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某,男,22岁,农民。某日下午5时许,陈某在火车站附近持刀抢劫旅客手提包一个,内有现金10万元,手机一部及其他证件。陈某作案后刚要逃跑,恰好某法院审判员刘某路经此地,遂将陈某扭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终结,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院以抢劫罪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遂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审判员刘某是合议庭组成人员,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5年。
问题:该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有何问题?为什么?
第1题:
A.若某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构成抢劫罪,则不能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B.若某县法院进过审理认为案件复杂,可以在庭后听取双方意见后定期宣判
C.若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有权上诉
D.若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有权上诉,某县检察院可以在陈某上诉时提出抗诉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刘某、陈某拐卖妇女案
被告人刘某(男,38岁)伙同陈某(男,40岁)自2008年至2010年先后5次从安徽等地以帮助找工作为名,将王某、马某、郑某等1 3名妇女拐卖到山东,以5000元、4000元不等价格卖与当地农民为妻,刘、陈二人从中计获赃款6万余元。后来案发,刘某、陈某被抓获归案。刘某之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决定刘某之父需缴纳3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为防止刘某擅自逃离,公安机关又作出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并告知刘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其聘请的律师李某。
A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年底开庭审理了此案,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0年,陈某有期徒刑8年。在上诉、抗诉期限内,被告人刘某提出上诉,陈某未提出上诉,A县人民检察院不服法院针对刘某的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但没有明确的理由。2010年12月,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全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刘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决定不开庭审理。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犯罪情节恶劣、影响极坏,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确实太轻,但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人民法院只好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201 1年省人民检察院发现刘某、陈某拐卖妇女一案的判决确有错误,依法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刘某一案案情简单,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只是量刑不当,于是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再审法院原合议庭,对刘某一案再次开庭审理,最后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5年。
【问题】
1.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做法有哪些不当之处,为什么?
2.县人民检察院在提出抗诉过程中有哪些做法不当,为什么?
3.刘某可以如何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做如何处理?
4.本案审判中,二审人民法院的做法有哪些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
5.本案中,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有何不当之处,为什么?
6.若刘某对再审判决仍不服,是否可以上诉?为什么?
1.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不能要求刘某同时缴纳保证金和提供保证人,两者只能取其一。公安机关告知刘某未经批准不得会见其律师不符合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不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其律师。
2.县人民检察院抗诉没有明确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抗诉是以“认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为前提的。
3.刘某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可以直接向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4.(1)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不符合法律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开庭审理。
(2)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受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不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仅有被告方上诉的情况,对于同时有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则不受此原则的限制。
(3)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指令再审时,由原合议庭进行审理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
5.本案中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由二审人民法院再审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量刑不当的应由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审理。
6.刘某对再审判决不服的,不能再提出上诉。本案重审是按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是终审判决,被告人不能再提出上诉。
本题难点在于向谁提出抗诉。二审程序的抗诉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而再审程序抗诉应直接由有权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有权提出抗诉再审的人民检察院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作出生效法律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所以,二审抗诉提出后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由接受抗诉的同级人民法院审理。只有将二者对比记忆,才便于掌握。
第7题:
陈某、张某抢劫案
1985年5月6日,陈某伙同张某抢劫李某,并造成李某死亡。二人被公安机关通缉后,偷渡出境。2007年5月,二人潜逃回国。公安机关在得知消息后将张某抓获,后来,张某协助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2007年6月12日,A市公安局提请A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007年6月20日A市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书。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发现本案案情复杂,经A市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1个月。
2007年9月1 8日,A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A市检察院审查起诉,A市检察院于2007年1 1月10日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某虽有立功表现但其罪行严重必须依法严惩,判处张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某、张某不服一审判决,以犯罪行为已过诉讼期限为由提起上诉。B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B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期间,讯问了被告人张某、张某的辩护律师要求陈述意见,法院未安排听取。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张某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是将张某的判决发回A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并核准了陈某的死刑判决。A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经过阅卷、询问证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后直接作出判决,改判张某为无期徒刑。
【问题】
1.请指出一审开庭前程序的不当之处。
2.第二审法院可否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不开庭直接作出判决?
3.请评价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
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的程序是否合法?
5.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张某抢劫罪的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而且该案又不适宜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该案?
6.如果张某还犯有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张某抢劫罪的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时应如何处理?
