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对当事国和第三国的效力、条约的适用

题目

条约对当事国和第三国的效力、条约的适用


相似考题
更多“条约对当事国和第三国的效力、条约的适用 ”相关问题
  • 第1题: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

    B.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我国为当事国的条约规定与国内法的规定不同时,适用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C.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D.由于WTO协议的复杂性,在国内的实施方面,我国采用直接适用的方式。


    正确答案:B

  • 第2题:

    条约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为第三国创设权利和义务?( )

    A.第三国同意接受该项权利

    B.第三国书面明示接受该项义务

    C.条约当事国有为第三国确定该项义务的意图

    D.创设权利不必经第三国明示同意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如果一个条约对第三国创设权利,应得到第三国的同意,但是第三国如无相反表示,应推断其接受该项权利,不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因此AD正确。条约给第三国创设义务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条约当事国有确定该项义务的意图。第二,第三国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该项义务。须注意:条约对第三国创设权利,只要第三国无明示反对即可;而创设义务必须第三国书面明示接受。因此BC正确。

  • 第3题:

    条约当事国应善意遵守条约,所以应该善意解释条约。善意解释包含了一个具体的解释规则,即_______


    条约的修正

  • 第4题: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 A.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 B.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我国为当事国的条约规定与国内法的规定不同时,适用条约的规定,但我国 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C.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D.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事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如与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正确答案:ACD
    关于国际条约在我国的适用,从国内立法实践来看,条约的直接适用、条约与相关国内法并 行适用、条约须经国内立法转化才能适用等情况都存在。因此A项中的说法错误。B项的说法反映了我国 的实践。一般认为,在民商事范围内,我国缔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部分,可以在国内直接适用,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民商事范围以外的条约,能否在国内直接适用,需要根据 与该条约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条约本身的情况才能确定。C项没有区分条约的范围,笼统地说“任何条 约”,不正确。关于D项,对于那些我国没有成为当事国的条约,是谈不上在我国国内适用的。答案是 ACD。

  • 第5题: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凡是我国締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
    B.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我国为当事国的条约规定与国内法的规定不同时,适用条约的规定,但我 国締结该条约时作出保留的条款除外C.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作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D.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事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如与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答案:A,C,D
    解析:
    。一般认为,在民商事范围内,中国締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部分,在国内可以直接适用。民商事条约的这种直接适用也得到了大多数司法实践的支持。在民商事法律范围以外,条约在国内的地位和适用问题,由于缺乏宪法或基本法的依据,同时也存在不一致的实践和不同方面的认识,所以尚不能简单笼统地认为,条约的直接适用已经或必将作为任何条约在中国适用的唯一方式。故A是错误的。关于条约与国内法冲突的解决, 在民商事法律范围内,条约可以优先适用。在整个法律范围内,也没有优先适用条约的统一规定。因此C是错误 的。D项的错误在于我国对自己没有参加的条约并没有优先适用条约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