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对损毁水工程行为怎样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处罚条例的,由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责任:
①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的;
②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的。
第2题:
赵某(满18周岁)无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本人自留山上的林木,立木蓄积为3立方米。赵某构成()。 A盗伐林木行政责任 B盗伐林木罪 C滥伐林木行政责任 D滥伐林木罪
A.盗伐林木行政责任
B.盗伐林木罪
C.滥伐林木行政责任
D.滥伐林木罪
第3题:
2003年真题 :李某多次尾随盗伐林木人员,将其砍倒尚未运走的林木偷偷运走,销赃获利数千元。此外,他还盗伐了他人自留地、责任田等地边田坎种植的零星树木5个多立方米。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A.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B.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C.以盗伐林木罪和盗窃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D.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第4题:
第5题:
2000年司法解释规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的情形”是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