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告诉王明,“我买了台新电脑,旧电脑送给你吧!”王明立即对张强说,“好的。”过了几日,王明问张强要电脑时,张强告诉王明电脑已经送给别人了。下列正确的选项是()A.合同已成立张强的行为构成违约B.合同未成立张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C.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张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D.合同虽未成立但张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题目
张强告诉王明,“我买了台新电脑,旧电脑送给你吧!”王明立即对张强说,“好的。”过了几日,王明问张强要电脑时,张强告诉王明电脑已经送给别人了。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合同已成立张强的行为构成违约

B.合同未成立张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C.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张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D.合同虽未成立但张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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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更多“张强告诉王明,“我买了台新电脑,旧电脑送给你吧!”王明立即对张强说,“好的。”过了几日,王明问张强要电脑时,张强告诉王明电脑已经送给别人了。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合同已成立张强的行为构成违约B.合同未成立张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C.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张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D.合同虽未成立但张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是要约。

    A.张强贴出一张告示,说家中有一台旧电脑要卖,价格面谈

    B.某百货商店临街橱窗上展出一套高档西装

    C.张强想把家里的电脑卖掉,问王明2000元一台要不要买

    D.张强想卖掉家中的电脑,问要王明2000元一台能否卖掉


    参考答案:C

  • 第2题:

    2002年10月,某县新建派出所在查赌过程中抓获张强等5人聚赌,张强等人被抓到派出所后,在办理手续过程中与合同民警顾某发生口角,顾某与另一合同民警李明将张强带入一间无人的办公室,用电警棍,皮带殴打了张强半个多小时,造成多处软组织损伤,肾挫伤.当晚县公安局对张强作出拘留7天,罚款1500元的决定.张强在被释放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某县公安局赔偿医疗费及营养费1500元.

    问派出所雇佣的合同民警的职务违法行为,某县公安局是否应负赔偿责任构成国家赔偿责任要件之一的职务行为主体应包括哪些人员


    正确答案:
    1.【答案要点】在本案中派出所雇佣同民警殴打相对人,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县公安局负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合同民警虽然不是国家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但他们受国家机关的雇佣执行国家公务,他们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雇佣他们的国家机关负赔偿责任.因此,对于派出所雇佣的合同民警的职务违法行为,某县公安局应负赔偿责任.
    职务行为主体是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所谓职务行为主体是指执行国家职务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果不是l~2_e主体造成的损害,则国家不负赔偿责任.因此界定职务行为主体的范围对确定国家赔偿责任十分重要,职务行为主体分为以下两类
    (一)国家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能够成为国家赔偿侵权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以上的国家机关不仅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国家安全机关,还包括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军事机关.行政机关不仅包括行使国家管理职权的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机构,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授权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或
    国家事业单位.总之,国家赔偿法对于职务行为主体范围的划分不是完全按照国家机关一刀切的,而是以职能为标准进行划分.凡行使国家行政职能,检察职能,审判职能的机关都是职务行为的主体.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工作人员,还包括某些不在上述机关工作,但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特定机关委托或临时聘用,行使公共权力的工作人员.国家赔偿法没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涵义与范围作出明确的界定,我们认为这些人员应当包括公务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公安人员,国家安全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成人员,受上述国家机关委托执行公务的组织成员或个人,事实上执行公务的人员和那些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却没有行使国家职权的人员,不能成为国家赔偿法的致害主体.

  • 第3题:

    10月6日晚上,张强要么去电影院看了电影,要么拜访了他的朋友秦玲。如果那天晚上张强开车回家,他就没去电影院看电影。只有张强事先与秦玲约定,张强才能去拜访她。事实上,张强不可能事先与秦玲约定。根据以上陈述,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A.那天晚上张强没有开车回家。
    B.那天晚上张强拜访了他的朋友秦玲。
    C.那天晚上张强没有去电影院看电影。
    D.那天晚上张强与秦玲一道去电影院看电影。
    E.那天晚上张强开车去电影院看电影。

    答案:A
    解析:
    张强不可能事先与秦玲约定,必要条件否前否后,推出张强没有拜访秦玲,没有拜访秦玲,就可知张强一定去电影院看了电影。如果那天晚上张强开车回家,他就没去看电影。否后必否前,所以张强没有开车回家。

  • 第4题:

    甲某对其外甥说:“如果你在数学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就赠给你电脑一台。”其外甥欣然同意,当其外甥在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时,甲某表示,该电脑自己正在使用,不愿再将电脑赠给他。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赠与合同已成立,甲某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电脑未交付,合同不成立,甲某不须承担责任
    C.合同已成立,但电脑交付前,甲某有权撤销合同
    D.合同已成立且合同约定的条件已实现,甲某应履行合同,无权单方撤销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甲某对外甥说如果数学竞赛获得第一名,就赠给他电脑一台,其外甥表示同意,故赠与合同成立。由于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甲某有权撤销合同。故本题选C。

