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和陈某离婚后,孩子玲玲经法院判决由陈某抚养,后江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结婚。在此案例中,应当对玲玲履行教育义务的是( )A.陈某B.江某C.王某和江某D.陈某和江某

题目
江某和陈某离婚后,孩子玲玲经法院判决由陈某抚养,后江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结婚。在此案例中,应当对玲玲履行教育义务的是( )


A.陈某

B.江某

C.王某和江某

D.陈某和江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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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请好朋友方某为其搬家,方某让自己 雇佣的司机陈某去拉这趟活。陈某在驾驶车搬运途 中,不慎将过路行人张某撞伤,现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 賠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 )
    a.王某
    b.王某和方某
    c.陈某
    d.方某和陈某


    答案:B
    解析:

  • 第2题:

    李某与张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至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败诉后,张某拒不 执行。某区人民法院根据李某的申请开始执行张某的一辆汽车和一间房屋。请回答
    在执行中,案外人江某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法院判决给李某的房屋,属于 自己与张某的共有财产。此时,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江某有权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B.江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
    C.江某有权向法院起诉
    D.如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应当追加江某为当事人


    答案:B,D
    解析:
    案外人江某提出异议的房屋与原判决有关,因此,江某有权申请再审,并应被追加为当事人。 选项BD正确。

  • 第3题:

    陈某购买了江某的一套学区房,双方为避税,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隐瞒了成交价格,后被有关部门要求房屋价格进行评估。陈某委托其表弟赵某所在的甲房地产估价机构做课税评估。赵某选取了相邻区位但不属于学区房的成交案例进行评估,助陈某、江某偷税5万余元。陈某因无力淸偿到期住房抵押贷款,被诉到法院,法院裁定公开拍卖陈某住房以清偿债务,此时,赵某虚假评估的事情败露。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过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为( )。

    A.要求陈某、江某提供身份证明
    B.要求对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
    C.要求陈某、江某提供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D.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陈某、江某和赵某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为:(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2)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3) 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不得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不得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 第4题:

    陈某购买了江某的一套学区房,双方为避税,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隐瞒了成交价格,后被有关部门要求房屋价格进行评估。陈某委托其表弟赵某所在的甲房地产估价机构做课税评估。赵某选取了相邻区位但不属于学区房的成交案例进行评估,助陈某、江某偷税5万余元。陈某因无力淸偿到期住房抵押贷款,被诉到法院,法院裁定公开拍卖陈某住房以清偿债务,此时,赵某虚假评估的事情败露。
    在交易活动中,属于陈某应尽的义务为( )。

    A.缴纳契税、营业税
    B.如实申报成交价格
    C.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D.按3元/m2标准缴纳交易手续费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制度。选项A,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开征的一种税,应由江某缴纳;选项D,住房转让手续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收取,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陈某购买的是存量房,手续费为每平方米6元。

  • 第5题:

    赵某和林某离婚后,孩子冰冰经法院判决由林某抚养,后赵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结婚,在此案例中,应当对冰冰履行义务教育的是( )。
    A.林某B.赵某
    C.王某和赵某
    D.林某和赵某


    答案:D
    解析:
    《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人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 七周岁。”林某和赵某是冰冰的父母,应当对冰冰履行义务教育。故选D。

  • 第6题:

    林某、张某、江某和陈某合开了一家造纸厂,林某占30%的份额,因林某急需用钱想转让份额,张某愿意出20万元购买,陈某也愿意出20万元购买,江某愿出18万元购买,第三人周某愿出20万元购买,现林某应该将份额转让给()。

    A:张某和陈某各买一半
    B:江某
    C:周某
    D:张某或陈某,由林某选择

    答案:D
    解析:
    在共有人转让他的份额时(通常限于出卖),在价格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于非共有人购买的权利。如果几个共有人都想购买该份额,应由转让份额的共有人决定将其份额转让给哪一个共有人。张某和陈某与周某相比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林某可以选择是卖给张某还是陈某。

  • 第7题:

    陈某(男,25周岁)未婚,2004年3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县未婚女青年刘某(21周岁)。刘某一直患有重度精神病,并接受治疗服药,医院建议不适宜结婚。交往过程中,陈满发现刘某言语有些异常,但没有在意。2004年9月,陈与刘某登记结婚。后刘某病情复发。刘某于2006年5月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作出宣告陈某与刘某婚姻无效的判决。依据我国《婚姻法》,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如何?


