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积极意义:“司法独立”是西方司法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逐渐发展,为统治阶级所推崇并最终得以确立。为此,“司法独立”原则有其自身积极的一面。首先,“司法独立”原则是新兴资产阶级在上升时期为反抗封建专制斗争的一个有力武器。它反对封建地主阶级个人大权独揽、一手遮天,它要求民主与自由、主张通过司法裁决不受来自行政权或立法权的干预,而保障人民的自由。“司法部门既不像立法部门那样掌握钱包,也不像行政部门掌握刀剑。因此,只要司法部门保持独立,不为其他任何一个部门所控制,就能成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可靠保障。” 其次,“司法独立”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内部各利益集团之间权力平衡的一项重要政治准则,有利于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稳定。再次,在普通民事层面,也就是在裁决普通的民事、经济等纠纷时,法院很大程度上会遵循“司法独立”原则行使司法权,基本能做到客观、公正,使得裁决结果能为诉讼各方所接受。
局限性:
1、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制约。
2、立法权对司法权的制约。
3、法律本身的制约。
4、律师制度对司法权的制约。
5、舆论对司法权的制约。
6、自身阶级性对司法权的制约。
因此,西方的司法独立也是相对而言的,它从立法到法官的任免,再到案件裁决的整个过程,无处不体现出为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本质属性。由此可见,“司法独立”原则既有它的历史进步意义,又在现实中适应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状况。但同时,“司法独立”原则又有它自身不可逾越的阶级局限性,特别是在裁决那些涉及政治斗争或者触动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案件时,尽管“司法独立”原则会给司法权这个政治“平衡器”披上华丽的外衣,但它的阶级属性也就暴露无遗了。
更多“如何看待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制度?”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具体涵义。


    正确答案: 西方国家的所谓司法独立,包括三层涵义
    首先:法院、法官只服从法律,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独立行使司法审判权,司法机关应当独立于其他权力机关。
    其次:在司法系统内部相互独立,即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受另一个法院的干涉,即使上级法院也不能干涉下级法院的审判,只能在下级法院做出审判以后,通过上诉程序依照法律进行审理,做出更改或维持原判的判决。
    再次:法官独立,即法官只根据法律独立审判,不仅不受任何外界的包括察官控诉的影响,而且同一法院内部也不存在上下级服从关系。

  • 第2题:

    西方国家由于实行司法独立,政党对司法的影响已经不存在了。


    正确答案:错误

  • 第3题:

    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原则主要包括()

    • A、司法独立
    • B、审判独立
    • C、法官独立
    • D、行政独立
    • E、立法独立

    正确答案:A,B,C

  • 第4题:

    如何看待和评价西方国家的“政府治理制度”?


    正确答案: (1)政府治理理论的核心是把人看做社会人,把对物和生产工具的管理转移到对人的社会因素管理上来,挖掘人的内在心理动力。
    (2)政府治理理念的内容是科学合理的重新界定政府、市场、社会和公民之间的关系,确认它们之间的互助协调、合作伙伴关系,并在协调、合作、互动中进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
    (3)对“治理理念”下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来说,管理主体是多元的,是政府、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参与的协商互动的管理网络体系。
    (4)政府治理理论是适应现代科技和现代化大生产迅速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制度设计。

  • 第5题:

    汇率是如何决定的?如何看待人民币汇率制度?


    正确答案: (1)金本位制下汇率的一般决定因素:不同货币制度下汇率的决定因素不同。在金本位制下,各国政府均规定了各自金币的含量,两种货币之间的比价即汇率,由它们各自含金量之比来决定。
    (2)信用货币制度下汇率的一般决定因素:按照马克思的货币理论,纸币是价值的一种代表,两国纸币之间的汇率则应由两国纸币各自所代表的价值量来确定。而西方其他经济学家则分别从购买力评价、心里因素以及利率评价等多种角度来说明汇率的决定。
    (3)人民币汇率的决定因素:人民币汇率的决定因素是外汇市场的供求状况,同时受中央银行的管理与调控。
    人民币汇率制度随经济发展不断在演变、完善,但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现行售汇并未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为稳定汇率,应指定银行持有外汇头寸限额,中央银行设立外汇制度,人民币汇率制度仍需不断修缮。

  • 第6题:

    你是如何看待学校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的?