  • 第5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要约的是()。

    • A、张强贴出一张告示,说家中有一台旧电脑要卖,价格面谈
    • B、某百货商店临街橱窗上展出一套高档西装
    • C、张强想把家里的电脑卖掉,问王明2000元一台要不要买
    • D、张强想卖掉家中的电脑,问王明2000元一台能否卖掉

    正确答案:C

  • 第6题:

    “王玲与张强于1990年结婚,1993年张强因病从部队转业,带回转业费2000元,医疗费5000元,1994年9月王玲父亲去世,分得遗产5000元,1994年12月张强与王玲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为什么?


    正确答案: (1)转业费2000元是张强的个人财产,夫妻两结婚不满10年,按最高院的有关解释,部队转业费属个人财产。
    (2)医疗费5000元是张强的个人财产,按最高院的有关规定,不作为共同分割的财产。
    (3)王玲分得的5000元遗产,按婚姬法规定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4)转业费、医疗费共计7000元,归张强所有。5000元遗产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 第7题:

    王明是某公司的总经理,刘其是该公司销售部经理,张强则是销售部北京销售分部的负责人。下面表述中哪一句是准确的?()

    • A、王明花在控制上的时间比刘其少
    • B、张强用于计划的时间比王明多
    • C、王明花在领导上的时间比张强少
    • D、刘其用于计划上的时间比王明多

    正确答案:C

  • 第8题:

    问答题
    “王玲与张强于1990年结婚,1993年张强因病从部队转业,带回转业费2000元,医疗费5000元,1994年9月王玲父亲去世,分得遗产5000元,1994年12月张强与王玲离婚。问:财产应如何分割?为什么?

    正确答案: (1)转业费2000元是张强的个人财产,夫妻两结婚不满10年,按最高院的有关解释,部队转业费属个人财产。
    (2)医疗费5000元是张强的个人财产,按最高院的有关规定,不作为共同分割的财产。
    (3)王玲分得的5000元遗产,按婚姬法规定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 为夫妻共同财产。
    (4)转业费、医疗费共计7000元,归张强所有。5000元遗产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张强与刘明因借贷发生纠纷,张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刘明返还借款,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审理期间,刘明申请审判员赵丹回避。理由是赵丹和张强曾在同一学校工作,赵丹有可能偏袒张强。经了解,张强和赵丹虽然在同一所大学工作过,但张强在后勤部门,赵丹从事教学,且赵丹分配至该校任教时张强已经辞职,二人并不相识,于是该合议庭审判长决定,驳回刘明的申请。刘明不服,申请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维持了驳回刘明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刘明。法院驳回刘明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符合。因为赵丹与张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刘明的回避申请并无法律依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张强与刘明因借贷发生纠纷,张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刘明返还借款,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审理期间,刘明申请审判员赵丹回避。理由是赵丹和张强曾在同一学校工作,赵丹有可能偏袒张强。经了解,张强和赵丹虽然在同一所大学工作过,但张强在后勤部门,赵丹从事教学,且赵丹分配至该校任教时张强已经辞职,二人并不相识,于是该合议庭审判长决定,驳回刘明的申请。刘明不服,申请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维持了驳回刘明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刘明。由审判长作出回避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符合。审判人员的回避应由院长决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张强将自己的一幢房屋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刚,双方一起签订了书面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
    A

    已经生效

    B

    未成立

    C

    在房屋交付后生效

    D

    在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后生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张强与刘明因借贷发生纠纷,张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刘明返还借款,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审理期间,刘明申请审判员赵丹回避。理由是赵丹和张强曾在同一学校工作,赵丹有可能偏袒张强。经了解,张强和赵丹虽然在同一所大学工作过,但张强在后勤部门,赵丹从事教学,且赵丹分配至该校任教时张强已经辞职,二人并不相识,于是该合议庭审判长决定,驳回刘明的申请。刘明不服,申请复议一次。法院经复议,维持了驳回刘明回避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了刘明。在回避决定作出前及在复议期间赵丹应否停止本案的审理?

    正确答案: 在回避决定作出前,赵丹应暂时停止执行有关本案的职务,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复议期间不停止本案的审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王丽和张强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张强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服刑一年后王丽迁居丁市,欲起诉至法院,与尚在服刑的张强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王丽原住所地法院

    B.乙市张、王二人结婚登记地法院

    C.丙市张强服刑地法院

    D.丁市王丽现居住地法院


    正确答案:D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选D。

  • 第14题:

    甲公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5000元,欲购从速,数量有限。广告有效期为8月30日。于是王某携带现金于8月 1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王某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王某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要约邀请,王某的行为要约,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王某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
    甲公司发布的广告中表示数量有限,可见属于要约邀请。

  • 第15题:

    10月6日晚上,张强要么去电影院看了电影,要么拜访了他的朋友秦玲。如果那天晚上张强开车回家,他就没去电影院看电影。只有张强事先与秦玲约定,张强才能去拜访她。事实上,张强不可能事先与秦玲约定。
    根据以上陈述。可以得出以下哪项?

