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能否解除收养关系?为什么?
第1题:
若李华成年后欲解除与李刚和汪清的养父母关系,但其原送养人坚决不同意,则他们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可以。因为被收养人成年后,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协商达成的,协商不成的,也由被收养人向法院其起诉,送养人的意见没有法律效力。
第2题:
如果经此诉讼,宋艳与宋氏夫妇的关系恶化,宋艳能否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可以。根据《收养法》第27条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所以,宋艳可以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第3题:
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为什么?
第4题:
李双能否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宋艳解除与宋氏夫妇的收养关系,并赡养自己?
不能。收养关系的解除,在养子女成年之后,只能由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根据城管法律规定协议解除或根据一方要求解除。本案中,宋艳已经成年,李双不能要求宋艳与宋氏夫妇解除收养关系。
第5题:
孙倩夫妇与孙伟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可以解除。在养子女成年以,解除收养须得收养人和送养人同意。双方在解除收养的问题上,意思表示完全一致,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还应征得本人同意。本案例中三个条件都满足,故可以解除收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