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三兄弟共同继承了祖上的独居小院一座。1999年,王三去广州打工期间,王大和王二因为共有房屋产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大败诉。王大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期间,王三打工归来,发现王大与王二的纠纷侵犯了他的继承权,于是向二审法院申请参加了诉讼,法院调解未果,请问: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继续审理,作出判决
B.裁定驳回王三的申请
C.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D.反复调解
1.王家三兄弟共同继承了祖上的独居小院一座。1999年王三去广州打工期间,王大和王二因为三人共有房屋产权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大败诉。王大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在此期间,王三打工归来,发现王大与王二的纠纷侵犯了他的继承权,于是向二审法院申请参加了诉讼,法院调解未果,请问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A.继续审理,作出判决B.裁定驳回王三的申请C.发回一审法院重审D.反复调解
2.王大妻子早亡,两人仅有一子王二。后王二与张元结婚,生下儿子王三。不久,王二在出差途中遭遇车祸不治身亡,王大得知该消息后心脏病发作当场死亡。经查,王大共有财产20万元,王二与张元共有财产60万元。据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因王大无法定继承人,故王大的所有遗产归国家所有 B.王三为王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C.王三共可获得遗产50万元 D.张元共可获得遗产25万元
3.作家老王过世后给三个儿子王大、王二和王三留有房屋三套,其中一套房屋长期被老张租用。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王大要求老张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搬出房屋,老张拒绝搬出房屋并主张自己已经合法取得此房的所有权。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将老张起诉至法院。在案件一审审理期间,老张又编纂了老王作品为抄袭的谣言以泄私愤,让老王的名誉受损。后王大追加诉讼请求,要求老张就侵害老王名誉权的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王二和王三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因为是王大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将王大列为单独原告 C.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王二和王三,其表示不愿意参加诉讼,但是依旧表示房屋应当有自己的份额,那么就不应再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D.对于王大提出的名誉权侵权赔偿的诉讼请求,主体资格不健全,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4.李家有三兄弟,老大、老二和老三,老三幼年时送给王家做养子,老三结婚时,王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因失火致使该房屋被烧毁。老三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一间来,让老三夫妻和王某一起居住,不久老三的生母病故。老大和老二要收回房子,老三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的遗产应由( )继承。A.老大和老二B.老大老二老三C.老大老二老三和王某D.老三夫妇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