7.A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重审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1.(1)A市检察院在6月12日收到公安局的提请批捕书后,不应在6月20日才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书,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2)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应该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而非由本级的A市检察院批准。(3)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超过法定期限。审查起诉期限应是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不可以。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上诉的案件,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开庭审理。
3.(1)将张某的判决发回第一审法院重审,并核准了陈某的死刑判决是错误的。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该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不能将部分被告人发回重审、核准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2)最高人民法院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
4.不合法,辩护律师提出陈述意见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其意见。
5.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对张某改判并对陈某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6.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对抢劫罪改判,并对故意杀人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7.原审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案件时不开庭审理是不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对于本题需要记住这样一个规律,即针对事实证据问题都是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而针对量刑问题则是可以依法改判的。
第8题:
刘某和张某因为合伙经营一家饭店发生争议,刘某遂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伙合同,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张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被告的上诉,制定法院的审判员沈某处理此案。沈某经过调查审理,判决维持原判。问,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处理在程序上是否正确?
第9题: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县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第10题:
15岁的刘某沾上不好习气,家里的生活费不足他的开销,遂决定入室盗窃。某日深夜潜入陈某家中盗窃,盗得现金若干和手机两部,准备离开时惊醒了陈某,陈某欲揪住刘某取回财物,扭打中刘某抓起桌上的水果刀朝陈某连刺几刀,陈某当场死亡。刘某的行为构成:()
第11题:
第12题:
第13题:
A. 抢劫罪既遂
B. 抢劫罪未遂
C. 敲诈勒索罪既遂
D. 敲诈勒索罪未遂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第17题:
第18题:
王某非法拘禁案
甲市A县的陈某于2008年向同县王某借款3万元后逃匿。 201 1年3月16日,王某打听到陈某藏匿于甲市B县,遂将陈某劫持并拘禁于B县某出租屋内,向其索要欠款及利息共8万元,陈某表示无钱可还,王某又将陈某转移至甲市C县继续索要欠款,不料陈某于C县逃脱并报警。后王某于甲市D县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 1年4月7日,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非法拘禁将其拘留,同年4月10日,检察机关对王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对王某执行逮捕时,办案人员告知王某有权委托辩护人。侦查人员对陈某进行强制人身检查并确定为轻伤;同时,经公安机关申请,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签发搜查证后,侦查人员对陈某被拘禁的出租屋进行搜查并制作了搜查笔录,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确认。 2011年6月20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过程中公诉人员联系到陈某,希望听取陈某作为本案被害人的意见。陈某表示自己已出国,没时间返回甲市,但可提交书面意见,公诉人员对此予以接受。后检察院机关就该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对搜查笔录产生疑问,遂宣布休庭,对该证据进行庭外调查核实,并在调查核实中发现了对案件有重大影响的新证据。经当庭展示后,合议庭将该证据采纳为主要定案依据。经审理,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
【问题】
1.A县、B县、C县、D县人民法院中,哪些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2.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审查起诉过程中,若检察机关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如何处理?
4.法院的审理过程中,若陈某以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系王某前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司法机关应如何处理?
5.本案中法院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的一系列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6.若合议庭对本案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并非触犯非法拘禁罪,而是构成抢劫罪,则应如何处理?
1.A县、B县、C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D县人民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为A县人民法院为被告人王某居住地法院,B县、C县人民法院为被告人犯罪地法院,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和犯罪地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D县人民法院为王某被抓获地法院,被告人被抓获地法院不具有管辖权。
2.本案中公安机关有以下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1)公安机关对王某执行逮捕时才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不合法,应在对王某第一次采取强制措施或讯问时即告知其相应权利;(2)公安机关对陈某强制进行人身检查不合法,对被害人的人身检查不能够强制进行;(3)公安机关的搜查证由检察长签发不合法,应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4)公安机关制作的搜查笔录只有侦查人员签字不合法,还应有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
3.检察机关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第一次补充侦查后,若检察机关仍认为证据不足的,既可再次退回补充侦查,也可在认为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情况下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
4.合议庭应首先判断陈某的回避申请是否合法:该公诉人为办理本案的检察人员,又系被告人王某前妻,满足“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这一法定条件。对此,合议庭应当休庭,并通知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到通知后,应考量张某与王某的关系是否已达到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程度,据此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5.本案中法院对存疑证据进行庭外调查核实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但对调查核实的证据不经质证即予以采信的做法不合法。法庭庭外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应当经过当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6.法院应按照审理认定的抢劫罪对王某进行定罪处罚。
第19题:
第20题: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宣告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定性错误,李某犯了抢劫罪,遂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提出抗诉。被告人李某未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某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县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是否可以上诉?理由是什么?
第21题:
高某非法拘禁陈某,并致陈某重伤,某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第22题:
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应当由合议庭进行审理
县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此案后20日内审结此案
提起公诉的县人民检察院不必派员出席法庭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