    正确答案: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①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②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④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⑤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 第8题:

    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一审法院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1)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因为主体不适格;
    (2)法院应当裁定驳回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因为这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只有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向法院起诉。

  • 第9题:

    王某因公出差,所在单位为其购买了飞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未指定受益人。王某家有母亲陈某,妻子李某和弟弟王二。飞行途中机毁人亡,保险人()。

    • A、不需再履行给付义务
    • B、应向投保人单位履行给付义务
    • C、应向王某母亲陈某、妻子李某和弟弟王二履行给付义务
    • D、应向王某母亲陈某、妻子李某履行给付义务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问答题
    1988年,王某经人介绍与张某结婚,但婚后一直.没有子女,经查系张某患有不育 症,眼看着别人的子女都已长大成人,而自己无子女绕膝之福,心中非常着急。后经人 介绍认识了赵某,王某直截了当地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并表示,如果能为其生育一子,并 迅速离婚,则离婚后将补偿赵某8万元,如果是女孩,则补偿5万元,但要求离婚后赵某 不得再看望所生子女,该子女由王某和张某抚养,赵某放弃监护权,且必须保守孩子的身 世秘密。赵某经过仔细考虑,答应了王某的条件,王某、张某和赵某三人共同起草了一份 协议,并由三人签字认可。不久,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又闪电般地与赵某结婚。一年 后,赵某为王某生了一个儿子,并与王某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得到了8万元钱。不久, 王某和张某又重新登记结婚。由于张某没有照管孩子的经验,孩子经常生病,赵某听说后 心理非常难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赵某看到了儿子,儿子的哭声使赵某的心都要碎了。遂产 生了抚养儿子的强烈愿望。于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取得对儿子的抚养 权。我国法律是否允许订立婚前协议?,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中所涉及的协议的效力

    正确答案: 在我国,婚姻的目的应当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两性结合,而决不能作为交易的手段,不能通过滥用婚姻自由来实现自己的特定目的。我国《婚姻法》对婚前或婚姻中当事人可否对婚姻关系做出约定、约定的范围及其约定的有效与否均未明确规定,但在某些条文上体现了对婚姻关系中的某些特定内容约定的支持。例如,对于男女双方成为对方家庭成员、子女的姓氏、婚姻存续期间内的财产的归属等做出约定。但如果约定夫妻婚后不共同生活、无须履行同居义务、无须承担忠诚义务,女方未生育男孩则离婚或女方生育子女后即离婚等内容,不但不符合婚姻关系本质的要求,而且违反我国《婚姻法》和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本案中,王某想拥有自己的后代是无可厚非的,但不能通过订立非法协议的方式来实现,不能仅仅将赵某看作是替自己传宗接代的工具。当事人订立的这纸协议,不但违反了社会主义婚姻善良风俗,而且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相抵触,其无效性是毫无疑问的。在本案中,如将该协议看作是合同,则该合同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应当将赵某的非法所得收归国库所有。同时,从具体情况考虑,将子女的直接抚养权交给赵某是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但他仍是王某和赵某双方的子女,王某作为父亲,应当支付必须的生活教育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不定项题
    房屋所有权应归( )享有
    A

    陈某

    B

    江某

    C

    钟某

    D

    法院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赵某与陈某于2008年经法院判决离婚。2009年,陈某发现赵某在离婚前将夫妻共有的部分财产转让他人,于是请求法院分割该项财产。法院的正确做法是()。
    A

    告知陈某申请再审

    B

    告知陈某向法院另行起诉

    C

    告知陈某选择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

    D

    告知陈某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婚姻法》第47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法院应告知陈某另行起诉,B选项正确。

  • 第13题:

    张某与杨某结婚后由于性格不合,很快离婚,离婚时杨某已经怀孕2个月。8个月后杨某生下儿子小毛,杨某生产时难产,生下小毛后很快死亡,杨某的母亲陈某将小毛抱回家。张某离婚后与孙某结婚,孙某患有不育症,张某听说杨某生了小毛后,要求陈某将小毛给自己和孙某抚养。陈某认为小毛是杨某与张某离婚后所生,并且张某已经再婚,张某无权抚养小毛。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是小毛的监护人,陈某应当将小毛交给张某抚养
    B:陈某是小毛的监护人,张某无权要求抚养小毛
    C:张某和陈某对小毛都有监护权,应协商确定监护人
    D:张某和陈某在有关单位指定前都不享有对小毛的监护权

    答案:B,C,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民通意见》第21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本题中小毛虽然是杨某与张某离婚后所生,但是张某是小毛的父亲,没有合法原因不能剥夺其享有的监护权,所以张某是小毛的监护人。虽然陈某是小毛的外祖母,但是陈某只有在小毛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小毛的监护人,小毛的父亲张某有监护能力,所以陈某不享有对小毛的监护权。

  • 第14题:

    周某和陈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未办理公证手续。陈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侍奉公婆,照顾孩子。周某在外地经商期间,与杜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陈某知道后起诉离婚,陈某的哪些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因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协议未办理公证手续,请求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
    B.因自己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义务,请求周某予以经济补偿
    C.因离婚后无住房,生活困难,请求周某予以适当帮助
    D.请求周某和杜某对其精神损害承担连带赔偿

