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刘某派工作人员王某去邮局寄送急件,王某为赶去邮局,向正到公司办事的好友张某借用其摩托车。在去邮局的途中,王某出了车祸,不仅摩托车报废,而且还致一行人高某重伤。经交通部门事故鉴定,是因为王某超速行驶而撞伤行人高某,后又撞在一石头护栏上致使摩托车损坏。于是,张某、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蓝天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张某摩托车的损失应由王某承担B.张某摩托车的损失应由蓝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C.高某的损害应由王某承担D.高某的损害应由蓝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题目

蓝天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刘某派工作人员王某去邮局寄送急件,王某为赶去邮局,向正到公司办事的好友张某借用其摩托车。在去邮局的途中,王某出了车祸,不仅摩托车报废,而且还致一行人高某重伤。经交通部门事故鉴定,是因为王某超速行驶而撞伤行人高某,后又撞在一石头护栏上致使摩托车损坏。于是,张某、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蓝天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张某摩托车的损失应由王某承担

B.张某摩托车的损失应由蓝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C.高某的损害应由王某承担

D.高某的损害应由蓝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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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D
[考点] 执行职务过程中侵权的处理
[答案及解析] AD。本案中,王某向张某借用摩托车的行为不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也未得到公司的授权,该行为与执行职务没有本质的关联,在外观上不具有执行职务的特征,依社会共同经验也难以认定其行为与执行职务相关联,因此,其借用行为应属个人行为。因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失,应由其个人承担。至于高某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责任,依据执行职务说,该损害是王某执行职务过程中因侵权行为丽发生的损害,故该损害应由蓝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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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乙派工作人员丙去邮局寄送急件,丙为了赶去邮局,向正到公司办事的好友丁借用摩托车。在去邮局的途中,丙出了车祸,不仅摩托车损毁,而且还导致行人戊重伤。经交通部门事故鉴定,是因为丙超速行驶而撞伤戊,后又撞在一石头护栏上致使摩托车损坏。于是,丁、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 A.丁摩托车的损失应由丙承担 B.丁摩托车的损失应由甲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C.戊的损害应由丙承担 D.戊的损害应由甲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正确答案:AD
    本题中,丙向丁借用摩托车的行为不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也 未得到公司的授权,该行为与执行职务没有本质的关联,在外观上不具有执行职务的特征,依社会共同经 验也难以认定其行为与执行职务相关联,因此,其借用行为应属个人行为。因个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其个 人承担。至于戊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责任,依据执行职务说,该损害是丙执行职务过程中因侵权行为而发生 的损害。故该损害应由甲公司承担。

  • 第2题:

    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棉花买卖合同,约定王英卖给张某棉花5吨。但后来张某下落不明,王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棉花提存。棉花提存后,一日遭遇雷击烧毁,其损失应由

    A.张某承担

    B.王某承担

    C.张某和王某共同承担

    D.提存机关承担


    正确答案:A
    提存物的所有权因提存而转移于债权人,提存物的风险也一并转移于债权人。在提存期间,提存物因为不可抗力而毁损灭失约风险,由债权人负担。所以,选择A项。

  • 第3题:

    刘某、张某和王某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以自己的房屋评估2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半年,李某加入公司。现查明王某在房产评估时采取贿赂手段,经过重新评估王某出资的房屋只值8万元。依我国《公司法》规定,以下处理正确的是:

    A.应当由王某向公司补交出资的差额
    B.就上述对公司的补充出资,应当由刘、张承担连带补充责任
    C.就上述对公司的补充出资,应由刘、张、李和王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上述股东均应当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B
    解析:
    《公司法》第3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 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 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注意:此处 “连带责任”的主体是 “公 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因为李某是公司成立后半年新加入公司的股东,所以不包括李某。

  • 第4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擅自将本公司资金借贷给王某,王某在借款到期前不知所踪,借款无法收回,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不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D:监事会拒绝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公司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的规定,AB选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的规定,C选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起诉,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5题:

    张某和王某出资设立了樟力有限责任公司,张某、王某分别持股95%和5%,张某为公司的执行董事。王某发现张某将公司设备低价转让给其朋友开办的公司,王某向公司独任监事李某书面反映,但时过两个月李某未采取任何措施,王某应当如何保护自己和公司的权益: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张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39条的规定,王某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王某无权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定,王某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所以D选项正确

  • 第6题:

    甲公司总经理张某在装修门面房,其朋友李某来帮忙。在帮忙过程中,李某因失误从高处摔下受伤,并撞伤门外的游客王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李某的损害,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减轻其责任
    B.对李某的损害,张某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C.对王某的损害,张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D.对王某的损害,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E.对王某的损害,张某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A,D
    解析:
    本案属于特殊侵权责任中的“用人责任”,甲公司与李某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用工关系。因此,对李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也因李某存在过失(即受害人过失),因此,可以减轻甲公司总经理张某的责任。因李某与张某存在雇佣关系,因此,游客王某的损失由雇主张某承担赔偿责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7题:

    甲公司的安装工人张某在为消费者李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游客王某砸成重伤。张某是乙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此前曾多次发生类似小事故,甲公司曾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最终未换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张某承担,李某承担补充责任
    B.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甲公司与乙公司应对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对王某的赔偿责任承担应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答案:B
    解析:

  • 第8题:

    2019年5月10日,张某到某村送沙子,其经过王某家门前时,王某所养的烈性犬冲出院子扑向张某,张某往路旁躲闪,该犬将迎面走来的路人武某咬伤,武某为此支付医药费6000余元,关于武某医药费的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王某承担全部责任
    C.张某属于紧急避险,由武某自己担全部损失
    D.应由王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饲养动物侵权。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送沙子张某没有过错,武某医药费的责任应有烈性犬饲养人王某承担全部责任。所以选项B正确。

  • 第9题:

    张某没有经过王某授权,便以王某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其效力应如何认定?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

    • A、未经王某追认,则对其不发生效力
    • B、王某如果不予追认,应由张某承担其行为责任
    • C、即使王某不予追认,也应由张某、王某二人承担连带责任
    • D、王某追认后,则合同自始有效

    正确答案:A,B,D

  • 第10题:

    单选题
    甲电器销售公司的安装工人张某在为消费者李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游客王某砸成重伤。张某是乙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此前曾多次发生类似小事故,甲公司曾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最终未换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张某承担,李某承担补充责任

    B

    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

    甲公司与乙公司应对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对王某的赔偿责任承担应采用过错责任制


    正确答案: C
    解析: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从建筑物上抛掷的物品致他人损害的,如果能够查明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则由其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相关的责任承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2款规定:①接受方的责任。劳务派遣的接受方被视为主要的用人者,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②派遣方的责任。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题目中劳务派遣的接受方甲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拒不换人的劳务派遣单位乙公司有过错,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第11题:

    单选题
    2012年5月10日,张某到某村送沙子,其经过王某家门前时,王某所养的烈性犬冲出院子,扑向张某,张某往旁躲闪,该犬将迎面走来的路人武某咬伤,武某为此支付医药费6000余元,关于武某医药费的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2年真题]
    A

    应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

    B

    应由王某承担全部责任

    C

    张某属于紧急避险,由武某自担全部损失

    D

    应由王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由此可知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原则上为无过错责任,且第三人只有在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本题中,王某是烈性犬的饲养人,且张某没有过错,故王某应承担全部责任。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棉花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卖给张某棉花5吨。但后来张某下落不明,王某难以履行债务,遂将棉花提存。棉花提存后,一日遭遇雷击烧毁,其损失应由()
    A

    张某承担

    B

    王某承担

    C

    张某和王某共同承担

    D

    提存机关承担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王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王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因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李某撞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B.应由王某承担责任

    C.应由赵某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王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正确答案:B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见动物饲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李某受伤应由王某来承担责任。赵某既非动物的饲养人,也非动物的管理人,无须承担责任。因此B项正确。

  • 第14题:

    共用题干

    张某与王某同是世纪公司的股东,张某将世纪公司的资产转移至朋友开设的公司,以逃避履行对公司债权人李某的债务。王某虽然明确表示反对,但因其仅是小股东,故未能阻止张某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对世纪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李某可以要求张某和王某对世纪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王某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张某追偿
    C:李某可以向世纪公司请求赔偿,世纪公司赔偿后,王某可以请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D:李某只能向世纪公司请求赔偿,世纪公司赔偿后可以向张某追偿

