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幼儿园大班学生张华,由于其家长是收废品的,一天来幼儿园上课时脖子没有洗干净,在上课时,老师发现了张华的脖子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的学生要讲卫生,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老师的这种做法给张华的心灵造成了极大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老师的课时,张华就感到似乎大家都在盯着他的脖子,同时想起老师说的“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感到抬不起头。这种心理妨碍了他集中精力听课,所以对老师教的内容学的很差。结果考试时张华不及格,老师狠狠的批评他,张华终于

题目
某幼儿园大班学生张华,由于其家长是收废品的,一天来幼儿园上课时脖子没有洗干净,在上课时,老师发现了张华的脖子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的学生要讲卫生,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老师的这种做法给张华的心灵造成了极大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老师的课时,张华就感到似乎大家都在盯着他的脖子,同时想起老师说的“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感到抬不起头。这种心理妨碍了他集中精力听课,所以对老师教的内容学的很差。结果考试时张华不及格,老师狠狠的批评他,张华终于忍受不住了,他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向幼儿园要求调换班级,幼儿园领导知道这件事后同意了,后来,张华在老师教的内容上表现出了极大的才能。
问题:结合案例运用“育人为本”的幼儿观,分析教师在保育实践中应怎样对待幼儿?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1)“育人为本”的幼儿观,要求教师在保育实践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

  (2)“育人为本”的幼儿观要求教师在保育实践中应当把幼儿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幼儿。保护幼儿安全,关心幼儿健康,维护幼儿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3)这位老师的行为违反了“育人为本”的幼儿观中应当把学生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幼儿。保护幼儿安全,关心幼儿健康,维护幼儿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缺乏应有的教师职业道德,应加强学习。
更多“某幼儿园大班学生张华,由于其家长是收废品的,一天来幼儿园上课时脖子没有洗干净,在上课时,老师发现了张华的脖子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的学生要讲卫生,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老师的这种做法给张华的心灵造成了极大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老师的课时,张华就感到似乎大家都在盯着他的脖子,同时想起老师说的“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感到抬不”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任校长的学校,发生了一件事。一年级新生格里沙,由于母亲工作忙,开学第一天来上课时,耳朵没有洗干净。在第一节课上,女老师发现格里沙的耳朵很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学生要爱清洁。老师的这种粗心大意的做法,给格里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女老师的课时,格里沙感到大家的眼睛都盯着他的耳朵,他感觉抬不起头来。这种反常的心理妨碍了他集中精力听课,所以对女老师所教的算术和阅读课,格里沙都学得很差,女老师对自己的教育措施所产生的后果却丝毫没有察觉。她不了解格里沙的痛苦,反而把他学习不好的原因归罪于他上课思想不集中、不肯用功,并多次进行指责。这一切更加重了孩子的思想负担。结果,格里沙的数学和阅读只得了“2分”。格里沙终于忍受不住了,他流着泪向母亲倾诉了自己全部的痛苦。母亲向学校要求调换班级。学校领导在了解事实真相后,同意将格里沙调到其他班级。后来,就是这个被女老师认为学习不好的格里沙,到五六年级时,在数学方面表现出极大的才能。
    问题:结合材料分析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答案:
    解析:
    我国教师必须承担的义务如下: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
    (4)爱护关心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在材料中的女老师没有履行(4)(5)项的义务,应当加强自身的意识,正确履行一名教师的义务与职责。

  • 第2题:

    王洋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孩子。上课时他不认真听讲,所以老师经常在课堂上用教鞭抽打他。 因此,王洋一想到上课,就感到害怕。
    请问:请你结合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这位教师的做法。(14分)


    答案:
    解析:
    【要点】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记,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由此可见.教师应当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如果因为学习成绩不好,上课不认真听讲而进行体罚,无疑会对幼儿的身心健康构成很大的伤害,影响幼儿健全人格的形成,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对于教师的违法行为,王洋可以通过他的监护人或者幼儿园领导,要求教师纠正其体 罚学生的错误做法。如果教师坚持不改,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

  • 第3题:

    如果老师上课出现了错误,他把错误作为考验学生的方式,让学生挑错,你如何看待这位老师的做法?


