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律调整的特点。

题目

简述法律调整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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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法律调整的对象。


    参考答案:

    法律调整的对象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意志行为,社会关系只有表现为通过人们的意志而形成的思想关系时,才能成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因此,生产关系以及不依人的意志而形成的物质关系,法律不能调整。生产关系只有在其表现为具体的财产关系、劳动关系和买卖关系时,才能纳入法律调整的领域。


  • 第2题:

    简述工资法律调整的原则。


    参考答案:我国《劳动法》对我国目前工资法律的调整确立了以下几项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
    (2)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原则;
    (3)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原则。

  • 第3题:

    简述法律解释的特点。


    答案:
    解析:
    (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法律规定或法律条文是解释所要面对的文本,法律解释的任务是要通过研究法律文本及其附随情况即制定时的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等方面的背景,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即法律规定的意思和宗旨。(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首先,法律解释往往由待处理的案件引起。其次,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法律解释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某一特定的法律事实是否有意义,也就是对一项对应于一个待裁判或处理的事实的法律规定加以解释。(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这是指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

  • 第4题:

    简述法律权利的特点。


    参考答案:

    (1)它以法律的规定为前提。
    (2)它是以权利人的需要和利益为目的。
    (3)它是和义务密切联系的。
    (4)它授予权利人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自由。


  • 第5题:

    简述法律部门的特点。


    答案:
    解析:
    (1)构成一国法律体系的所有部门法是统一的,各个部门法之间是协调的。它们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一个国家和谐有序的法律体系。
    (2)各个法律部门是相对独立的,它们之间的内容是有区别的。
    (3)各个法律部门的结构和内容基本上是确定的,但又是相对的和变动的。
    (4)法律部门既有客观基础,也有主观因素,是主客观因素相结合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客观生存和发展的结果,而不是个别人或少数人主观愿望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