    正确答案: 1、学校的制度建设要体现以师生为本的管理理念。
    2、学校的制度建设要体现以激励为本的理念。
    3、学校的制度建设要有利于整合各种资源、协调各种群体利益。
    4、变重行政管理为重“人本”管理。
    5、变“压抑的环境”为“互相尊重的环境”。
    6、变“刚性的制度管理”为“以师为本的弹性管理”。
    7、变“结果管理”为“过程管理”。

  • 第7题:

    如何看待和评价西方国家的“宪法”?


    正确答案: (一)
    1.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是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根本原则
    2.从效力上看,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度和修改通常是按一种特殊程序进行的
    4.从宪法的解释和实施上看,宪法的解释和实施一般都在宪法中做了规定
    (二)
    1.宪河是国家的宣言书,宣告该国政治的建立,宣布该国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基本精神
    2.它是国家的总纲领,规定一国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
    3.它规定一国的基本原则,对个体宪法规范、普通法律原则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指导作用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具体涵义。

    正确答案: 西方国家的所谓司法独立,包括三层涵义
    首先:法院、法官只服从法律,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独立行使司法审判权,司法机关应当独立于其他权力机关。
    其次:在司法系统内部相互独立,即一个法院的审判活动不受另一个法院的干涉,即使上级法院也不能干涉下级法院的审判,只能在下级法院做出审判以后,通过上诉程序依照法律进行审理,做出更改或维持原判的判决。
    再次:法官独立,即法官只根据法律独立审判,不仅不受任何外界的包括察官控诉的影响,而且同一法院内部也不存在上下级服从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原则主要包括()
    A

    司法独立

    B

    审判独立

    C

    法官独立

    D

    行政独立

    E

    立法独立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看待和评价西方国家的“政府治理制度”?

    正确答案: (1)政府治理理论的核心是把人看做社会人,把对物和生产工具的管理转移到对人的社会因素管理上来,挖掘人的内在心理动力。
    (2)政府治理理念的内容是科学合理的重新界定政府、市场、社会和公民之间的关系,确认它们之间的互助协调、合作伙伴关系,并在协调、合作、互动中进行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
    (3)对“治理理念”下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来说,管理主体是多元的,是政府、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参与的协商互动的管理网络体系。
    (4)政府治理理论是适应现代科技和现代化大生产迅速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制度设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如何看待和评价西方国家的“宪法”?

    正确答案: (一)
    1.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是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根本原则
    2.从效力上看,宪法作为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度和修改通常是按一种特殊程序进行的
    4.从宪法的解释和实施上看,宪法的解释和实施一般都在宪法中做了规定
    (二)
    1.宪河是国家的宣言书,宣告该国政治的建立,宣布该国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基本精神
    2.它是国家的总纲领,规定一国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
    3.它规定一国的基本原则,对个体宪法规范、普通法律原则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指导作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如何看待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制度?