    答案:B,C
    解析:
    A.错误。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未办理公证手续,不影响约定的效力。A选项错误。 B.正确。《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B选项正确。 C.正确。《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解释 (一)》第27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C选项正确。 D.错误。根据《婚姻法》第46条,陈某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解释 (一)》第29条第一款:“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可知杜某不属于赔偿义务主体,仅周某为赔偿义务主体。D选项错误。

  • 第15题:

    陈某购买了江某的一套学区房,双方为避税,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隐瞒了成交价格,后被有关部门要求房屋价格进行评估。陈某委托其表弟赵某所在的甲房地产估价机构做课税评估。赵某选取了相邻区位但不属于学区房的成交案例进行评估,助陈某、江某偷税5万余元。陈某因无力淸偿到期住房抵押贷款,被诉到法院,法院裁定公开拍卖陈某住房以清偿债务,此时,赵某虚假评估的事情败露。
    下列税种中,陈某在交易过程中作为法定纳税义务的为( )。

    A.房产税
    B.教育费附加
    C.印花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印花税。印花税是对因商事活动、产权转移、权利许可证照授受等行为而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 第16题:

    陈某购买了江某的一套学区房,双方为避税,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隐瞒了成交价格,后被有关部门要求房屋价格进行评估。陈某委托其表弟赵某所在的甲房地产估价机构做课税评估。赵某选取了相邻区位但不属于学区房的成交案例进行评估,助陈某、江某偷税5万余元。陈某因无力淸偿到期住房抵押贷款,被诉到法院,法院裁定公开拍卖陈某住房以清偿债务,此时,赵某虚假评估的事情败露。
    人民法院在裁定拍卖住房后,应当给予陈某( )个月的腾空搬迁宽限期。

    A.1
    B.2
    C.3
    D.6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

  • 第17题:

    林某和赵某离婚,孩子林冰经法院判决由林某抚养,后赵某与王某结婚,应负责履行林冰教育义务的是(  )。


    A.林某

    B.赵某

    C.林某和赵某

    D.赵某与王某

    答案:C
    解析:
    父母虽然离异,但仍旧对孩子负有教育的职责。

  • 第18题:

    2013年单项选择:赵某和林某离婚后,孩子冰冰经法院判决由林某抚养,后赵某经人介绍与王某结婚。在此案例中,应当对冰冰履行义务教育的是()
    A.林某 B.赵某 C.王某和赵某 D.林某和赵某


    答案:D
    解析: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 权利与义务。@niutk

  • 第19题:

    陈某6岁时,父母离婚.后母改嫁至刘家。继父与陈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陈某与生父的权利义务()。

    • A、已经消除
    • B、不能消除
    • C、部分消除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王某、江甲、江乙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王某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本案是以甲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的。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代表甲公司参加诉讼。
    (2)江甲不是本案当事人,因为他未参与本案毁坏财物的行为。江甲是江乙的法定诉讼代理人。
    (3)江乙是本案当事人,因为江乙是致害人。江乙是本案共同被告之一。

  • 第21题:

    卢某(女,19岁)被甲地人陈某引诱至乙地卖淫,后卢某家属报案。经查明,甲地人江某在乙地嫖宿卢某,陈某在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地公安机关对江某可以嫖娼受案调查
    • B、经鉴定,卢某为精神病人,若江某明知其为精神病人而与之发生性行为,应定为强奸罪
    • C、经鉴定,卢某为精神病人,且属于被引诱卖淫,对其应以卖淫从轻、减轻处罚
    • D、乙地公安机关可对陈某以引诱卖淫受案调查

    正确答案:B,D

  • 第22题:

    多选题
    朴某和前夫离婚后,女儿任某判决由朴某抚养。2012年朴某与赵某结婚,任某由朴、赵二人共同抚养。后朴某因车祸死亡。朴某死后()。
    A

    赵某只有与任某的生父协商后并对任某的生活做出安排才可以解除与任某的权利义务关系

    B

    任某的生父只有与赵某协商后〃才能领回女儿任某

    C

    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不自然消除

    D

    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自然消除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陈某(男,25周岁)未婚,2004年3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县未婚女青年刘某(21周岁)。刘某一直患有重度精神病,并接受治疗服药,医院建议不适宜结婚。交往过程中,陈满发现刘某言语有些异常,但没有在意。2004年9月,陈与刘某登记结婚。后刘某病情复发。刘某于2006年5月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法院作出宣告陈某与刘某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的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合法的。因为刘某患有重度精神,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违反了结婚的法定条件,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该婚姻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