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释平板测数时,细菌、放线菌、真菌的计数标准是选择每皿中菌落数在30-300个的稀释度进行计数。
第1题:
细菌总数菌落计数在求同稀释度的平均数时,如果其中一个平皿有大片状的菌落生长,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
第2题:
细菌菌落计数时,如果两稀释度菌落数都大于300,以低倍计数;如两稀释度菌落数都小于30,则以高倍计数。
第3题:
食品真菌和酵母计数时应选择()。
第4题:
菌落计数时,如两个稀释度平均菌落都在30-300之间,且两稀释度之比小于2,则以高稀释倍数计数。
第5题:
霉菌及酵母菌测定时,其计数标准为选择菌落数在15-150之间的平皿进行计数,同稀释度的两个平皿菌落总数的()乘以稀释倍数。
第6题:
细菌总数监测中,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细菌总数菌落计数应()报告。
第7题:
30~300
300~600
600~900
50~100
第8题:
两个相邻稀释度菌平均数均在30-300之间,若计算它们的比值小于2时,应报告两个稀释的平均菌落数。
若计算它们的比值小于或等于2时,应报告两个稀释度较大稀释度的菌落数。
只有一个稀释度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时,即以该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
所有稀释度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按最高稀释度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
若所有稀释度均未见菌落生长则报告0
第9题:
菌落数在10~100之间的平皿进行计数报告之
菌落数在20~150之间的平皿进行计数报告之
菌落数在10~150之间的平皿进行计数报告之
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皿进行计数报告之
以上均不是
第10题:
第11题:
以无片状菌落的平皿作为菌落数
以两平皿菌落数的平均作为菌落数
以片状菌落平皿的另一半计数后乘2代表全皿菌落数参加统计
第12题:
菌落数在10~100之间的平皿进行计数报告之
菌落数在20~150之间的平皿进行计数报告之
菌落数在10~150之间的平皿进行计数报告之
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皿进行计数报告之
以上均不是
第13题:
平板菌落计数时选择的标准是()
第14题:
食品金黄色葡萄球菌计数时应选择()。
第15题:
稀释平板测数时,真菌的计数标准是选择每皿中菌落数在()个的稀释度进行计数。
第16题:
若两个连续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在适宜的计数范围内,第一稀释度(1:100)的菌落数为282和288,第二个稀释度的菌落数为73和85,则样品中菌落数是3.31×104。
第17题:
若只有一个稀释级的平均平板菌落数在计数范围内,将该(),为报告菌数。
第18题:
首先选择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进行计算,当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合此范围时,即以该平均菌落数乘稀释倍数报告;
若有两个稀释度,其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则应按二者之比值来决定。若比值小于2,应报告两者的平均数;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应按稀释倍数最大的平均菌落数乘稀释倍数报告;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则应按稀释倍数最大的平均菌落数乘稀释倍数报告
第19题:
第20题:
按稀释倍数最大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
按稀释倍数最小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
任选一个稀释倍数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
第21题:
30~300
300~600
600~900
10~100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对
错
第24题:
菌落数在10~100之间的平皿进行计数报告之
菌落数在20~150之间的平皿进行计数报告之
菌落数在10~150之间的平皿进行计数报告之
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皿进行计数报告之
以上均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