    正确答案: (判断表态)如果老师在课上故意出错来考验学生,我觉得是有利有弊的,应该辩证看待。
    (分层论证)这种做法好的一方面在于能够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自己发现了错误,就会对这个问题印象更深刻,以后在学习中就会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但另一方面,如果老师频繁采用这种方法,学生就会失去新鲜感和兴趣,对于老师的错误熟视无睹,或者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没有发现老师的错误,反而会把错误的当做是正确的。
    (对策提升)我认为这种想法是好的,但老师要注意实施的方式,比如故意写错一个单词以后,提醒学生注意观察,看看谁能发现哪个地方不对。另外这种做法不能使用的太过频繁,并且某些比较复杂的知识点也不适合这种做法。

  • 第4题:

    在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任校长的学校,发生了一件事。一年级新生格里沙,由于母亲工作忙,开学第一天来上课时,耳朵没有洗干净。在第一节课上,女老师发现格里沙的耳朵很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学生要爱清洁卫生。 老师的这种粗心大意的做法,给格里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女老师的课时,格里沙就感到似乎大家的眼睛都盯着他的耳朵,感到抬不起头来。这种反常的心理妨碍了他集中精力听课,所以对女老师所教的算术和阅读课,格里沙都学得很差,女老师对自己的教育措施所产生的后果却丝毫没有察觉。 她不了解格里沙的痛苦,反而把他学习不好的原因归罪于他上课思想不集中、不肯用功,并多次进行指责。这一切更加重了孩子的思想负担。 结果,格里沙的数学和阅读只得了“2分”。格里沙终于忍受不住了,他流着泪向母亲倾诉了自己全部的痛苦。母亲向学校要求调换班级。学校领导在了解事实真相后,同意将格里沙调到其他班级。 后来,就是这个被女老师认为学习不好的格里沙,到五、六年级时,在数学方面表现出极大的才能。 问题: 结合案例谈谈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正确答案: 我国教师必须承担的义务如下: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
    (4)爱护关心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在本案例中教师没有履行(4)、(5)项的义务,应当加强自身的意识,正确履行一名教师的义务与职责。3、寓言阅读理解(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

  • 第5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某中学初一学生黄某,其家长是收废品的,一天来上课时脖子没有洗干净。在上数学课时,老师发现了黄某的脖子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的学生要讲卫生,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老师的这种做法给张华的心灵造成了极大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老师的数学课时,黄某就感到似乎大家都在盯着他的脖子,同时想起老师说的"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感到抬不起头。这种心理妨碍了他集中精力听课,所以数学课考试成绩很差,老师狠狠地批评了他。黄某终于忍受不住了,他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向学校要求调换班级,学校领导知道这件事后同意了。后来,黄某的数学成绩有了很大地提高。 问题: (1)老师的做法是否合法?违背了哪些相关法律条文? (2)教师应该如何依法执教?


    正确答案: (1)违法。违反的教育法律法规条文如下:《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应该关心、爱护学生。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上述材料中的老师没有尊重黄某的人格尊严,在全班人面前歧视黄某,给其带来了严重的心理伤害。没有尽到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的责任。在全班同学面前说"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侮辱了黄某的人格,伤害了黄某的尊严。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师应该:①关心、热爱学生;②尊重学生人格而不能侮辱学生人格;③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不能伤害学生的心理,而要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

  • 第6题:

    问答题
    某学校一年级学生张华,由于其家长是收废品的,一天来上课时脖子没有洗干净,在上课时,老师发现了张华的脖子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的学生要讲卫生,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老师的这种做法给张华的心灵造成了极大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老师的课时,张华就感到似乎大家都在盯着他的脖子,同时想起老师说的“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感到抬不起头。 这种心理妨碍了他集中精力听课,所以对老师教的内容学的很差。结果考试时张华不及格,老师狠狠的批评他,张华终于忍受不住了,他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向小学要求调换班级,学校领导知道这件事后同意了,后来,张华在老师教的内容上表现出了极大的才能。 问题: 结合案例运用“育人为本”的幼儿观,分析教师在保育实践中应怎样对待幼儿?

