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与小李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企业,双方通过协议约定共同经营的责任和分配比例,二人都以个人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企业本身不是民事主体,则该企业属于().A.无限公司B.两合公司C.个人独资企业D.合伙企业

题目

小王与小李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企业,双方通过协议约定共同经营的责任和分配比例,二人都以个人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企业本身不是民事主体,则该企业属于().

A.无限公司

B.两合公司

C.个人独资企业

D.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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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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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A.对

    B.错


    参考答案:A

  • 第2题:

    甲与乙欲组成一普通合伙企业共同经营电子器材的销售。下列情形中不能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成立合伙企业的有( )。

    A.若某甲为一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某乙为已退休的一名高科技技术专家,双方协商合伙进行某项专利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

    B.甲、乙二人关系极好,口头约定由甲出资5万元,由乙提供场地共同组成一普通合伙企业进行经营

    C.甲、乙约定,为开展业务活动的方便,拟将其二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企业命名为"天河有限责任公司"

    D.甲、乙二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以其劳务作为对该合伙企业的出资


    正确答案:BC
    选项B中,合伙企业成立须签订合伙协议;选项C中,合伙企业的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 第3题:

    共用题干
    张某有200万元资金,打算在烟台投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请回答94-96题。

    张某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有:
    A: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B:单独出资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
    C: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D: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A,B
    解析:
    【考点】合伙企业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详解】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条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由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可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可以是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但中方合作者只能是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能是自然人,故张某不能选择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选项C错误。根据《公司法》第81条第3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张某拟设立的餐饮企业的注册资本仅为300万元左右,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故D项为错误选项。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均无注册资本的要求,且自然人有作为合伙人或者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资格,故也是张某可以选择的企业类型。综上,A、B为本题正确选项。
    【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详解】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而非选项A中的50万元。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2款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其他有限公司并不受限制,只是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这是公司法总则的规定,也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C将法定代表人限定为张某本人,是错误的。综上,本题应选B。
    【考点】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又无继承人时的解散【详解】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2款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故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D错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6条第(二)项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时,应当解散。从该规定的语义来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继承,故选项B是正确的。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C项认为必须由法院指定的清算人进行清算,是错误的。关于选项A,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而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有限责任是其基本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故该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含有“公司”字样。且200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因此,本书认为,选项A表述正确,参考答案值得商榷。

  • 第4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他们在合伙协议中对相关事项做了如下约定:(1)甲以劳务作价出资;(2)三人的出资比例为1:2:2,利润分配比例为3:1:1;(3)由甲和乙分担亏损;(4)乙可以与其妻子共同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以下分析中正确的是( )。

    A、(1)符合法律规定

    B、(2)符合法律规定

    C、(3)符合法律规定

    D、(4)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AB

  • 第5题:

    中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总投资额为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2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150万美元,外方出资70万美元。这一约定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比例、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比例关系两个法律问题。 (1)根据有关规定,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本题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为31.82%(70÷220=31.82%),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比例,符合规定;(2)根据规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本题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20万美元,也是符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