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为给病危的父亲治病急需用款10万元,王某表示愿意借款给张某,但一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须以张某的一套三居室住房代偿,张某表示同意。此行为属于( )。A.无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D.有效的民事行为

题目

张某为给病危的父亲治病急需用款10万元,王某表示愿意借款给张某,但一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须以张某的一套三居室住房代偿,张某表示同意。此行为属于( )。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D.有效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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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某为给病危的父亲治病急需用款10万元,王某表示愿意借给,但一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须以张某某三居室住房代偿,张某表示同意。此行为属于( )。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D.有效的民事行为


    正确答案:BC
    【答案】BC。解析:《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王某在张某父亲病危的情况下,为牟取不当利益,以高代价借给张某10万元,构成乘人之危,故该行为为乘人之危、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 第2题:

    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2007年1月16日,为给王某治病,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3万元,约定于2007年5月16日偿还,并出具借条一张。孙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未与赵某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债务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借款。2007年7月5日,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由张某负责偿还欠赵某的3万元借款。因张某一直未偿还欠款,赵某遂于2007年12月19日诉至法院,请求张某、王某和孙某共同偿还此笔欠款。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所借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 (2)本案保证合同中的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应如何确定?请说明理由。 (3)王某与张某离婚协议中关于偿还欠款的约定的法律效力如何? (4)孙某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所借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本案中,孙某与赵某未对保证方式作出约定,故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在本案中,孙某与赵某未对保证范围作出约定,故保证范围为全部债务,即包括3万元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王某与张某在离婚协议中所做的关于偿还欠款的约定在内部具有法律效力,即对王某和张某有效;但对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4)孙某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依据担保法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本案中,孙某与赵某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孙某仅在6个月内(即2007年11月17日之前)承担保证责任,而赵某要求孙某承担保证责任时已经超过6个月的保证期间。

  • 第3题:

    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某乙表示愿意借给5000元,但一年后须加倍偿还。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答案:错
    解析: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因此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不必然无效。

  • 第4题:

    张某为给病危的父亲治病急需用款10万元,王某表示愿意借给张某,但一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须以张某某三居室住房代偿,张某表示同意。此行为属于()。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D.有效的民事行为


    答案:B,C
    解析: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故本题答案选BC。

  • 第5题:

    王某的父亲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朋友刘某听闻情况后表示愿意借给王某5 万元,但要求王某一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王某需以其房产代为偿债,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 )。

    A.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B.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C.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D.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