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宪法》对私人财产保护的规定及意义。(西安交大2008年研)
第1题:
我国宪法有关公民财产权的规定及其特点。(中南财大2008年研)
第2题:
试述人身自由的宪法意义。(上海大学2005年研)
正确答案:(1)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宪法这一条的规定实际上确立了公民人身自由的宪法地位使之成为基本权利体系的基石。
(2)人身自由的宪法意义①人身自由是体现公民宪法地位的重要标志。人身自由是公民作为人而表现的基本价值要求是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人身自由制度的完善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结果反映了人类自我完善的过程。②人身自由是人类自身生存所必需的权利。在现代宪法体制中自由通常分为人身自由、精神自由与经济自由等;享有精神自由与经济自由的前提是人身的独立与自由即首先在人身上成为自由的人;其人身受宪法和法律保障同时客观上存在有效的人身自由保障制度。如果公民的人身自由得不到保障其他权利与自由的行使则会失去基础。从这种意义上说人身自由是基本权利体系的基础与核心反映了宪政的基本要求。③人身自由的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人身自由本身体现了人的价值构成公民与国家之间保持协调的重要因素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人身自由的价值能否得到尊重其自由的实现程度直接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定。因此从法律与制度上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有助于稳定社会关系发挥社会主体的积极性。
第3题:
试论宪法实施保障及其基本方式。(南开大学2011年研)相关试题: (1)试述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及我国宪法实施保障改革的方向。(中山大学2009年研) (2)简述宪法实施的保障机制。(简答题,复旦大学2009年研;北邮2007年研;武大2005年研) (3)简述宪法实施的保障。(简答题,吉林大学2004年研)
第4题:
简述中国宪法关于弱势群体宪法保护的具体内容。(武大2009年研)相关试题:(1)简述我国宪法对特定主体权利的保护。(简答题,武大2004年研)(2)如何理解宪法对特定人利益的保护。(简答题,吉林大学2003年研)
正确答案:我国宪法除对一切公民所应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全面的明确规定外还对具有特定情况的公民设置专条给予特别保护。宪法中的这些特定人具体是指妇女、退休人员、军烈属、母亲、儿童、老人、青少年、华侨等。(1)保障妇女的权利①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②男女平等的程度是衡量一国民主程度的重要尺度。为了实现男女平等我国颁布一系列体现男女平等的法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选举法、继承法等从法律上保证了男女平等原则的实现。但是由于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残余对人们的长期影响以及我国地域辽阔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一些歧视和虐待妇女的事件还屡见不鲜有些还相当严重。因此依照宪法的规定从立法上、司法上、宣传教育工作上和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妇女权利的保护是十分必要的。(2)保障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①宪法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②退休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国有和集体等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达到一定年龄时离开劳动或工作岗位进行休息或休养并按照规定领取一定的离休金或退休金的制度。国家实行退休制度是为了适应企业、事业组织广大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生理发展规律的要求保持职工、干部的换代、接班以便使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的生产、工作不致间断并有秩序、有成效地得到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宪法规定对广大职工和干部实行退休制度是劳动者休息权的延伸;是在公民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适应继续参加生产和工作的情况下国家给以物质帮助权的补充。③宪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军人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国家和人民理应尊敬他们并努力做好优抚工作这对鼓舞士气增强国防力量提高军烈属、残废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的积极性提高广大群众的爱国主义思想有着重要意义。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兵役法对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家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以及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和安置问题作了专门规定从而在法律上具体保证了宪法这一规定的贯彻实施。(3)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①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宪法的这些规定既是国家立法的依据也是公民应当遵守的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②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自愿结合的基础上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批准而结成的夫妻关系。家庭是指因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形成的人们共同生活的组织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家庭是婚姻的结果婚姻是家庭的条件国家保护婚姻家庭就是指法律承认和保护合法的婚姻家庭关系承认和保护夫妻双方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正当权利同时也相应地要求双方及家庭其他成员履行法定的义务。③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是保护老人、妇女的切身利益以及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这与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和发展以及国家的繁荣昌盛有着直接的密切关系。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的行为不仅应受到舆论谴责情节严重的还应该承担法律责任。(4)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①宪法第46条第2款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②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创办了托儿所、幼儿园和各类学校;建立儿童剧院和文体娱乐场所;出版多种多样的青少年和儿童读物以使他们从小就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5)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①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②国家一方面要求华侨遵守所在国法律同所在国的人民和睦相处为发展所在国的经济文化事业以及促进所在国人民同我国人民的友谊和两国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起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根据国际上的通例国家维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反对强迫华侨改变国籍反对歧视和迫害华侨。③归侨是已经回到祖国定居的华侨侨眷是华侨在国内的亲属。国家把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保护作为专门问题写入宪法这体现了国家对广大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关怀。
第5题:
简述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中的表现。(西安交大2006年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