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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8、下列关于国际商事仲裁,说法正确的有

    A.与普通涉外商事仲裁相比,国际商事仲裁最大的特点是涉外因素,这种涉外因素既包括主体涉外,也包括争议的标的涉外

    B.主体涉外是指争议发生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自然人或法人之间

    C.标的涉外是指双方虽然同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但争议的标的却在别的国家或地区

    D.受理国际商事争议的仲裁机构不可能是第三国的仲裁机构


    与普通涉外商事仲裁相比,国际商事仲裁最大的特点是涉外因素,这种涉外因素既包括主体涉外,也包括争议的标的涉外;主体涉外是指争议发生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自然人或法人之间;标的涉外是指双方虽然同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但争议的标的却在别的国家或地区

  • 第2题:

    国际商事仲裁有何优点(与诉讼相比)


    当事人高度意思自治#仲裁以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较之法院更专业#仲裁较之法院更保密

  • 第3题:

    1、国际商事仲裁有何优点(与诉讼相比)


    仲裁制度同诉讼相比,其程序比较简便,费用比较低廉,审理和裁决的速度比较快。按照仲裁程序,从申请仲裁至裁定的期间通常不会太长。依据仲裁程序,如未经双方的仲裁合同约定,仲裁人对正在争议应在接到被选为仲裁人的通知之日起,或对将来争议应在接到争议发生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决定仲裁地点和询问开始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并从询问开始之日起,10天内完成判决书,宣告询问结束。就费用支付来说,由于没有诉讼案件中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巨额开支,经费比较节省,仲裁手续费最多不超过争议金额的2%。

  • 第4题:

    18、截止2016年12月,已在中国设立商事仲裁机构代表处的有

    A.国际商会

    B.香港仲裁中心

    C.瑞典商会仲裁院

    D.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D

  • 第5题:

    46、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与国际商事法庭共同构建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平台,是“一站式”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1) 关于国际商事仲裁中“国际”的确切含义,国际上尚无普遍接受的统一定义。各国认定商事仲裁是否属于“国际”商事仲裁的标准可以大体归纳为两种: ①实质性连结因素标准。所谓实质性连结因素是指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法人注册地、公司管理地等。如果仲裁双方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法人注册地、公司管理地等在不同国家,所进行的仲裁属于国际仲裁。英国、丹麦、瑞士和一些阿拉伯国家采用这一标准。 ②争议的国际性质标准。所谓争议的国际性质标准是指对争议的性质加以分析,如果争议“涉及到国际商事利益”,为解决该争议所进行的仲裁便是国际仲裁。国际商会较早采用争议性质标准确定仲裁的国际性。 (2) 关于“商事”的含义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争议的商事性质的确定,将关系到争议能否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也即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多数国家对“商事”的含义尽可能作出广泛的解释。如,我国加人1958年的《纽约公约》作出的保留声明,根据这一声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法律关系”是指:由于合同、侵权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包括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端。 此外,1985年《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注释:“‘商事’一词应给予广义的解释,以便包括产生于所有具有商业性质的关系的事项,不论这种关系是否为契约关系。具有商事性质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任何提供或交换商品或劳务的贸易交易;销售协议;商事代表或代理;保付代理;租赁;咨询;设计;许可;投资;融资;银行业;保险;开采协议或特许权;合营企业或其他形式的工业或商业合作;客货的航空、海洋、铁路或公路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