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农药厂对工业街居民应承担何种责任?为什么? ”相关问题
  • 第1题:

    对张某的死亡李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李某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行为人主观上不可能也不应当预见到其行为的结果,因此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 第2题:

    对于该桥的倒塌应由谁负何种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由甲设计院、迅达公司、丙路政管理处负连带责任。共同过错导致连带责任。

  • 第3题:

    对于甲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丁望风并分得赃物这一情节,下列何种判断是正确的?

    A.对甲应定抢劫罪、对丁应定盗窃罪

    B.对甲、丁的行为应定盗窃罪

    C.甲、丁都应对5万元承担刑事责任

    D.甲对5万元承担刑事责任,丁只对3万元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C

  • 第4题:

    电镀厂的损失是否应由农药厂承担?为什么?


    参考答案:电镀厂的损失不应由农药厂承担。电镀厂的损失是因为部分失控群众造成,构成普通的民事侵权关系;而环境民事经权关系则仅存在在农药厂和居民之间。农药厂的行为与电镀厂的损害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电镀厂损失应由肇事者承担。

  • 第5题:

    现设丙公司到期不能偿还丁银行的借款,戊公司应承担何种性质的保证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
    承担连带责任。依《担保法》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戊与丁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故戊应对丁银行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