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倩夫妇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用,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可以。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本案例中不存在虐待、遗弃问题,故孙倩夫妇要求的补偿费用应该得到支持。
第1题:
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对王光夫妇应否补偿相关费用?
王小涛应补偿王光夫妇在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收养法规定,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王小涛对养父母非打即骂,已构成虐待,故依法应予补偿该项费用。
第2题:
孙倩夫妇与孙伟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可以解除。在养子女成年以,解除收养须得收养人和送养人同意。双方在解除收养的问题上,意思表示完全一致,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还应征得本人同意。本案例中三个条件都满足,故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第3题:
如果在留置期间,有人主张对该批货物享有抵押权,要求优先受偿,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第4题:
李双能否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宋艳解除与宋氏夫妇的收养关系,并赡养自己?
不能。收养关系的解除,在养子女成年之后,只能由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根据城管法律规定协议解除或根据一方要求解除。本案中,宋艳已经成年,李双不能要求宋艳与宋氏夫妇解除收养关系。
第5题:
姜华与曾倩因感情不和而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他一们7岁的女儿姜丽丽由曾倩抚养,姜华每月支付抚育费300元。半年后,因姜丽丽上学花销增大,曾倩一人无力支付,遂又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育费。对于此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曾倩可以向原法院起诉
B.曾倩可以向另一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C.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D.若法院受理,可以在原判决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抚育费