    答案:A,C
    解析:
    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分支机构的行为后果,最终由法人承担责任。分支机构拥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可以使用和支配的财产或经费,通常情况下,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本题中办事处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所以A选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40条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有诉讼主体资格,所以B选项正确。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分支机构实施的民事行为的责任由法人承担,所以D选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4~26条规定,ABC选项正确。根据第24条第3款规定,实际出资人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方可请求公司变更股东为自己,D选项说法错误。
    A选项的依据为《公司法规定(三)》第3条,B选项的依据为该法第5条,C的依据为该法第13条,D的依据为该法第15条。
    根据《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股东自己的利益受损害,当然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D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当然股东并不是只能直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只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股东可以要求召开股东会解决,也可以向监事会报告,不过股东利益受损害的,股东不能要求监事会提起诉讼,所以AB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属于直接诉讼,即一般意义上的诉讼,不属于股东代表诉讼。
    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对象仅限于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积极股东,对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提出过反对意见或反对行为的股东不能成为被告,故选项B错误。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C正确。
    《公司法》第20条。
    《公务员法》第53条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不过A选项中王某虽然曾经是公务员,现在已退休,不再是公务员,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法官法》第15条的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因此也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B选项正确。律师和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可以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CD选项不正确。

  • 第15题:

    王某因全家外出旅游,请邻居戴某代为看管其饲养的宠物狗。戴某看管期间,张某偷狗,被狗咬伤。关于张某被咬伤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应对张某所受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B.戴某应对张某所受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C.王某和戴某对张某损害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D.王某或戴某不应对张某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张某在偷狗时被狗咬伤,存在重大过失,因此动物饲养14人或管理人可以减轻责任

  • 第16题:

    甲电器销售公司的安装工入李某在为消费者黄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路人王某砸成重伤。李某是乙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此前曾多次发生类似小事故,甲公司曾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未予换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李某承担,黄某承担补充责任
    B: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甲公司与乙公司应对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对王某的赔偿责任承担应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答案:B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的规定,本题选B。

  • 第17题:

    甲公司委托王某与陈某一起为公司购买服装,陈某未与王某协商,擅自订购了一批不符合甲公司要求的服装,给甲公司造成10万元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后,享有向陈某追偿的权利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79条规定: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人权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为数人时,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经其他被代理人同意而提出解除代理关系,因此造成损害的,由提出解除代理关系的被代理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陈某应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项正确。

  • 第18题:

    甲电器销售公司的安装工人张某在为消费者李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游客王某砸成重伤。张某是乙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此前曾多次发生类似小事故,甲公司曾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最终未换人。下列 选项正确的是()。

    A.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张某承担,李某承担补充责任
    B.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甲公司与乙公司应对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对王某的赔偿责任承担应采用过错责任制

    答案:B
    解析: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 第19题:

    孙某在商场购物时,被正在追小偷的商场保安王某撞伤。孙某的损害应由( )。

    A.商场承担全部责任
    B.王某承担全部责任
    C.商场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商场与王某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A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王某是商场的保安,职责是保卫商场安全,其抓小偷的行为是执行工作任务,王某是商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孙某损害,应当由用人单位即商场承担侵权责任,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王某不承担责任,既不与商场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承担按份责任,C、D选项错误。

  • 第20题:

    张、王、李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张某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亦非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50万元的债务,关于该债务的承担方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王某、李某承担有限责任
    • B、张某、王某、李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C、张某承担有限责任,王某、李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D、张某、王某、李某承担有限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张某驾驶摩托车行进中,被12岁小学生王涛乱扔石子击中面颊。张某捂脸时致车辆失控,将一骑自行车的人撞成重伤。请问:张某和王涛对此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 A、张某应承担刑事责任
    • B、王涛应承担刑事责任
    • C、张某不承担刑事责任
    • D、王涛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C,D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公司总经理张某在装门面房,其朋友李某来帮忙。在帮忙过程中,李某因失误从高处摔下受伤,并撞伤门外的游客王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对李某的损害,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减轻其责任

    B

    对李某的损害,张某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C

    对王某的损害,张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D

    对王某的损害,张某应承担赔偿责任

    E

    对王某的损害,张某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题干中李某由于失误摔下,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张某的责任。D项,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上抛掷的物品致他人损害的,如果能够查明该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则由其承担侵权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A已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张某作为建筑物的所有人,应对王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 第23题:

    单选题
    李某忘记带家门钥匙,邻居王某建议李某从自家阳台攀爬过去.并提供绳索以备不测,张某、赵某在场协助固定绳索。李某在攀越时绳索断裂,从三楼坠地重伤。各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李某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王某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B

    损害后果应由李某自行承担

    C

    应由王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赵某承担补充责任

    D

    应由王某、张某、赵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