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3个月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赵某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赵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赵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赵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赵某故意没有告知其已经将车取回的事实,并称:“你要赔就赔吧。”王某于是给付赵某摩托车款4000元。后赵某恐事情败露,又将摩托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3500元。赵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盗窃罪B.诈骗罪 ?__?C.销售赃物罪D.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

题目

赵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3个月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赵某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赵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赵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赵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赵某故意没有告知其已经将车取回的事实,并称:“你要赔就赔吧。”王某于是给付赵某摩托车款4000元。后赵某恐事情败露,又将摩托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3500元。赵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盗窃罪

B.诈骗罪 ?__?

C.销售赃物罪

D.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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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婚前买了一辆摩托车,与田某结婚6个月后,王某卖摩托车获得3000元。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这3000元应属于( )。

    A.王某的个人财产

    B.应视为王某与田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C.应由王某与田某协商确定归属

    D.应属于王某法定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参考答案:A
    解析:《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题中王某卖摩托车后的钱属于个人财产。王某的“摩托车”属于一方婚前财产,故卖车所得3000元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 第2题:

    李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王某于是给付李某摩托车款4000元。后李某恐事情败露,又将摩托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35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盗窃罪
    B.诈骗罪
    C.销售赃物罪
    D.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


    答案:A
    解析:
    。行为人李某形式上是将“自己”的摩托车推回,实质上是窃取了他人占有的财物,被害人王某后来的财产损失就是由这一窃取行为所直接导致和决定的。事后李某对王某隐瞒真情,王某向李某交付财物,都从属于前面的窃取行为。虽然后来李某对王某进行了欺骗,表面
    上符合诈骗罪的特征。但是,如果没有先前的窃取行为,后面的欺骗就无从谈起,所以取得财物的关键手段仍然是窃取,而不是诈骗。

  • 第3题:

    李某花5 000元购得摩托车一辆,半年后,其友王某提出借用摩托车,李同意。王某借用数周不还,李某碍于情面,一直未讨还。某晚,李某乘王某家无人,将摩托车推回。次日,王某将摩托车丢失之事告诉李某,并提出用4000元予以赔偿。李某故意隐瞒真情,称:“你要赔就赔吧。”王某于是给付李某摩托车款4000元。后李某恐事情败露,又将摩托车偷偷卖给丁某,获得款项3 5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诈骗罪
    C.销售赃物罪
    D.盗窃罪和诈骗罪的牵连犯


    答案:A
    解析:
    【精解】盗窃自己所有、但由别人占有的财物的,也构成盗窃罪。本案中,在合法借用期间,王某对摩托车享有占有权,而李某的这个行为已经侵犯了王某的占有权,构成盗窃罪。其后的骗取4000元的行为,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故选A项。

  • 第4题:

    赵某与王某结婚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吵闹。某日晚,赵某趁王某熟睡之际用剪刀将王某的下 身剪伤:后虽经治疗,但曾出现过影响家庭生活的情 形。王某为了维护家庭原谅了赵某。不久,赵某诉至 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A.王某有权同意离婚,并请求赵某赔偿损害
    B.王某有权不同意离婚,但请求赵某赔偿损害
    C.王某欲主张损害赔偿,需另案提起诉讼
    D.王某既有权主张物质损害賠偿,也有权主张精 神损害賠偿


    答案:A,D
    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46条和《婚姻法解释 (一)》第28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赵某的行为构成家 庭暴力,作为非过错方,王某有权主张损害赔偿,该损害 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同时 根据该解释第29条的规定可知,王某欲提出损害赔偿 请求,需同时提出离婚请求,且其责任主体,仅为赵某。

  • 第5题:

    张某与他人合伙开办一工作室,但资金暂缺,为此,2011年5月20日张某向王某借款 2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以自己所有的一辆哈雷摩托作为抵押担保。5月25日, 王某将20万元交付给张某,但张某却没有如约将摩托车交付给王某,也没有办理任何登记 手续。后工作室需购买电脑,张某便与李某签订了买卖合同,从李某处购置了 50台电脑, 价值总计15万元,双方约定一方不按时交付货物或提供货款的,将支付对方违约金2万元, 同时,张某向李某交付了 1万元的定金。后李某又要求张某提供担保,于是二人在5月29 日订立了质押合同,张某将其哈雷摩托车质押给李某,并于次日将摩托车交付于李某。后来 李某因无法提供如数的电脑而给张某的业务带来影响,导致其损失5万元。在李某占有摩托 车期间,其将摩托车出质给了不知情的赵某。而赵某由于酒后开车,出了交通意外,摩托车 多处损坏。赵某到周某的修理铺进行维修,赵某交付了修理费后要将车取走,但周某却以赵 某之前尚欠其修理费未还而留置了该摩托车。
    问题:
    1.张某与王某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2.张某与王某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王某的抵押效力如何?
    3.张某与李某的质押合同是否生效,李某的质押效力如何?
    4.张某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其最多向李某可以主张多大的赔偿责任?
    5.赵某由于过错导致摩托车多处受损,张某应该向谁请求赔偿其损失?
    6.周某能否留置赵某送来维修的摩托车?
    7.若本案的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都有效且有行使的依据,其行使顺序为何?


    答案:
    解析:

    1.张某与王某签订的合同于2011年5月25日生效。
    2.张某与王某签订的抵押合同生效,但是王某的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3.张某与李某的质押合同于2011年5月29日生效,李某的质权于5月30日产生。
    4.张某最多可要求李某承担3万元的违约责任。
    5.张某应向李某要求赔偿损失。
    6.周某不能留置赵某送来修理的摩托车。
    7.其行使的先后顺序是:周某的留置权、赵某善意取得的质权、李某的质权、王某的 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