    正确答案: 积极意义:“司法独立”是西方司法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逐渐发展,为统治阶级所推崇并最终得以确立。为此,“司法独立”原则有其自身积极的一面。首先,“司法独立”原则是新兴资产阶级在上升时期为反抗封建专制斗争的一个有力武器。它反对封建地主阶级个人大权独揽、一手遮天,它要求民主与自由、主张通过司法裁决不受来自行政权或立法权的干预,而保障人民的自由。“司法部门既不像立法部门那样掌握钱包,也不像行政部门掌握刀剑。因此,只要司法部门保持独立,不为其他任何一个部门所控制,就能成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可靠保障。” 其次,“司法独立”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内部各利益集团之间权力平衡的一项重要政治准则,有利于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稳定。再次,在普通民事层面,也就是在裁决普通的民事、经济等纠纷时,法院很大程度上会遵循“司法独立”原则行使司法权,基本能做到客观、公正,使得裁决结果能为诉讼各方所接受。
    局限性:
    1、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制约。
    2、立法权对司法权的制约。
    3、法律本身的制约。
    4、律师制度对司法权的制约。
    5、舆论对司法权的制约。
    6、自身阶级性对司法权的制约。
    因此,西方的司法独立也是相对而言的,它从立法到法官的任免,再到案件裁决的整个过程,无处不体现出为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本质属性。由此可见,“司法独立”原则既有它的历史进步意义,又在现实中适应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状况。但同时,“司法独立”原则又有它自身不可逾越的阶级局限性,特别是在裁决那些涉及政治斗争或者触动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案件时,尽管“司法独立”原则会给司法权这个政治“平衡器”披上华丽的外衣,但它的阶级属性也就暴露无遗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如何正确看待西方传播制度理论?


    正确答案: 西方的传播制度理论几乎都是建立在“我们”、“他们”与“我们好”、“他们坏”两个截然不同的预先设定的框架之内,然后分别贴上“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等标签。这种将媒介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历史等复杂关系作简约分析的做法,貌似言简意赅,一目了然,实质是关门造车,将复杂现象简单化、现实问题理论化,空疏而不落实,片面而不全面,主观而不客观。
    在分析问题时,西方传播制度理论的研究者常从“传播事业由谁主办、传播媒介为谁讲话、以什么形式(政治的或非政治的)讲话、新闻媒介能否不受控制而自由地讲话”等四个方面入手,这种主观认定的分析框架本身就是值得质疑的,因为它并不能使问题泾渭分明和便于人们正确地理解问题。首先,大众传播媒介空间是“民营”还是“国营”,这两种形式不仅早已被打破,而且在一个国家内往往民营与国营并存,其界限也日益模糊。其次,在传播媒介“为谁讲话”的问题上,全球的传播媒介亦大同小异。第三,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传播媒介并非总是“以非政治方式进行告知或教育”。第四,世界上没有不受控制和约束的新闻自由。

  • 第14题:

    什么叫做司法独立?为何需要司法独立?如何才能做到司法独立?


    正确答案: 1、司法独立是(西方)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以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为基础,其基本内容包括:司法机关独立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财政、人事、内部管理和业务活动相对独立;法官独立,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势力干涉;法官职业化等。
    2、司法独立:
    (1)司法独立原则作为西方法治的一个基本原则,对于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保证司法公正,维护法制统一以及实现宪政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性。
    (2)司法独立包含有合理的技术成分,一定程度的司法独立是司法的本质性要求,对实现司法公正是不可缺少的。
    3、司法独立不只是一种原则,更是一种体制和制度安排。司法独立的核心是司法权或司法。职能的独立,围绕这一核心,司法独立在体制上需要以下要素的保障。
    (1)司法机关整体的对外独立,这是指司法机关无论在裁判还是司法行政管理方面都独立于司法机关以外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受外部力量或权威的控制和干预。
    (2)司法机关的内部独立,这是指司法机关的上下级之间只存在相互独立的审级关系,而不存在隶属和服从的关系。
    (3)法官独立,这包括裁判独立和身份独立。因此大都有法官的身份和物质保障制度以及法官终身制;选举产生的法官必须向选民负责,是不可能独立的。

  • 第15题:

    如何看待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制度?


