题目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中,法律是由()制定的。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所属的部委

D.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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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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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

    A.我国法律渊源的分类是与我国宪法关于法律制定的权限的划分密切相联系的,同时也是与我国的国体、政体、国家机关组织以及历史传统等因素相联系

    B.资本主义法的渊源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判例

    C.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判例在法律上不被认为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渊源,但可被认为是具有说服力的法律渊源

    D.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宪法、行政法、刑法、婚姻法、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


    正确答案:AC

    「考点」法的渊源「解析」大陆法系国家判例在法律上不被认为是正式意义上的即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渊源;我国法律渊源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表现形式;近代资本主义国家法的渊源,在英美法系国家主要是判例法,20世纪以来也开始重视制定法。

  • 第2题:

    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渊源
    B.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
    D.国际法不是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

    答案:D
    解析:

  • 第3题:

    (2005年真题)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A.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渊源
    B.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 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
    D.国际法不是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


    答案:D
    解析:
    解析:内地的法律渊源以宪法为核心是正确的,但并非以行政法规为主,而是以法律为主,行政法规从属于法律。因此,选项A不成立。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狭义上使用,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因此,选项B不成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并非“备案”后生效。因此,选项C不成立。国际法与国内法相对,是根据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进行区分的;而法律部门是根据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进行区分的。因此,国际法不构成我国的部门法。因此,选项D正确。

  • 第4题:

    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渊源
    B: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
    D:国际法不是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

    答案:D
    解析:

  • 第5题:

    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渊源
    B.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
    D.国际法不是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

    答案:D
    解析:
    我国同外国以及国际组织缔结或我国加人的国际条约(如我国加人世贸组织的法律文件),经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批准,或者由我国政府声明承认参加后,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成为我国法律的一种形式。国际条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