    A.那天晚上张强没有开车回家
    B.那天晚上张强拜访了他的朋友秦玲
    C.那天晚上张强没有去电影院看电影
    D.那天晚上张强开车去电影院看电影

    答案:A
    解析:
    由“张强不可能事先与秦玲约定”及“只有张强事先与秦玲约定,张强才能去拜访她”得,张强没有去拜访秦玲,再由“张强要么去电影院看了电影,要么拜访了他的朋友秦玲”得,张强去看了电影,接着由“如果那天晚上张强开车回家,他就没去电影院看电影”得.张强没有开车回家。故答案选A。

  • 第16题:

    张强将自己的一幢房屋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王刚,双方一起签订了书面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

    • A、已经生效
    • B、未成立
    • C、在房屋交付后生效
    • D、在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后生效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甲某对其外甥说:如果你在数学竞赛中获得名,就赠给你电脑一台。其外甥欣然同意,当其外甥在竞赛中获得名时,甲某表示,该电脑自己正在使用,不愿再将电脑赠给他。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赠予合同已成立,甲某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 B、电脑未交付,合同不成立,甲某不须承担责任
    • C、合同已成立,但电脑交付前,甲某有权撤销合同
    • D、合同已成立且合同约定的条件已实现,甲某应履行合同,无权单方撤销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王玲与张强于1990年结婚,1993年张强因病从部队转业,带回转业费2000元,医疗费5000元,1994年9月王玲父亲去世,分得遗产5000元,1994年12月张强与王玲离婚。问:财产应如何分割?为什么?


    正确答案: (1)转业费2000元是张强的个人财产,夫妻两结婚不满10年,按最高院的有关解释,部队转业费属个人财产。
    (2)医疗费5000元是张强的个人财产,按最高院的有关规定,不作为共同分割的财产。
    (3)王玲分得的5000元遗产,按婚姬法规定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 为夫妻共同财产。
    (4)转业费、医疗费共计7000元,归张强所有。5000元遗产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 第19题:

    问答题
    “王玲与张强于1990年结婚,1993年张强因病从部队转业,带回转业费2000元,医疗费5000元,1994年9月王玲父亲去世,分得遗产5000元,1994年12月张强与王玲离婚。财产应如何分割?为什么?

    正确答案: (1)转业费2000元是张强的个人财产,夫妻两结婚不满10年,按最高院的有关解释,部队转业费属个人财产。
    (2)医疗费5000元是张强的个人财产,按最高院的有关规定,不作为共同分割的财产。
    (3)王玲分得的5000元遗产,按婚姬法规定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4)转业费、医疗费共计7000元,归张强所有。5000元遗产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甲某对其外甥说:如果你在数学竞赛中获得名,就赠给你电脑一台。其外甥欣然同意,当其外甥在竞赛中获得名时,甲某表示,该电脑自己正在使用,不愿再将电脑赠给他。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赠予合同已成立,甲某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B

    电脑未交付,合同不成立,甲某不须承担责任

    C

    合同已成立,但电脑交付前,甲某有权撤销合同

    D

    合同已成立且合同约定的条件已实现,甲某应履行合同,无权单方撤销


    正确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甲某对外甥说如果数学竞赛获得名,就赠给他电脑一台,其外甥欣然同意,故赠与合同成立。由于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甲某有权撤销合同,故正确答案为C。

  • 第21题:

    单选题
    张强告诉王明,“我买了台新电脑,旧电脑送给你吧!”王明立即对张强说,“好的。”过了几日,王明问张强要电脑时,张强告诉王明电脑已经送给别人了。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

    合同已成立,张强的行为构成违约

    B

    张强的行为构成侵权

    C

    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张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D

    张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王明是某公司的总经理,刘其是该公司销售部经理,张强则是销售部北京销售分部的负责人。下面表述中哪一句是准确的?()
    A

    王明花在控制上的时间比刘其少

    B

    张强用于计划的时间比王明多

    C

    王明花在领导上的时间比张强少

    D

    刘其用于计划上的时间比王明多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构成要约的是()。
    A

    张强贴出一张告示,说家中有一台旧电脑要卖,价格面谈

    B

    某百货商店临街橱窗上展出一套高档西装

    C

    张强想把家里的电脑卖掉,问王明2000元一台要不要买

    D

    张强想卖掉家中的电脑,问王明2000元一台能否卖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