    正确答案: 积极意义:“司法独立”是西方司法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逐渐发展,为统治阶级所推崇并最终得以确立。为此,“司法独立”原则有其自身积极的一面。首先,“司法独立”原则是新兴资产阶级在上升时期为反抗封建专制斗争的一个有力武器。它反对封建地主阶级个人大权独揽、一手遮天,它要求民主与自由、主张通过司法裁决不受来自行政权或立法权的干预,而保障人民的自由。“司法部门既不像立法部门那样掌握钱包,也不像行政部门掌握刀剑。因此,只要司法部门保持独立,不为其他任何一个部门所控制,就能成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可靠保障。” 其次,“司法独立”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内部各利益集团之间权力平衡的一项重要政治准则,有利于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稳定。再次,在普通民事层面,也就是在裁决普通的民事、经济等纠纷时,法院很大程度上会遵循“司法独立”原则行使司法权,基本能做到客观、公正,使得裁决结果能为诉讼各方所接受。
    局限性:
    1、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制约。
    2、立法权对司法权的制约。
    3、法律本身的制约。
    4、律师制度对司法权的制约。
    5、舆论对司法权的制约。
    6、自身阶级性对司法权的制约。
    因此,西方的司法独立也是相对而言的,它从立法到法官的任免,再到案件裁决的整个过程,无处不体现出为垄断资产阶级服务的本质属性。由此可见,“司法独立”原则既有它的历史进步意义,又在现实中适应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状况。但同时,“司法独立”原则又有它自身不可逾越的阶级局限性,特别是在裁决那些涉及政治斗争或者触动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案件时,尽管“司法独立”原则会给司法权这个政治“平衡器”披上华丽的外衣,但它的阶级属性也就暴露无遗了。

  • 第16题:

    如何看待和评价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主权在民原则。
    2、法治主义原则。
    3、分权与制衡原则。
    4、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原则。

  • 第17题:

    如何看待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正确答案: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3)民族区域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4)民族区域自治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5)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

  • 第18题:

    如何看待和评价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职能扩大问题?


    正确答案: 1、政府统治职能的强化与发展。表现为资产阶级采取了民主共和制的形式,并在法治的旗帜下通过一定的民主政治程序来实现其政治统治职能;政府政治统治职能中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以及加强国防力量等内容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2、社会职能的分化与扩大,表现为政府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加强,经济管理职能加强,管理理念革新。
    3、特殊社会管理职能的扩大与强化,表现为,对人类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的关注如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等。
    这种发展呈现一种内在发展的逻辑性,经济职能、社会职能和特殊社会职能的三位一体,构成资本主义政治发展的基础。
    西方的政府职能理论在国家与社会相对分离之后产生,并随着国家向社会的扩展过程发展起来。其中,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立足于市场的缺陷和社会的不自足性,希望通过政府社会职能和经济职能的发挥来弥补这些缺陷与不足;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面对着国家干预逐步加强的趋势,从个人自由和市场效率出发,强调对政府作用施以必要的限制;“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则向人们展示了资产阶级政治统治与资本主义国家职能拓展之间的关系。国家干预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是西方思想界的主流学说。西方政府职能理论的发展,可以看作是这两种学说消长变化的历史。就理论本身而言,国家干预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无疑是相互对立的,但同时又具有互补的因素。因此,这两大理论之间的对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政治统治者们把握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平衡提供依据。在这种意义上,对西方政府职能理论的评价似乎不应仅仅言及理论内容,而应更多地考虑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及其功效。事实上,在当代西方,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社会、市场和政府都具有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与不足。两种主要的政府职能理论之间也开始出现了相互吸收、相互融合的倾向: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依然强调维护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也不再绝对地排斥国家干预,而是要求将这种干涉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 第19题:

    判断题
    西方国家由于实行司法独立,政党对司法的影响已经不存在了。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西方国家司法独立的核心是()
    A

    司法权独立

    B

    审判独立

    C

    法官独立

    D

    行政独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什么叫做司法独立?为何需要司法独立?如何才能做到司法独立?