    正确答案: (1)“育人为本”的幼儿观,要求教师在保育实践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
    (2) “育人为本”的幼儿观要求教师在保育实践中应当把幼儿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 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幼儿。保护幼儿安全,关心幼儿健康,维护幼儿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 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3)这位老师的行为违反了“育人为本”的幼儿观中应当把学生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不因性 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幼儿,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幼儿。保护幼儿安全,关心幼儿健康,维护幼儿权 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缺乏应有的教师职业道德,应加强学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问答题
    在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任校长的学校,发生了一件事。一年级新生格里沙,由于母亲工作忙,开学第一天来上课时,耳朵没有洗干净。在第一节课上,女老师发现格里沙的耳朵很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学生要爱清洁讲卫生。老师这种粗心大意的做法,给格里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女老师的课时,格里沙就感到似乎大家的眼睛都盯着他的耳朵,感到抬不起头来。这种反常的心理障碍使他无法集中精力听课,所以对女老师所教的算术和阅读课,格里沙都学得很差,女老师对自己的教育措施所产生的后果却丝毫没有察觉。她不了解格里沙的痛苦,反而把他学习不好的原因归罪于他上课精力不集中、不肯用功,并多次进行指责。这一切更加重了孩子的思想负担。结果,格里沙的数学和阅读只得了2分。格里沙终于忍受不住了,他流着泪向母亲倾诉了自己的全部痛苦。母亲向学校要求调换班级。学校领导在了解了事实真相后,同意将格里沙调到其他班级。后来,就是这个被女老师认为学习不好的格里沙,到五、六年级时,在数学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才能。谈谈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正确答案: 我国教师必须承担的义务如下:①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③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⑤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成长的现象;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本案例中教师没有履行④⑤项的义务,应当加强自身的教师素养,正确履行一名教师的义务与职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大兴学校一年级新生李永波,由于其家长是收废品的,一天来学校上课时脖子没有洗干净,在上课时,老师发现了李永波的脖子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的学生要讲究卫生,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干净”。老师的这种做法给李永波的心灵造成了极大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老师的课时,李永波就感觉似乎大家都在盯着他的脖子,同时想起老师说的“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干净”感到抬不起头。这种心理妨碍了他集中精力听课,所以对老师教的内容学的很差。结果考试时李永波不及格,老师狠狠的批评他,李永波终于忍受不了,他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向学校要求调换班级,学校领导知道这件事情后同意了,后来,李永波在老师教的内容上表现出极大的才能。  问题:结合案例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分析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应怎样对待学生?

    正确答案: (1)“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
    (2)“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要求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把学生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这位老师的行为违反了“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对教师提出的要求,同时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应予以改正并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学习。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某幼儿园大班学生小波,其家长是收废品的。一天,小波来幼儿园上课时脖子没有洗干净。在上课时,老师发现了他的脖子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的幼儿要讲卫生,并当着大伙的面说:“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老师的行为让小波心里很难受。从这以后,每当看到这位老师,小波就感到似乎大家都在盯着他的脖子看,同时想起老师说的话,在小朋友们面前感到抬不起头。这种心理让他不愿意跟小朋友们一起玩,也不愿意去幼儿园。在母亲的多次引导下,他把自己不愿意去幼儿园的原因告诉了母亲。母亲只好给他转到另一所幼儿园。
    问题:
    请从儿童观的角度,评析该老师的行为。(14分)


    答案:
    解析:
    该老师的行为是错误的,违背了“育人为本”的儿童观。 首先,“育人为本”的儿童观强调儿童是发展中的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材料中,老师发现小波的脖子脏。就进行了批评和责骂,而不是包容、引导和关爱,老师没有看到小波的发展潜能。
    其次,“育人为本”的儿童观强调儿童是学习的主体,是具有能动性的教育对象。材料中,老师的严厉批评使小波心里很难受,觉得大家都在盯着他的脖子看,在小朋友面前抬不起头,证明了老师并没有调动儿童自身的能动性。
    最后,“育人为本”的儿童观强调教师要做到教育公正。材料中,老师因为小波的家长是收废品的,就对小波“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体现了教师因为孩子的家庭背景而不尊重其家长,从而也不尊重儿童。
    综上所述,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要充分践行儿童是发展中的人,是学习的主体,做到教育公正,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儿童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 第10题:

