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男,48岁,农民。王某之妻苏某,46岁,患有精神病。2008年2月20日,王某外出赶集,苏某在家引火烧院内的一堆高粱秸。邻居吴某,看见王某院内起火冒烟,急忙赶去探望,发现高梁秸起火,苏某在一边拍手叫好。吴某到厨房水缸内舀水灭火,苏某摸了把铁锨向吴某砸去,正砸在吴的右手上,三根手指被打断;继而苏又向她身上头上乱打,吴某被砸晕躺倒在地,幸被其他邻居发现,把苏某拉走,扑灭了火。吴某的丈夫李某,将吴某送到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多元。吴某的三个手指无法治好,成了残疾。李某要求村委会处理,王某借口妻子是精神

题目

王某,男,48岁,农民。王某之妻苏某,46岁,患有精神病。2008年2月20日,王某外出赶集,苏某在家引火烧院内的一堆高粱秸。邻居吴某,看见王某院内起火冒烟,急忙赶去探望,发现高梁秸起火,苏某在一边拍手叫好。吴某到厨房水缸内舀水灭火,苏某摸了把铁锨向吴某砸去,正砸在吴的右手上,三根手指被打断;继而苏又向她身上头上乱打,吴某被砸晕躺倒在地,幸被其他邻居发现,把苏某拉走,扑灭了火。吴某的丈夫李某,将吴某送到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多元。吴某的三个手指无法治好,成了残疾。李某要求村委会处理,王某借口妻子是精神病人,不接受村委会干部的调解。李某到区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苏某,让王某支付500元,用于医疗、住院和护理吴某的误工费,并每年再支付360元,弥补吴某因手残失去劳动能力的经济损失。

问:李某的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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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县酒店承包人章某(男,1964年12月生),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岁)为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9月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女,1985年12月生)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将王某用车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女,1986年5月生,系章某外甥女),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9月17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

    (1)分析上述有关人员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共同犯罪情形。

    (2)分析本案中的犯罪停止形态及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 第2题:

    案情:李某,男,15岁,某校学生。李某与同学吴某因一件小事发生争吵,继而动手扭打起来。李某被吴某打倒在地,头碰到水泥地面,磕出一个大包。李某极为恼怒,从地上爬起来后便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刃长12cm)猛地向吴某腹部捅去,致使吴某脾脏被刺破(法医鉴定为重伤),倒地休克。李某随后扬长而去。吴某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一个月后痊愈。李某被抓获后主动交待,一个月以前在同学王某家,以“过家家”为名与王某之妹(13岁)发生过性行为,离开时还偷拿了王某一台照相机(价值3000余元),卖后获款800余元,经查属实。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参考答案:(1)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2)李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属于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应当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强奸的行为负刑事责任。(3)李某明知用水果刀捅人会致人受伤甚至死亡,却不计后果,将吴某捅成重伤,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特征,因而构成故意伤害罪。(4)李某明知其同学王某之妹不满14周岁,而采取哄骗手段与之发生性行为,其行为符合奸淫幼女的强奸罪的构成特征,因而构成强奸罪。(5)李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符合盗窃罪客观方面的构成特征,但因其不满16周岁,不符合盗窃罪的主体条件,因而不构成盗窃罪。(6)李某出于不同的犯罪故意,实施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强奸罪,应当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鉴于李某所犯强奸罪是其自己主动交代的,属于自首,因而在对其强奸罪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7)李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且不能适用死刑。

  • 第3题:

    王某,男,48岁,农民。王某之妻苏某,46岁,患有精神病。2007年2月20日,王某外出赶集,苏某在家引火烧院内的一堆高粱秸。邻居吴某,看见王某院内起火冒烟,急忙赶去探望,发现高粱秸起火,苏某在一边拍手叫好。吴某到厨房水缸内舀水灭火,苏某摸了把铁锨向吴某砸去,正砸在吴的右手上,三根手指被打断;继而苏又向她身上头上乱打,吴某被砸晕躺倒在地,幸被其他邻居发现,把苏某拉走,扑灭了火。吴某的丈夫李某,将吴某送到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多元。吴某的三个手指无法治好,成了残疾。李某要求村委会处理,王某借口妻子是精神病人,不接受村委会干部的调解。李某到区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苏某,让王某支付500元,用于医疗、住院和护理吴某的误工费,并每年再支付360元,弥补吴某因手残失去劳动能力的经济损失。