    正确答案: 1、司法独立是(西方)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以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为基础,其基本内容包括:司法机关独立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财政、人事、内部管理和业务活动相对独立;法官独立,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势力干涉;法官职业化等。
    2、司法独立:
    (1)司法独立原则作为西方法治的一个基本原则,对于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保证司法公正,维护法制统一以及实现宪政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重要的历史进步性。
    (2)司法独立包含有合理的技术成分,一定程度的司法独立是司法的本质性要求,对实现司法公正是不可缺少的。
    3、司法独立不只是一种原则,更是一种体制和制度安排。司法独立的核心是司法权或司法。职能的独立,围绕这一核心,司法独立在体制上需要以下要素的保障。
    (1)司法机关整体的对外独立,这是指司法机关无论在裁判还是司法行政管理方面都独立于司法机关以外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受外部力量或权威的控制和干预。
    (2)司法机关的内部独立,这是指司法机关的上下级之间只存在相互独立的审级关系,而不存在隶属和服从的关系。
    (3)法官独立,这包括裁判独立和身份独立。因此大都有法官的身份和物质保障制度以及法官终身制;选举产生的法官必须向选民负责,是不可能独立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看待和评价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职能扩大问题?

    正确答案: 1、政府统治职能的强化与发展。表现为资产阶级采取了民主共和制的形式,并在法治的旗帜下通过一定的民主政治程序来实现其政治统治职能;政府政治统治职能中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以及加强国防力量等内容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2、社会职能的分化与扩大,表现为政府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加强,经济管理职能加强,管理理念革新。
    3、特殊社会管理职能的扩大与强化,表现为,对人类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的关注如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等。
    这种发展呈现一种内在发展的逻辑性,经济职能、社会职能和特殊社会职能的三位一体,构成资本主义政治发展的基础。
    西方的政府职能理论在国家与社会相对分离之后产生,并随着国家向社会的扩展过程发展起来。其中,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立足于市场的缺陷和社会的不自足性,希望通过政府社会职能和经济职能的发挥来弥补这些缺陷与不足;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面对着国家干预逐步加强的趋势,从个人自由和市场效率出发,强调对政府作用施以必要的限制;“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则向人们展示了资产阶级政治统治与资本主义国家职能拓展之间的关系。国家干预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是西方思想界的主流学说。西方政府职能理论的发展,可以看作是这两种学说消长变化的历史。就理论本身而言,国家干预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无疑是相互对立的,但同时又具有互补的因素。因此,这两大理论之间的对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政治统治者们把握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平衡提供依据。在这种意义上,对西方政府职能理论的评价似乎不应仅仅言及理论内容,而应更多地考虑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及其功效。事实上,在当代西方,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社会、市场和政府都具有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与不足。两种主要的政府职能理论之间也开始出现了相互吸收、相互融合的倾向:国家干预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依然强调维护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自由主义的政府职能理论也不再绝对地排斥国家干预,而是要求将这种干涉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看待和评价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主权在民原则。
    2、法治主义原则。
    3、分权与制衡原则。
    4、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汇率是如何决定的?如何看待人民币汇率制度?

    正确答案: (1)金本位制下汇率的一般决定因素:不同货币制度下汇率的决定因素不同。在金本位制下,各国政府均规定了各自金币的含量,两种货币之间的比价即汇率,由它们各自含金量之比来决定。
    (2)信用货币制度下汇率的一般决定因素:按照马克思的货币理论,纸币是价值的一种代表,两国纸币之间的汇率则应由两国纸币各自所代表的价值量来确定。而西方其他经济学家则分别从购买力评价、心里因素以及利率评价等多种角度来说明汇率的决定。
    (3)人民币汇率的决定因素:人民币汇率的决定因素是外汇市场的供求状况,同时受中央银行的管理与调控。
    人民币汇率制度随经济发展不断在演变、完善,但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现行售汇并未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为稳定汇率,应指定银行持有外汇头寸限额,中央银行设立外汇制度,人民币汇率制度仍需不断修缮。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