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
(1)奥斯丁以为,每一种法律或规则就是一个命令。具体地讲,首先,命令包含了一种希望和一种恶。其次,命令包含了责任、制裁和义务含义。“命令”是奥斯丁法律定义的核心,奥斯丁的法律学说因此也被称之为“法律命令说”
(2)命令有两类:一类是法律或规则;另一类是偶然或特殊的命令。
(3)奥斯丁承认,法律是一种命令也存在一些例外。
(4)奥斯丁法律定义的基本因素包括:命令;主权,即政治优势者于劣势者的关系;主权命令而生的责任;和对不服从者以刑罚方式出现的法律责任之法律制裁。
第1题:
简述哈特如何批判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以及法律规则性理论的内容。
(一)、对奥斯丁法律命令说的批判:“法律命令说”是一种“持枪抢劫情形”的扩大。
一、从内容上看,法律命令说混淆了不同法律规则的不同特点,完全无视授权性规则的意义。法律命令说只适用于刑法和侵权行为法,而不适用于通过授权为人们提供便利条件的合同法、婚姻法和继承法等;
二、从适用范围上看,法律命令法无法解释为什么主权者也须守法;
三、从起源上看,法律命令说不能解释习惯法成为法律的问题;四、奥斯丁的主权者学说存在一系列明显的谬误。
(二)、法律规则性理论的内容:
一、第一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的结合。第一性规则要求人们做一定的行为或者禁止人们去做一定的行为,为设定义务规则;第二性规则是附属性的,引入新的规则,以废除、修改旧的规则,决定它们的范围和运作的方式,为授予权力规则。
二、规则的演进过程:假设一简单社会,没有立法机关,没有法院,没有官员,社会控制的唯一手段就是设定义务的规则。这一简单社会的社会控制形式存在三个缺点:
1.不确定性
2.静态性
3.用以维护规则的社会压力的无效性。其解决方案是:针对不确定性,引入承认规则(最重要);针对静态性,引入改变规则;针对用以维护规则的社会压力的无效性,引入审判规则。
三、法律制度存在必须具备的两个最低限度的条件:
1.所有规则得到人们的遵守;
2.第二性规则,由国家机关官员当作公务行为的共同准则而有效地接受。
第2题:
关于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命令包含了一种希望和一种恶
B.命令包含了责任、制裁和义务
C.命令包括法律和偶然的命令两类
D.命令是奥斯丁法律定义的核心
第3题:
奥斯丁法律定义的基本要素有()
第4题:
最早明确提出“法律是主权者的一种命令”的法学家及其著作是()
第5题:
哈特对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所持的态度是()。
第6题:
奥斯丁的法律定义的核心是()。
第7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新分析法学的典型代表的是()
第8题:
命令
主权
法律责任
法律制裁
法律强制
第9题:
第10题:
主权者
命令
制裁
义务
第11题:
第12题:
支持
反对
尊重
发展
第13题:
“分析法学”多指19世纪由()所创立的法律命令说。
A.卢梭
B.边沁
C.奥斯丁
D.贝卡里亚
第14题:
关于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第15题:
奥斯丁法律定义的基本因素包括()。
第16题:
奥斯丁认为法律定义的要素包括:()
第17题:
试述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
第18题:
边沁功利主义对奥斯丁的最大影响是()。
第19题:
“分析法学”多指19世纪由()所创立的法律命令说。
第20题:
奥斯丁提出了“法律命令说”
奥斯丁严格区分“法律的应然”和“法律的实然”
奥斯丁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奥斯丁严格限制法理学的范围
第21题:
主权
命令
主权命令而生的责任
义务
制裁
第22题:
主权
责任
命令
制裁
第23题:
第24题:
卢梭
边沁
奥斯丁
贝卡里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