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P159-161
1)供热管线工程应与换热站工程联合进行试运行。 2) 试运行应有完善可靠的通信系统及安全保障措施。
3)试运行应在设计的参数下运行。试运行时间应为达到试运行的参数条件下连续运行72h。试运行应缓慢升温,升温速度不得大于10℃/h。在低温试运行期间,应对管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支架的工作状况应做重点检查。在低温试运行正常以后,方可缓慢升温至试运行温度下运行。
4)在试运行期间,管道法兰、阀门、补偿器及仪表等处的螺栓应进行热拧紧。热拧紧时的运行压力应降低至0.3MPa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