    在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任校长的学校,发生了一件事。一年级新生格里沙,由于母亲工作忙,开学第一天来上课时,耳朵没有洗干净。在第一节课上,女老师发现格里沙的耳朵很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学生要爱清洁讲卫生。老师这种粗心大意的做法,给格里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女老师的课时,格里沙就感到似乎大家的眼睛都盯着他的耳朵,感到抬不起头来。这种反常的心理障碍使他无法集中精力听课,所以对女老师所教的算术和阅读课,格里沙都学得很差,女老师对自己的教育措施所产生的后果却丝毫没有察觉。她不了解格里沙的痛苦,反而把他学习不好的原因归罪于他上课精力不集中、不肯用功,并多次进行指责。这一切更加重了孩子的思想负担。结果,格里沙的数学和阅读只得了2分。格里沙终于忍受不住了,他流着泪向母亲倾诉了自己的全部痛苦。母亲向学校要求调换班级。学校领导在了解了事实真相后,同意将格里沙调到其他班级。后来,就是这个被女老师认为学习不好的格里沙,到五、六年级时,在数学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才能。
    问题:
    (1)谈谈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2)结合案例,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分析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怎样对待学生。


    答案:
    解析:
    (1)我国教师必须承担的义务如下: ①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③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⑤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成长的现象;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本案例中教师没有履行④⑤项的义务,应当加强自身的教师素养,正确履行一名教师的义务与职责。
    (2)“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或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女老师发现格里沙的耳朵很脏,就把他当典型,以教育其他同学,这深深地伤害了格里沙幼小的心灵。这位女老师没有做到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
    她应该在教育格里沙爱清洁讲卫生的同时尊重他。发现格里沙学习不好,更应对他多关注,找到原因,帮助他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把学生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 第11题:

    有个学生上课时候搞小动作,老师让他罚站到下课,你怎么看?


    正确答案:有个学生上课时候搞小动作,老师让他罚站到下课,对此我有以下看法:
    第一,从教师的角度来看,学生上课搞小动作,老师感到生气,这个可以理解,但是老师让他罚站到下课,是不理智的行为。作为老师,不能体罚学生,否则会对学生的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老师应该采取合适的方式制止学生的行为。
    第二,从学生的角度讲,上课期间应尽量保证认真听课,搞小动作不仅不利于自己的学习还影响其他同学听课。如果是为了引起老师的注意,想要回答问题,可以采取合适的方式比如举手示意等。
    总之,面对学生出现的一些问题,老师应该理性分析,积极应对,而不能采取罚站的方式。

  • 第12题:

    有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上课时特别爱举手回答问题,甚至有时老师问题还没说完,他便把手高高举了起来,让他起来回答时,他又不会。老师课下和这位同学聊天,问他原因,该生说:“班上的同学总笑我成绩不好,说我傻,我不服气,所以老师提问时我总是举手,是想向大家证明我不笨。”老师了解了原委后,并没有批评这个学生,而是和他订下君子协议:“以后老师提问时,如果真会回答,你举左手;如果不会,就举右手。”在以后的课上,老师抓住该生举左手的机会,让他回答,并好好地表扬了他。从那以后,这个学生在学习上很有起色,不久就跨入了先进生的行列。你认为这位教师的做法如何?请从教师的职业道德方面进行分析。


    正确答案: (1)这位教师的做法很好,值得推广。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做到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的具体表现,是做好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沟通师生的感情桥梁。热爱学生就要公正无私,关心热爱每一个学生,尤其是落后生、差生。
    (3)材料中的那位教师就是这方面的典范。他发现那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常举手,让他回答时又不会。面对这种情况,他不是训斥、讽刺,而是深入了解学生,了解情况后,又协定恰当的方式鼓励这位学生,终于使这位后进生跨入先进生行列。这正是这位老师热爱学生的具体体现。

  • 第13题:

    问答题
    王洋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孩子,上课时他不认真听讲,所以老师经常在课堂上用教鞭抽打他。因此,王洋一想到上课,就感到害怕。  请问:请你结合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这位教师的做法。

