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某久闻吴律师大名,因一案涉诉委托其全权代理,在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费以后又给吴律师办案费1万元,并声称不需要任何票据,吴律师收受,对吴律师的这一行为依法应如何评价?。A、此1万元应属协商收费,不违反有关规定B、此1万元可用于交通等费用,在当前规定许可范围内C、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的规定D、如果吴律师在案件办结以后与当事人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应当允许

题目
当事人王某久闻吴律师大名,因一案涉诉委托其全权代理,在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费以后又给吴律师办案费1万元,并声称不需要任何票据,吴律师收受,对吴律师的这一行为依法应如何评价?。

A、此1万元应属协商收费,不违反有关规定

B、此1万元可用于交通等费用,在当前规定许可范围内

C、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的规定

D、如果吴律师在案件办结以后与当事人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应当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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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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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当事人王某久闻吴律师大名,因一案涉讼委托全权代理,在向事务所交纳律师费以后又给吴办案费一万元,并声称不要任何票据,吴收受。对吴的这一行为依法应如何评价?( )

    A.此一万元应属协商收费,吴不违反有关规定

    B.此一万元可用于交通等费用,在当选规定许可范围以内

    C.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费的规定

    D.如果吴律师在案件办结以后与当事人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应当允许


    正确答案:C

  • 第2题:

    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

    A: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
    B: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
    C: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
    D:孙某可以收养吴某

    答案:D
    解析:
    【考点】收养关系的成立【详解】《收养法》第7条第1款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本题中,吴某与其舅舅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因此,选项A错误。本题中,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虽然未超过40岁,但根据《收养法》第7条规定,不受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的限制,因此选项B错误。《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本题中,吴某与其舅舅孙某属于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且吴某为孤儿,因此也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选项C错误。孙某依法可以收养吴某。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D。

  • 第3题:

    ★ 施律师私下与甲公司商定,由其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施律师以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身份,作为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了诉讼。对于施律师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施律师依法可以独自接受当事人委托
    B.施律师可以以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代理案件
    C.接受委托不用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D.施律师的行为应该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处罚


    答案:D
    解析:
    。《律师法》第25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所以AC两项不选。B选项中,由于施律师是私下接受委托,其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代理案件不符合法律规定。D项符合《律师法》第48条之规定。

  • 第4题:

    王律师在为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吕某代理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胡某认为王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王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王律师为其代理另一起法律事务。此时,王律师应当如何处理?

    报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后才能接受委托

    可以在征得吕某同意后接受委托

    可以不经吕某同意而接受委托,因为委托事项与吕某无关

    由所在律师事务所主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答案:B

    [解析《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64条规定: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律师不得同时接受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 第5题:

    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吴律师担任某案件的一、二审委托代理人。第一次开庭后,吴律师感觉案件复杂,本人和该事务所均难以胜任,建议不再继续代理。但该事务所坚持代理。一审判决委托人败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律师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但须承担赔偿责任
    B:律师事务所在委托人一审败诉后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C:即使一审胜诉,委托人也可解除委托合同,但须承担赔偿责任
    D:只有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该律师事务所才对败诉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C
    解析:
    【考点】委托合同【详解】《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基于委托合同的人身性,本条规定了委托人和受托人对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故A项正确,B项错误,C项正确。《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代理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因此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