    问:李某的要求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
    苏某患有精神病,这种病在发病期间,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苏某放火燃烧高粱秸和伤害吴某的行为是在发病期间发生的,不负刑事责任。李某要求依法处理苏某是不合法的。
    但是,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苏某的法定代理人王某应对此事负责。因此,(1)王某向李某、吴某赔礼道歉,承认对患病妻子护理不周。(2)赔偿吴某的治疗费、住院费和李某护理吴某误工费。(3)由于吴某的手因伤致残,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影响了经济收入,王某每年应给吴某一定的赔偿。

  • 第4题:

    2015年12月2日,李某为其母亲吴某投保了人寿保险,期限20年,并想把李某的父亲和儿子指定为受益人,于是在合同中约定:“受益人为吴某之夫和吴某之孙”。2016年2月,吴某与李父(即吴某之夫)离婚,且未再婚;2016年4月,李某儿子(即吴某之孙)不幸病故。家庭变故导致吴某脾气暴躁,2016年6月20日在与邻居争吵时,被邻居陈某杀害。保险公司在审核理赔时,发现李某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关于受益人及其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若李某未经吴某而擅自指定受益人,则该合同无效
    B.由于李某之子为未成年人,若指定其为受益人,则必须得到其监护人的同意
    C.由于李某之子(吴某之孙)先于吴某死亡,所以保险金只能给付给吴某的继承人
    D.由于李某之父(吴某前夫)与吴某已经离婚,所以丧失受益权

    答案:A,B,C,D
    解析:
    A选项应该是指定行为无效;B选项中,受益人的制定由被保险人决定,无需别人同意;C选项一个受益人先死,则保险金应归其他受益人;D选项中,不考虑受益人的保险利益,只是按照订立合同时的身份关系确定,吴某前夫仍然有受益权。

  • 第5题:

    吴某与钱某有矛盾,一直伺机教训钱某。有一天,吴某在路上遇到钱某,便上前辱骂。钱某转身想走,吴某使追骂钱某,钱某愤怒至极,扑上去打吴某,吴某大声说:“是你先动手的,我是被迫还手的。”突然拿出身上的一把水果刀,将钱某刺成重伤。
    如果公安机关接受了钱某的控告,对吴某进行立案侦查。侦查人员调查发现,案发时王某在场。侦查人员对王某进行了询问。侦查人员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到王某的单位询问王某
    B.到王某的住处询问王某
    C.通知王某到公安局提供证人证言
    D.通知王某到附近的一个宾馆提供证人证言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因此选择D项。

  • 第6题:

    车主章某雇佣王某开出租车,王某在载客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撞伤。吴某花去医疗费1万元人民币。吴某起诉章某赔偿。王某被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王某的诉讼地位是()。

    • A、被告
    • B、共同被告
    •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

    正确答案:D

  • 第7题:

    吴某的林地与邻村王某的承包地相连,因林地产生确权纠纷,张某和王某经多次协商,均未达成合意,吴某向镇政府作出林地确权申请。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镇政府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材料
    • B、镇政府应当在收到王某提交的书面答复之日起3日内,将书面答复副本发送吴某
    • C、吴某和王某可以到镇政府查阅案卷材料
    • D、吴某和王某可以到镇政府复制、摘抄案卷材料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简要案情:某酒店承包人章某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岁)为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9月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与王某开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9月17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事后查明,章某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于3年前刑满释放。试分析章某、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未遂还是中止?为什么?章某是否成立累犯?为什么?


    正确答案: 章某和李某的行为均属于犯罪既遂。李某虽然后来拒绝了章某的要求,但是绑架罪属于行为犯,一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施了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并将被害人实际控制起来,就构成既遂;另一方面,作为共同犯罪,李某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并没有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章某不构成累犯。因为章某的前罪是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

  • 第9题:

    李某与吴某有矛盾。一日,李某、张某等5人与吴某等3人相遇,发生持械群殴,吴被砍伤倒地。此时,民警王某经过此地,喊道:“我是公安局的,不许再打。”但歹徒并未收敛,张某持长刀冲上来,砍中民警王某左手。王某立即开枪将张某击倒,其余人四处逃窜。王某开枪的行为是合法,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0题:

    下列情形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 A、张某听人报信称李某扬言要烧掉他家,于是埋伏在李某回家路上,当李某走近时用棍棒将其手打折
    • B、某市散打队队员王某挎着包走在路上,李某抢过王某的包正欲转身逃跑,被王某一脚踢翻在地。李某把包交给王某并求饶,王某又踢了两脚,将其左腿小腿骨踢折
    • C、甲看乙不顺眼,遂对其恶语相向。乙被激怒,动手殴打甲,甲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乙捅成轻伤
    • D、吴某下夜班回家路上,一男子欲对其实施强奸,吴某奋起反抗,扭打过程中吴某一脚踹在该男子小腹。由于吴某所穿高跟鞋鞋底又尖又长,导致该男子内脏破裂失血过多而死

    正确答案:D

  • 第11题:

    简要案情:某酒店承包人章某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岁)为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9月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与王某开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9月17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事后查明,章某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于3年前刑满释放。分析上述有关人员中章某、王某、李某分别涉嫌何罪?为什么?