    正确答案:
    教师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1)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由此可见,教师应当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如果因为学习成绩不好,上课不认真听讲就进行体罚,无疑会对幼儿的身心健康构成很大的伤害,影响幼儿健全人格的形成,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2)对于教师的违法行为,王洋可以通过他的监护人或者幼儿园领导,要求教师纠正其体罚学生的错误做法。如果教师坚持不改的话,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4题:

    问答题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某中学初一学生黄某,其家长是收废品的,一天来上课时脖子没有洗干净。在上数学课时,老师发现了黄某的脖子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的学生要讲卫生,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老师的这种做法给张华的心灵造成了极大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老师的数学课时,黄某就感到似乎大家都在盯着他的脖子,同时想起老师说的"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感到抬不起头。这种心理妨碍了他集中精力听课,所以数学课考试成绩很差,老师狠狠地批评了他。黄某终于忍受不住了,他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母亲向学校要求调换班级,学校领导知道这件事后同意了。后来,黄某的数学成绩有了很大地提高。 问题: (1)老师的做法是否合法?违背了哪些相关法律条文? (2)教师应该如何依法执教?

    正确答案: (1)违法。违反的教育法律法规条文如下:《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应该关心、爱护学生。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上述材料中的老师没有尊重黄某的人格尊严,在全班人面前歧视黄某,给其带来了严重的心理伤害。没有尽到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的责任。在全班同学面前说"让你那收破烂的父母把你的脖子洗净"侮辱了黄某的人格,伤害了黄某的尊严。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教师应该:①关心、热爱学生;②尊重学生人格而不能侮辱学生人格;③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不能伤害学生的心理,而要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问答题
    在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任校长的学校,发生了一件事。一年级新生格里沙,由于母亲工作忙,开学第一天来上课时,耳朵没有洗干净。在第一节课上,女老师发现格里沙的耳朵很脏,就叫他站起来给大家看,把他作为典型,教育其他学生要爱清洁讲卫生。老师这种粗心大意的做法,给格里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这以后,每当上这位女老师的课时,格里沙就感到似乎大家的眼睛都盯着他的耳朵,感到抬不起头来。这种反常的心理障碍使他无法集中精力听课,所以对女老师所教的算术和阅读课,格里沙都学得很差,女老师对自己的教育措施所产生的后果却丝毫没有察觉。她不了解格里沙的痛苦,反而把他学习不好的原因归罪于他上课精力不集中、不肯用功,并多次进行指责。这一切更加重了孩子的思想负担。结果,格里沙的数学和阅读只得了2分。格里沙终于忍受不住了,他流着泪向母亲倾诉了自己的全部痛苦。母亲向学校要求调换班级。学校领导在了解了事实真相后,同意将格里沙调到其他班级。后来,就是这个被女老师认为学习不好的格里沙,到五、六年级时,在数学方面表现出了极大的才能。结合案例,运用“以人为本”的学生观,分析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怎样对待学生。

    正确答案: “以人为本”的学生观,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或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女老师发现格里沙的耳朵很脏,就把他当典型,以教育其他同学,这深深地伤害了格里沙幼小的心灵。这位女老师没有做到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她应该在教育格里沙爱清洁讲卫生的同时尊重他。发现格里沙学习不好,更应对他多关注,找到原因,帮助他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把学生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有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上课时特别爱举手回答问题。甚至有时老师问题还没说完,他便把手高高举了起来,让他起来回答时,他又不会。老师课下和这位同学聊天,问他原因,该生说:“班上的同学总笑我成绩不好,说我傻,我不服气,所以老师提问时我总举手,是想向大家证明我不笨。”老师了解了原委后,并没有批评这个学生,而是和他订下君子协议:“以后老师提问时。 如果真会回答,你举左手;如果不会,就举右手。”在以后的课上,老师抓住该生举左手的机会,让他回答,并好好地表扬了他。从那以后,这个学生在学习上很有起色,不久就跨入了先进生的行列。 试述这位教师的做法如何?请从教师的职业道德方面进行分析。

    正确答案: 这位教师的做法好。对学生,尤其是对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要采取得当的方法。这种做法既尊重学生,又保护了学生的自尊心。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高尚,对学生真心的热爱。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