    正确答案: 章某、李某涉嫌绑架罪,王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因为对于绑架吴乙的行为,章某和李某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其中章某是主犯,李某属于从犯。王某是被章某所诱骗,且扣押小孩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因此王某不涉嫌绑架罪。但是,王某将吴乙非法关押达到24小时以上,涉嫌非法拘禁罪。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王某将其债务转移给赵某的法律效果,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1年真题]
    A

    债务转移经吴某同意,已经发生效力

    B

    债务转移未经李某同意,李某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

    吴某有权对王某的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D

    吴某有权选择向李某主张保证责任,或者对王某的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项,《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即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书面同意,始发生效力;B项,《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CD两项,当第三人的物保(本案因为债权债务都实行了转移,出现了原债务人向原债权人提供的抵押物保相对于新债权人来说成为了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保之情形)与人保并存时,由债权人选择行使,第三人物保与人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是由于本案债务转移未经保证人李某同意,故李某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故吴某只能对王某的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 第13题:

    王某和吴某经登记结婚后,吴某欲撤销该婚姻,其理由成立的是( )。

    A.王某在婚前声称自己有存款十余万、若干套住房,婚后吴某发现均为谎言

    B.王某趁吴某母亲病危急需用钱之际,以许诺给其母看病为条件,诱使吴某与其结婚

    C.王某掌握吴某父亲贪污的事实,并以此暗示吴某他随时可能将这些张扬出去,除非与其结婚成为一家人,吴某迫于无奈与王某结婚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吴某从赵某处购得旧氯气罐3只,赵某告知吴某其中1只氯气罐内装有残存的有毒气体氯气。后来吴某欲以950元的价格卖给专营收购旧物品的王某。因王得知罐内有氯气而不愿购买,吴便与王商定,由吴某将装有氯气的罐子运至王某家屋后水沟内排放,王某电话通知其妻帮忙。被排放入水中的氯气散发到空气中后,造成200余人中毒和120亩农作物受损。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吴某、王某和其妻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

    B.吴某和王某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

    C.吴某和王妻的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

    D.污染环境罪属于结果犯,三人的行为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 第15题:

    王某,男,48岁,农民。王某之妻苏某.46岁,患有精神病。2007年2月20日,王某外出赶集,苏某在家引火烧院内的一堆高粱秸。邻居吴某看见王某院内起火冒烟,急忙赶去探望,发现高粱秸起火,苏某在一边拍手叫好。吴某到厨房水缸内舀水灭火,苏某摸了把铁锨向吴某砸去,正砸在吴的右手上,吴的三根手指被打断;继而苏又向她身上、头上乱打,吴某被砸晕躺倒在地,幸被其他邻居发现,把苏某拉走,扑灭了火。吴某的丈夫李某,将吴某送到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00多元。吴某的三个手指无法治好,成了残疾。李某要求村委会处理,王某借口妻子是精神病人,不接受村委会干部的调解。李某到区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苏某,让王某支付500元,用于医疗、住院和护理吴某的误工费,并每年再支付360元,弥补吴某因手残失去劳动能力的经济损失。

    问:李某的要求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
    苏某患有精神病,这种病在发病期间,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苏某放火燃烧高粱秸和伤害吴某的行为是在发病期间发生的,不负刑事责任。李某要求依法处理苏某是不合法的。但是,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则苏某的法定代理人王某应对此事负责。因此,(1)王某向李某、吴某赔礼道歉,承认对患病妻子护理不周。(2)赔偿吴某的治疗费、住院费和李某护理吴某的误工费。(3)由于吴某的手因伤致残,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影响T经济收入,王某每年应给吴某一定的赔偿。

  • 第16题:

    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D
    解析:
    李某的祖父母不是李某的近亲属,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6条,苏某在逃,不应把苏某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故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9条,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8条,D项正确。

  • 第17题:

    下列情形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A.胡某听人报信称李某扬言要烧掉他家,于是埋伏在李某回家路上,当李某走近时,用棍棒将其手打折
    B.某市散打队员王某挎着包走在路上,李某抢过王某的包正欲转身逃跑,被王某踢翻在地。李某把包交给王某并求饶,王某再次踢李某两脚,将其左小腿踢折
    C.刘某看王某不顺眼,遂对其恶语相向。王某被激怒,动手殴打刘某,刘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王某捅成轻伤
    D.吴某下夜班回家路上,一男子欲对其实施强奸,吴某奋起反抗,扭打过程中吴某一脚揣在该男子的小腹。由于吴某穿高跟鞋,导致男子内脏破裂失血过多而死

    答案:D
    解析: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李某的行为仅仅是犯意表示,没有犯罪的预备行为也没有实行行为。故胡某的行为属于一种假想防卫,故A项不符合题意。李某已经没有继续侵害王某的能力,王某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故B项不符合题意。刘某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故C项不符合题意。吴某的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无刑事责任,因此选择D项。

  • 第18题:

    王某。男,44 岁,某法院原民事审判庭副庭长。2009 年7 月,王某主审许某、陈某夫妇诉吴某债务纠纷一案。许某、陈某夫妇向法庭提交了充足的证据,本以为胜诉在握。但在审理过程中,王某接受被告人吴某亲属安排的吃请并收受1000 元好处费后,竟与吴某等人串通案情,在吴某并没有反诉的情况下,以许某、陈某夫妇曾经拦截吴某车辆讨要欠款造成了吴某经营受损为由,判令作为债权人的许某、陈某夫妇给债务人吴某赔偿19000 元的所谓“损失”。陈某受此打击而精神失常。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1)王某的行为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2)王某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故意违 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被害人精神失常,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3)王某收受他人财物数额不大,其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 第19题:

    吴某因盗窃被抓获。办案人员王某是吴某的初中同学。公安局对吴某作出拘留10日的决定后,吴某表示不申请复议,但恳求王某不要将其投送拘留所。公安局后对吴某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并要求吴某提供每日200元的保证金。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王某在办理吴某的案件时可以不回避
    • B、对吴某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错误
    • C、吴某不但要缴纳保证金,而且还需要提供担保人
    • D、保证金的标准为每日行政拘留100元

    正确答案:A,C,D

  • 第20题:

    王某向吴某借20万元人民币,到期不还,吴某多次催要未果。某日,吴某携带一桶汽油到王某家,威胁王某不还钱就同归于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民警对吴某可以立即使用武器
    • B、民警不应对吴某使用武器
    • C、吴某情有可原,对其应该使用警械
    • D、经警告无效,民警对吴某可以使用武器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下列情形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 A、张某听人报信称李某扬言要烧掉他家,于是埋伏在李某回家路上,当李某走近时用棍棒将其手打折
    • B、某市散打队队员王某挎着包走在路上,李某抢过王某的包正欲转身逃跑,被王某踢翻在地。李某把包交给王某并求饶,王某又踢了两脚,将其左腿小腿骨踢折
    • C、甲看乙不顺眼,遂对其恶语相向。乙被激怒,动手殴打甲,甲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乙捅成轻伤
    • D、吴某下夜班回家路上,一男子欲对其实施强奸,吴某奋起反抗,扭打过程中吴某一脚踹在该男子小腹。由于吴某所穿高跟鞋鞋底又尖又长,导致该男子内脏破裂失血过多而死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林某(男,43岁)伙同吴某(男,38岁)将与自己有仇的李某杀死。杀死后发现李某身上有大量现金,随即产生非法占有的念头,搜取现金5000元。随后林某与吴某打电话给李某的妻子,谎称李某被绑架,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前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指定地点,否则将杀死李某。李某的妻子立即报警。林某和吴某后被抓获。请问:林某和吴某构成什么罪?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林某和吴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本案中林某和吴某故意杀死仇人李某,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罪。当发现李某身上有大量现金,随即产生非法占有的念头,搜取现金5000元,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后打电话给李某的妻子,谎称李某被绑架,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前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指定地点,否则将杀死李某,这意味着林某与吴某使用威胁手段,使李某妻子产生恐惧,交出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敲诈勒索罪。

  • 第23题:

    单选题
    车主章某雇佣王某开出租车,王某在载客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撞伤。吴某花去医疗费1万元人民币。吴某起诉章某赔偿。王某被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王某的诉讼地位是()。
    A

    被告

    B

    共同被告

    C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